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海洋资源,杜绝挖井取水”——会文镇查获两起涉嫌占用海域打挖海水井案

会文发布

<p class="ql-block">  2024年4月11日,镇党委副书记闫喜安同志带队,联合市海洋大队、镇综合执法中队、冯家湾边防派出所及烟堆村委会工作人员到冯家湾德威度假村附近海滩处置非法釆挖海井。</p> <p class="ql-block">  镇综合执法中队现场了解到两名涉案当事人未取得海域使用权擅自凿井取水用于水产养殖,立即予以制止,并令其当场恢复海域原状。</p> <p class="ql-block">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条规定:“海域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海域所有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海域。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第四十二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非法占用海域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对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进行围海、填海活动的,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p> <p class="ql-block">  下一步,我镇将常态化开展海域及海岸线巡查执法工作,通过整合执法力量,切实保护我镇砂质岸线和促进海洋渔业资源管理良好秩序。</p>

海域

非法

占用

批准

冯家湾

内该

我镇

综合执法

原状

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