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 style="text-align: center;"><b>公孙丑章句下(第七节)</b></h1>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b>孟子的架子(之五)</b></h1> <u> </u>“<b>乡党莫如齿</b>”,回到家乡那就不同了,年纪大、辈分高的最尊贵。尽管你在外面官做得大,回到自己家乡,见到不识字、种田的长辈照样要行礼,哪怕是遇到同辈的学长,而他还是个一品老百姓,你也要请他上座。像蒋公中正当年回到浙江家乡,看到老前辈照样行礼,这是中国古礼。又譬如我从前坐船出门念书,经过祖坟的时候,赶紧站起来,拱手作礼。如果骑马,经过祖坟或长辈门前就要下马步行,走过百步才能上马,这些都是中国古礼。有些同学听了就说,这个太形式化了。嘿!形式大有用处,因为习惯形式可提升为精神的实质,现在就是因为没有形式,所以精神也没了,形式和精神是两位一体的。<div><br></div><div> “<b>辅世长民</b>”,至于说辅助世道,善化民心,对社会国家的这种贡献,那就是“<b>莫如德</b>”,没有比道德学问更尊贵的了。爵位再高,辈分再长,都无法与之相比。</div> <u> </u>后来中国两千多年的法治精神,就是依此而来。在座不知道有没有学法律的,现在法律进一步发展出去法理学,就是研究法律的哲学基础。中国以往有<b>汉律、唐律、宋律(刑统)、明律、清律</b>等,各个朝代各有他们自订的法律。我常对法界朋友说我们现在讲法律很有意思,近百年来,我们也跟着那些高鼻子的洋毛子说世界有两大法系,一个是海洋法系(英美的),一个是大陆法系(欧洲大陆的)。而我们呢?几乎大部分是抄袭大陆法系,小部分抄海洋法系,而编成六法全书。为什么不看一看我们中国自己的法律系统呢?为什么不研究汉律、唐律呢?难道中国没有法律吗?中国以往不但有各个朝代不同的法律,而且法理也很高明。现在美国国家的大法官常引用判例,为什么引用判例呢?因为立国纪元太短,依据呆定的条文,有些案子找不出一条适当的条文来判决,于是就引用相似的判例为依据。<div><br></div><div> 前几天有位同学从美国回来,提起一件离奇的谋杀案,和佛教密宗的念咒子有关。有个会念咒之子又懂一点修持方法的人住在山上,自己种田,收了一大堆嬉皮弟子,教他们打坐、念咒子。他教的正是济颠和尚常念的那个观音菩萨六字大明咒“<b>唵嘛呢叭咪吽</b>”。有一天,一些电影明星在聚会,这些弟子拿着刀,嘴里念着“<b>唵嘛呢叭咪吽</b>”,像疯子一样闯进去杀人,结果被捕后,据那些弟子说,当时念着咒子就好像吃了迷幻药一样,自己意识中觉得是受了师父的感召,奉行师父的命令,于是拿起刀来杀人。但是这位师父呢?始终在山上,没有下山。现在这位师父也被关了起来。你说他有罪没有罪?美国当局目前对这件案子很头大,还找不出恰当的判例来引用。</div> <u> </u>我们中国古时候呢?如果找不出法律条文定罪,那么就找法理,到哪里找法理呢?四书五经,这叫做“<b>经义断狱</b>”。照古圣先贤的思想,认为应该是宽恕的,就赦免;如果在行为上没有触犯条文,但是就法理观点看有伤天害理的地方,照样判罪,这是中国文化中法律的特有精神。所以我建议学法律的同学要研究一下中国的法律,同时最好再配合佛教的戒律。佛教“<b>律</b>”部里面的东西,和中国《<b>礼记</b>》里面同样的丰富,其中有很多哲理、伦理的规范。我们应该在两大法系之外重新整理一套东方法系,这是有志于复兴中华文化的同学们所应注意的。现在我把这把钥匙交给你们了,希望你们好自为之。<div><br></div><div> 孟子接着说,“<b>恶得有其一,以慢其二哉</b>”,现在宣王是很尊贵的,因为“<b>朝廷莫如爵</b>”,他是一国之君。但是我年纪比他大啊!我学问道德也不差啊!宣王有其爵,而我有其二——<b>齿、德</b>,从这个道理来说,他不是应该来看我吗?</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