古镜照今:从阳明心学看治理的智慧

灿宝姥姥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近日研读王阳明先生的《申谕十家牌法》,字里行间,一位思想家兼政治家的远见卓识与治理智慧跃然纸上,令人折服。其中一段话尤其触动我:“对于各地的民情风俗等情况,或许不完备的地方,遵循十家牌法进行适当的润色和整治,一个地方的良好治理,可以不费太多力气就实现。” 这不仅是对一项具体政策的阐述,更是对治理本质的深刻洞察,其智慧在今天依然闪耀着光芒。</p><p class="ql-block">阳明先生的高瞻远瞩,首先体现在他对“因地制宜”原则的深刻理解与运用。他没有拘泥于成规,而是鼓励地方官员根据当地的风土民情,对“十家牌法”进行“润色和整治”。这是一种务实的治理哲学,承认并尊重不同地区的差异性。他明白,治理不是一套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僵硬模板,而应是在统一原则指导下,充满弹性和创造性的实践。这种“原则坚定,方法灵活”的思路,正是现代治理中所倡导的科学精神。</p><p class="ql-block">其次,“十家牌法”最精妙之处在于对基层力量的调动与信任。它通过“十家为一牌”的形式,将民众组织起来,使其在治安、教化等方面相互监督、自我约束。这不啻于一种“共治”的雏形。它没有将民众仅仅视为治理的对象,而是看作治理的参与者和主体。这种方式极大地激发了基层社会的内生动力,实现了“不费太多力气”而“地方大治”的理想效果。这背后,是阳明先生对人性的深刻洞察和对民众智慧的充分尊重。</p><p class="ql-block">细思之下,这种治理智慧与我国现代法治建设的理念不谋而合。我国的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所有法律法规的“母法”,确立了国家治理的根本原则和价值取向。而其他具体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条例,则是在宪法精神的指导下,结合不同领域、不同地区的具体实际制定的。这正是“宪法精神为体,具体实践为用”的体现。宪法提供了统一的“法统”,而具体法规则像“十家牌法”的“润色和整治”一样,力求在原则框架内,实现治理的精细化与有效性。</p><p class="ql-block">从阳明先生的“十家牌法”到现代法治体系,跨越数百年的时空,我们看到了治理思想的传承与升华。核心都在于如何在宏大的原则与具体的实践之间找到平衡,如何在发挥顶层设计引领作用的同时,激活基层的活力与创造力。阳明心学带给我们的不仅是历史的启迪,更是一种思维方式的借鉴:真正高明的治理,必然是尊重规律、尊重差异、尊重人民的治理。它既有高屋建瓴的战略眼光,又有深入肌理的务实手段。</p><p class="ql-block">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阳明先生的智慧,如同一面清澈的古镜,映照出治理的本质,也为我们今天的实践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