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浴法治之光,培育法治观念——青岛市小学道德与法治“基于核心素养法治观念培育”教学研讨会在我校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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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  沐浴法治之光,培育法治观念。为落实新课标教学理念,落实素养导向的课堂教学。由青岛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主办,平度市教育和体育局、平度市第二实验小学承办的青岛市小学道德与法治学科“基于核心素养法治观念培育”教学研讨会于10月30日在平度市第二实验小学举行。平度市教学研究指导中心小学道德与法治教研员王坤老师,青岛市各区市道德与法治学科教研员和骨干教师参与了本次活动,我校林勇校长和官晓霞副校长也出席了本次活动。</p> <p class="ql-block">一、课堂展示 素养落地</p><p class="ql-block"> 第一节课由平度市第二实验小学杨丽教师执教六年级上册第2课《宪法是根本法》第一课时《感受宪法日》。本节课通过创设情境——在2024年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为了让学生了解宪法、宣传宪法,学校发出争做“小小宪法传员”的招募令,通过游览宪法宣传教育馆3D展厅,依托宪法宣传手册,争做宪法宣传员。学生通过游览序言厅、沿革厅、主题厅以及阅读宪法读本,掌握宪法的相关知识,储备了宪法宣传员的专业知识;学生通过小组活动,掌握了丰富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形式。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感受宪法日是全民的宪法纪念日、教育日、普及日和深化日。在小组活动中,平度市司法局普法和宣传信息科的科员贾坪乐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了精彩的宪法知识普及,让学生们受益匪浅。本节课教育同学们不仅要在国家宪法日这一天,更要在生活中的每一天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弘扬宪法、做新时代的法治少年。</p> <p class="ql-block"> 第二节课由青岛市即墨区第二实验小学教师黄美玲执教六年级上册第4课《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第二课时《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在开展法治教学时,黄老师立足于课程的性质,从课程的目标出发,以学生的生活为主线,引导学生找寻自觉履行义务的事例,从而实现法治与生活的有效链接。通过组织学生推荐“自觉履行义务之星”,不仅激发了学生履行义务的自觉性,而且树立了国家利益至上的观念。黄老师精心选取了车站这一社会场景,通过实地调查和情境重现,让学生亲身体验了不同身份在履行义务中的责任与担当。</p> <p class="ql-block">三、经验交流 智慧交融</p><p class="ql-block"> 胶州市李哥庄小学贾娜老师做了《核心素养导向下小学道德与法治大单元主题教学探索》的经验交流,把法治大单元教学的思想展现给了在座的每一位老师。</p><p class="ql-block"> 青岛市郑州路小学王彬老师以《聚焦核心素养,打造生活化课堂》为题,向老师们交流了怎样注重德育的“生活化”,提升核心素养。</p> <p class="ql-block">四,总结引领 砥砺前行</p><p class="ql-block"> 活动最后,市北区道德与法治教研员徐璐老师进行了会议总结。徐老师首先对平度市第二实验小学提供的会场表示了感谢,接着对今天出课的教师以及团队做出的努力和探索表示肯定,也指出一年级新教材使用后,老师们应该努力的方向。</p><p class="ql-block"> 教研相长,学无止境,本次活动让老师们对六年级道德与法治大单元教学有了新的清晰的认识,对以后的教学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