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用两根木棍、一截尼龙绳,就可以制作出一套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扣子(工具),放在野生动物经常活动的区域或动物必经之路,对野生动物伤害性极强,可以说,被套住的动物和家畜就无法逃脱……。</p> <p class="ql-block"> “这就是动物经常走的路,我就在这里放了一个扣子,用两根木棍撑起来,然后用绳子弄成一个圈放置在这里。獐子过路的时候就会套住脖子或者脚。当时,我们套住的这只獐子被套住后,受到了惊吓,就跑过去那边,绕在树上。”犯罪嫌疑人锡某某在指认现场时说。 </p> <p class="ql-block"> 为深入开展“昆仑5号”专项行动,宾川县公安局森警部门进一步加强巡逻防控,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坚决守好绿水青山。近日,平川森林派出所在走访中得知,有人在钟英乡西山村委会朵背箐尖山利用设扣子的方式对野生动物和山区群众家养的山羊进行非法猎捕。掌握相关线索后,平川森林派出所和钟英派出所联合,依法对永胜县片角镇涉嫌非法捕猎的锡某某和徐某某家进行搜查。在锡某某家现场查获自制枪支2支和射钉弹药。</p> <p class="ql-block"> 在钟英乡西山村委会朵背箐尖山非法捕猎现场,民警查获锡某某和徐某某用于非法捕猎的扣子86个,非法捕猎到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獐子(林麝)毛若干,被扣子致死的山羊尸体3具。</p> <p class="ql-block"> 据嫌疑人锡某某和徐某某交待,二人从100多公里外的永胜县片角镇四角山桃树坪村,驾驶二轮摩托车到宾川县钟英乡西山村委会朵背箐尖山一带捡菌子时,发现有大量獐子粪便,便心起歹意,结伙多次窜至朵背箐尖山一带,采取下扣子的方式进行非法捕猎獐子。没想到,在非法捕猎过程中,将附近村民家养的山羊致伤致死12只。2023年2月19日,二人又窜至非法捕猎现场时,发现下的扣子“捕”到一只獐子,便将非法捕猎到的獐子带回家中,平分食用。</p> <p class="ql-block"> “我家的羊有140多只,对于来山上下扣子的人,我十分的气愤,给我们造成了很大损失。我家的羊手被勒断的有,脚被勒受伤的也有,在圈里面出不来的也有、被勒死的也有”。受害群众鲁顺祥说。</p> <p class="ql-block">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锡某某和徐某某对非法猎捕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宾川县公安机关已对锡某某和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法用于非法猎捕的工具和自制的2支自制枪支、射钉弹药进行收缴。</p> <p class="ql-block"> “我们过来这边挖猪拱菌(松露),看见獐子粪便。就想没有吃过獐子肉,我们就想着弄来吃吃。现在,我知道错了,相当后悔,以后我永远不会这样做违法的事了”。犯罪嫌疑人徐某某说。</p> <p class="ql-block"> 据宾川县公安局平川森林派出所所长王睿蛟介绍:嫌疑人以置扣子的方式进山猎捕野生动物,这种违法行为对山上的野生动物造成极大的伤害,同时也对群众的牲畜造成极大的伤害,群众对此类行为深痛恶绝。宾川公安机关将加大对此类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严禁私藏、制造枪支,严禁猎捕野生动物。</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赵保通 赵浩丹 张丽焕 徐其翔)</p> <p class="ql-block">责编:赵保通</p><p class="ql-block">校稿:张丽焕 </p><p class="ql-block">审核:周继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