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4月29日下午,有两位客户前往平安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临柜要求办理借记卡,由于客户持异地身份证,支行经办柜员和内控主任核实客户开户用途,客户表示自己是在本地经营烧烤店,开户主要是用于贷款提款,同时向工作人员提供了贷款电子合同,该客户神情紧张,且因着急用钱不断催促工作人员立即办理。经分行营业部内控主任核实,该客户提供的贷款合同存在以下疑点:</p><p class="ql-block">1、合同内贷款金额、利息计算方式等不符合监管要求。</p><p class="ql-block">2、电子合同内集团 LOGO 已过期。</p><p class="ql-block">3、合同内银行账号、双方盖章等信息与实际不符。</p><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核实客户是否在我行是否办理贷款业务,分行营业部内控主任建议客户下载平安口袋银行,可查看贷款进度及贷款经理联系方式,下载登录后发现该客户并无我行贷款记录。后经内控主任进一步询问客户贷款渠道,客户表示该贷款是在快手 APP 上申请的。随后分行营业部厅服经理协助客户联系快手 APP 上的"平安银行贷款经理",该"经理"表示需要先在平安银行办卡后,再绑定支付宝,通过支付宝先汇款后才能提款。</p><p class="ql-block"> 内控主任敏锐意识到这是一起典型的虚假贷款诈骗案件,立即提示客户所谓的贷款合同均为虚假贷款,切勿轻信。如需贷款,可联系我行工作人员,客户对我行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