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2024年3月11日至17日是西安市第十一个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积极宣传《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3月14日上午,周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察大队和县网格化办公室以丰富多彩的形式积极加入到县秦保局主办的以“守护中央水塔,当好秦岭卫士”为主题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中。</p> <p class="ql-block">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前来咨询了解的群众发放了《省市条例》、宣传画张、环保袋等宣传物品,深入讲解新修订后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政策法规,让群众知晓在秦岭保护区范围内,哪些是禁止行为,哪些是允许行为,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人为活动范围内应该注意哪些规定,倡导大家争当守护秦岭生态环境的倡导者、践行者、推动者。</p> <p class="ql-block"> 活动结束后,参加本次宣传活动的相关单位深入骆峪。一路上,工作人员们一手拿着铁夹、一手提着垃圾袋,从峪口向内而行,对沿途路边、草丛中的烟头、纸屑、饮料瓶、塑料袋等各类垃圾进行捡拾,积极践行秦岭保护使命,当好秦岭卫士。</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新时代,新趋势,新时期,新使命,我们一定会满怀温情与敬意地悉心守护好我们的父亲山。生于秦岭、感恩秦岭、奉献秦岭!让我们携手努力,守护秦岭之安,永葆秦岭之美,善谋秦岭之用, 筑牢秦岭之治,永续秦岭之魂!</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