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国务院是我国的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全国的行政事务。</p><p class="ql-block">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实行总理负责制。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总理为正国级,副总理(第一副总理除外,其为正国级)、国务委员和秘书长为副国级,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和审计长为正部级(外交部、国防部和公安部除外,其为副国级)。</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国务院设副总理4人(其中1人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任,1人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国务委员5人,秘书长1人。</p><p class="ql-block">一、国务院办公厅</p><p class="ql-block">国务院办公厅的级别为正部级,不设办公厅主任,内设机构有13个,其中副部级机构1个,正厅级机构11个,副厅级机构1个,由国务院秘书长全面领导国务院办公厅的工作。</p><p class="ql-block">二、国务院组成部门</p><p class="ql-block">国务院组成部门一共有26个,全部为正部级机构,其中外交部、国防部和公安部3部门领导高配副国级,由中央政治局委员或国务委员兼任。</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这26个组成部门分别是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部、应急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p><p class="ql-block">三、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p><p class="ql-block">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仅1个,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级别为正部级,有23个内设机构,6个直属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现任党委书记、主任为张玉卓,设有4个副主任,分别是谭作钧、袁野、龚堂华和苟坪,还设有一位副部长级干部——周国平,同时也是国资委党委委员。</p><p class="ql-block">四、国务院直属机构</p><p class="ql-block">国务院直属机构一共有14个,7个正部级,7个副部级,分别是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信访局、国家统计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务院参事室、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这些直属机构中,带“总署”“总局”“委员会”等名称的,是正部级机构;而带“局”“署”“室”等名称的,为副部级机构。</p><p class="ql-block">五、国务院办事机构</p><p class="ql-block">国家机构改革后,国务院办事机构仅1个,为国务院研究室,是正部级机构。</p><p class="ql-block">六、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p><p class="ql-block">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一共7个,其中6个正部级,1个副部级。6个正部级事业单位分别是新华通讯社、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气象局为副部级事业单位。</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国家行政学院现在与中央党校,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作为党中央直属事业单位。</p><p class="ql-block">七、国务院部位管理的国家局</p><p class="ql-block">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一共17个,都是副部级,分别是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移民管理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国家文物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p><p class="ql-block">八、结语</p><p class="ql-block">国务院组织机构众多,综上可知,包括国务院办公厅、26个组成部门、1个直属特设机构、14个直属机构、1个办事机构、7个直属事业单位、17个部位管理的国家局,共计67个组成机构。其中正部级机构42个,副部级机构25个。</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2023年3月,二十届二中全会通过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其中指出,要加强科学技术、金融监管、数据管理、乡村振兴、知识产权、老龄工作等重点领域的机构职责优化和调整。</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如今,国家正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以此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更有力的保障。</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