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督察之剑,护美丽中国

中国娃201011

<p class="ql-block">以督察之剑,护美丽中国</p><p class="ql-block">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一项重大制度成果,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对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意义深远。</p><p class="ql-block">《条例》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体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条例》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始终,把党和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部署、对督察工作的新要求转化为具体制度,以法治力量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地生根,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实践中不断彰显强大生命力。</p><p class="ql-block">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条例》的鲜明特征。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程,离不开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从设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到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在督察工作中的职责,《条例》构建起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推进,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从原则要求转化为刚性约束,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p><p class="ql-block">问题导向和严的基调,赋予督察工作强大的震慑力。过去,一些地方存在重发展轻环保、对生态环境问题敷衍整改等现象。《条例》聚焦这些突出问题,明确督察内容不仅涵盖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工作,还对区域重大战略实施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紧盯不放,严肃问责。这种“长牙齿”的制度设计,让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无处遁形,促使各地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p><p class="ql-block">《条例》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常态化、制度化。通过规范督察工作程序和方式,构建“督察 - 警示 - 整改 - 提升”的全周期治理链条,从发现问题到整改落实,再到巩固提升,形成完整闭环。同时,将督察结果与领导干部考核任免挂钩,从根本上扭转传统政绩观,激励领导干部主动作为,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实现可持续发展。</p><p class="ql-block">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贯彻落实《条例》,要加强宣传解读,让各级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要强化督察队伍建设,提高督察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确保督察工作精准、科学、客观公正;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如卫星遥感、大数据分析等,提升督察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及时发现和解决生态环境问题;还要鼓励公众参与,畅通举报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p><p class="ql-block">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们打造了一把保护生态环境的锋利宝剑。让我们以《条例》为指引,真抓实干,久久为功,守护好绿水青山,为子孙后代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态家园,向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目标奋勇前行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