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寻客体与重建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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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  在费尔贝恩建立其人格客体关系理论体系的最后阶段,他提出精神结构的六部分模型:中心自我及其理想客以合理的内部和谐为特征;拒绝客体和内部破坏者(后来他称之为反力比多自我)以愤怒、被害焦虑和挫折感为特征;兴奋客体和力比多自我以渴望和过度唤起需求的焦虑为特征。</p><p class="ql-block"> 这些内部结构建立在父母或其他主要客体映像的基础上,以后再通过与其他主要客体——如配偶或子女——的新经验而得到修正。在此种精神活动观点中,最重要的是自我的内部结构能够产生意义和行动,而且这些内部结构彼此之间处于一种持续的动态关系之中。</p><p class="ql-block"> 费尔贝恩推论说,梦若要表达愿望或者冲突,它们必定要表达来自这些愿望和冲突的精神结构。这让费尔贝恩得出这样一个观点,即梦本身可看成是潜在精神结构的表达方式。由于他将这些结构界定为由关系中的自体和客体组成,所以梦便描述了内部客体关系的本质,因而,梦本身就构成了精神结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