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伟教授: 要重点聚焦对权力的制约

曲平

<p class="ql-block"> 反腐败: 要重点聚焦对权力的制约</p><p class="ql-block"> 游 伟</p><p class="ql-block"> 八项规定实施十多年来,“舌尖上的腐败”从最初的“酒杯里的较量”演变为“隐秘角落的暗战”,从“明目张胆的公款吃喝”转向“不吃公款吃老板”等的花样翻新。这种“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治理困局,暴露出一个更深层的矛盾:如果只盯着“吃”的形式、“喝”的场所进行围堵,而不更深入触及权力运行的底层逻辑,违规吃喝就会像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长一茬。</p><p class="ql-block"> 腐败的本质从来都不是简单的“吃点、喝点”,而是权力失去了制约的笼子、缺失了透明的约束。治理腐败要聚焦“权力制约”这个重点,既要治表更要治本,既要严打更要立制,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p><p class="ql-block"> 一</p><p class="ql-block"> 八项规定出台初期,违规吃喝问题曾出现“断崖式下降”,据有关部门统计,2013年全国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2.45万起,其中违规吃喝占比超三成;到2017年,这一比例已降至不足一成。但随着时间推移,隐形变异的“舌尖腐败”又出现抬头:有的把公款吃喝转入“内部食堂”、“培训中心”,发票开成“会议费”、“资料费”;有的借“同学会”、“老乡会”之名搞“圈子聚餐”;更有甚者,直接由管理服务对象“买单”,将“酒桌”变成了“交易场”。</p><p class="ql-block">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2年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某省交通厅原厅长在私营企业主投资的庄园内接受“定制宴”,席间谈论的都是“高速公路项目标段分配”;某市开发区主任以“朋友聚会”为名,接受企业主安排的高档海鲜宴,事后为企业违规审批了用地……这些案例的共同特征,是违规吃喝与权力寻租深度绑定,权力变现的冲动并没有因为“管得严”而即刻消退。</p><p class="ql-block"> 为什么违规吃喝屡禁不绝?根本原因不在吃本身,而在权力没有被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当某些官员对项目审批、资金分配、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项拥有绝对话语权时,管理服务对象自然会想方设法投其所好;当权力运行的规则模糊、程序缺失、透明度不高时,“酒杯一端、原则放宽”就会成为潜规则。更值得警惕的是,一些地方在治理违规吃喝时陷入“扩大化”误区。有的将正常的工作餐、调研餐也纳入“违规”范畴,导致基层干部不敢与企业对话,不愿下基层调研;有的搞“一刀切”式问责,将本应由分管领导负责的接待问题全部推给具体经办人员,挫伤了工作人员干事积极性。这种“为严而严”的治理,表面看是“动真碰硬”,实则模糊工作焦点——真正的腐败不是吃了一顿饭,而是饭局背后事项审批。如果治理重心偏离了权力制约这个核心,再严的纪律也会沦为“纸老虎”、“稻草人”。</p><p class="ql-block"> 二</p><p class="ql-block"> 这些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出台的“禁酒令”、“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财务报销细则”等不可谓不多,但违规吃喝依然“野火烧不尽”,其根源在于制度执行中存在上紧下松、前紧后松的现象。某省纪委曾对32个县区的公务接待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发现超标准接待、虚假列支等占比高达67%,其中70%的问题集中在乡镇和街道。为什么基层“顶风违纪”现象突出?一方面,是因为基层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低,一些乡镇的“接待费”长期挂在“其他支出”、“项目经费”科目下,审计部门难以追溯具体用途;另一方面,是因为权力制约的链条断裂,上级部门对基层的考核重结果轻过程,对违规吃喝问题往往不够重视,甚至认为只是工作能力问题。</p><p class="ql-block"> 这种治表未治本的治理模式,本质上是将腐败问题简单归因于“工作作风问题”,而忽视了制度设计的深层缺陷。比如,公务接待标准虽然有明确规定,但对什么是公务活动等依然缺乏明确界定,导致接待对象可以随意扩大、接待事由也能随意编造;财务报销虽然要求一事一结、票证齐全,但对电子发票重复报销等技术漏洞缺乏有效防范,给了违规者以可乘之机。</p><p class="ql-block"> 更关键的问题是,权力运行的公开性、透明度依旧严重不足,一些地方的“三公”经费公开停留在“总数”层面,具体下午仍然是一笔糊涂账,监督无从下手。</p><p class="ql-block"> 权力监督的短板还体现在重惩罚、轻预防方面。比如当前对违规吃喝的治理主要依赖纪检监察机关的事后查处上,而对权力运行的前端预防、过程监控还是缺乏有效手段。比如,有的地方还在推行“廉政账户”,要求干部主动上交违规收受的礼品礼金,但这种“退赃式”治理无法阻止新的腐败发生;有的地方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干部参观监狱、观看忏悔录,但“看了感动、听了触动、回去不动”的现象依然存在。</p><p class="ql-block"> 三</p><p class="ql-block"> 治理腐败要突出重点,聚焦“权力制约”,关键就是要构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衡的制度体系,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在阳光底下操作。</p><p class="ql-block"> 其一,以“分权制衡”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权力过于集中是腐败的催化剂,解决之道在于将权力分解为若干环节,形成“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比如,浙江某县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权管理:项目立项由发改委牵头,预算审核由财政局负责,招投标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验收评估由第三方机构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全程跟踪监督。这种权力拆分模式,使过去由一个部门说了算的事项,变成了多个部门一起管,从源头上杜绝了“打招呼、批条子”等权力寻租行为。数据显示,该县实施分权制衡后,工程领域违规吃喝问题同比下降82%,项目超预算率从15%降至3%。</p><p class="ql-block"> 其二,以“透明运作”消除权力暗箱操作。大家都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最有效的监督。广东某市建立公务消费全流程电子监管平台,将公务接待的“申请—审批—消费—支付—公示”全部纳入平台管理:接待前需提前3天在平台提交申请,注明接待对象、事由、人数;接待中需通过平台扫码记录相关内容;接待后需在单位内部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监督。这种全链条留痕、全流程可溯的监管模式,使违规行为无处遁形。平台运行两年间,该市共发现并纠正违规接待问题127起,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干部群众对公务消费的满意度从68%提升至91%。</p><p class="ql-block"> 其三,以“立体监督”形成权力制约合力。权力制约不能仅靠纪检监察机关单打独斗,而需要各个方面的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比如,江苏某区推行“纪检监察+审计+巡察”联动监督机制:审计部门提前介入公务接待经费审计,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巡察组将公务接待情况作为巡察重点,对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同时开通“码上监督”平台,群众扫码即可反映干部违规问题。这种“多双眼睛盯着”的监督格局,使权力运行始终处于“聚光灯”之下。</p><p class="ql-block"> 在我们看来,权力制衡不是削弱公共权力的有效行使,而是对权力的有效规范;不是束缚干部做事的手脚,而是为干部干净地干事撑腰。治理违规吃喝如此,治理所有腐败问题都是如此。只有聚焦权力制约这个核心重点,构建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闭环,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势头,让“铁规矩”真正转化为国家公职人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行动,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成为工作生活的常态。</p><p class="ql-block">——————</p><p class="ql-block">‍【作者简介】游伟教授,祖籍广东,出生于上海,先后任职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科研处、司法研究中心,上海市虹口区法院、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文史研究馆(兼任《世纪)杂志社社长),担任领导职务。曾任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上海市长宁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市知识分子联谊会副秘书长、《华东刑事司法评论》主编等,为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华东政法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诗书画研究会研究员、海派文化委员会主任,上海财经大学、上海政法学院、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等高校兼职、客座教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