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强化饮用水源地和重点涉水企业监管,全面保障水环境安全,按照省厅要求,3月中旬,市生态环境局安排部署<span style="font-size: 18px;">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城镇污水处理厂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各县市区严格对照排查要求,开展全方位、无死角排查,全力实施整改。4月3日至7日,</span>水生态环境科和环境监控中心组成检查组,在县区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座谈交流、查阅材料、实地勘查的方式,对全市14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15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及在线设施运行等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核查。</p><p class="ql-block">        检查组要求各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水是枯水期河流水质达标的重要影响因素,要加强污水厂全过程运行监管,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解决到位,确保达标排放。同时严格对标对表,加快推进辖区饮用水源地问题排查整治,保障饮水安全。</p><p class="ql-block">        此次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已交办,要求相关县市区能够立行立改的抓紧整改,不能立行立改的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实施挂账销号,定期督促盯办,确保整改到位。</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