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已经召开了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党的二十大也正在胜利召开。通过对历史上党代会的了解,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p> <p>党的十二大于1982年9月1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大会正式代表1600人,候补代表149人,代表着全国3900多万名党员。邓小平在开幕词中强调:“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重大命题的提出,回答了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中国走什么样的现代化道路这一人们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成为指引新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旗帜。党的十二大在提出经济建设目标的同时,还提出要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战略方针。自这次大会起,按照党章的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实现了制度化。</p> <p>党的十三大于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在北京举行,大会正式代表1936人,特邀代表61人,代表着全国4600多万名党员。党的十三大的突出贡献,是在总结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所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作出了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判断。党的十三大另一个重大贡献,是确定了“三步走”发展战略。第一步,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第二步,到20世纪末,使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然后,在这个基础上继续前进。</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