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法院院长的责任重大,一不小心就会犯下渎职罪与包庇罪。</p><p class="ql-block">一般来说,渎职罪主要表现在组织体系方面,让法盲与流氓在法院充当了重要角色;至于包庇罪,就是接到当事人对枉法法官的举报之后,不采取任何措施,甚至无动于衷。当然,如果院长已经安排属下的相关部门或者副院长去处理,院长也就只存在渎职的可能,包庇罪的可能性便转移到了其指定的责任人身上。</p><p class="ql-block">其实,所有机构一把手的职责,都是人事组织。发现错误去纠错,同时也表明人事组织出了问题,让无能无德的人去充当了重要角色,导致机构的形象受到了损害。</p><p class="ql-block">为什么这么多人崇尚权力?根源就是法律规定的渎职罪与包庇罪没有落实,这就是司法界的问题。而这个问题本身,就是渎职罪的一种具体表现。</p><p class="ql-block">举报法院院长犯了渎职罪或者包庇罪,在证据非常充分的前提下,如果纪委与监委无动于衷,并没有要求检察院提起公诉,纪委与监委同样在犯渎职罪与包庇罪。此种情况的出现,又该如何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