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文寿华:案无留牍不私一钱</p><p class="ql-block"> 八桂古代清官廉吏之文寿华(1790-1833),字镇候,别字渠村,号西亭,自号“紫泉钓徒”,清代广西玉林市玉林镇大新村人。其著作《姓氏谱》、《啖蔗山房诗存》等流行于世。 </p><p class="ql-block">耕读传家,学优则仕。文寿华系文天祥第二十-代裔孙,文氏家族以诗书、耕读传家,教子孙勤学食廪。因此,文寿华遵祖训,扬祖范,自幼读书勤奋,志向远大。嘉庆二十一年(1816),文寿华不负众望,考中第三十一名举人。嘉庆二十四年(1819)己卯恩科会试,考取第七十五名进士,殿试二甲十五名,先后任过山西文水、介休、阳曲县令、霍州直隶州知州和泽州府知府,三次被任命为山西会试主考官。 </p><p class="ql-block">宵衣旰食,励精图治。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在山西省太原府文水县任知县,文寿华修政明刑,安靖地方。他宵衣旰食,留心政务,励精图治,结合当地的生产生活情况,制定相关政策,在完成朝廷赋税的同时,尽可能地不劳民、不伤民,县民得以休养生息。因政绩斐然,勤政为民,道光元年(1821),他被任命为山西省两科会试同考试官, 为国选才。史料中曾赞寿华公:“吾所称循吏者, 不外廉能,以名進士,作吏十余年,所至皆有政声,廉能二字庶几无愧。” </p><p class="ql-block">爱民如子,为政清廉。文寿华在阳曲县任职期间, 邻县孟县突发蝗灾,灾情异常严重,百姓颗粒无收,几乎陷入绝境。文寿华没有袖手旁观、明哲保身。他身先垂范,将自己的薪俸慷慨捐献出来,再从公库拨出大笔公款,作为捕蝗灭虫经费,济民赈灾。同时,他下令出动全衙属公差,发动属民灭蝗。道光五年(1825)文寿华调离阳曲县知县时,群众牵衣顿足、百般不舍,赴省哭求留任的不下千余人。道光六年(1826),文寿华考核优良,擢升为霍州直隶州知州。第二年,因清廷对西域用兵,霍州地属交通要道,文寿华奉令征集大批战马人夫军饷粮草,补给前线。他兢兢业业、多方筹集,不让前线的将土缺衣少食。道光八年(1828),他再次被选为山西会试的主考官。 </p><p class="ql-block">“生无媚骨原非傲,官有清名不厌贫”是文寿华一生为官清正,勤政为民的真实写照。《攀林州志》 中提到文寿华,称他“爱民如子,案无留<span style="font-size:18px;">牍,</span>不私一钱。”在十几年的为宦生涯中,他始终将国家和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公忠厚正、两袖清风,用实际行动赢得百姓爱戴和敬仰,名垂干古。 </p><p class="ql-block">世祖清名文氏门,案无留牍号渠村。 禁查烟赌除三弊,劝课农桑利万民。 啖蔗稿,问心臣。整修书院育能人。 生无媚骨原非傲,官有清名不厌贫。</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