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省、州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p> 成立领导小组 <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37, 35, 8);"> </b> 理智 小学成立了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招生入学工作。</p><p class="ql-block"> 组 长:张芙蓉</p><p class="ql-block"> 副组长:孟祥辉</p><p class="ql-block"> 成 员:罗 莹 周淑容 黄明忠</p> 招生原则 <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37, 35, 8);"> </b>公正透明,划片招生;随机派位,有序分流;均衡发展,保障入学。</p> 招生要求 <p class="ql-block">1.理智小学划片招生范围:理智社区、太平社区、内坪村,有空余学位的情况可以招录一部分择校生和非保障生。</p><p class="ql-block">2.理智小学一年级只招收已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p> 招生计划 <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37, 35, 8);"> </b>理智小学计划招生55人</p> 招生须知 <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37, 35, 8);"> </b>(一)保障生 </p><p class="ql-block"> 保障生是指在本校服务范围内符合保障生招录条件的适龄学生,具体类别如下:</p><p class="ql-block"> 1.市内户籍类 </p><p class="ql-block"> A.户口类。适用类型——学生户口在学校划片招生服务范围内(2022 年截至《招生方案》发布之日前迁入); </p><p class="ql-block"> 提交材料——学生户口。 </p><p class="ql-block"> B. 合法房产类。适用类型——学生法定监护人合法房产在学校划片 招生服务范围内; </p><p class="ql-block"> 提交材料——学生学籍信息(即学籍信息表,下同),学生法定 监护人合法房产证,当年 5 月 31 日前实际入住的水、电、气发票。 房产证因按揭原因未下发的,另须提交: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 契税票、按揭抵押贷款合同、住建部门出具的网签备案证明。 </p><p class="ql-block"> C.移民、拆迁安置类。适用类型——因征地、移民、拆迁被相关部门 安置在学校划片招生服务范围内的安置户子女; </p><p class="ql-block"> 提交材料——学生学籍信息,移民或者征地、拆迁部门出具的具 体文件。 </p><p class="ql-block"> D.易地扶贫搬迁类。适用类型——安置在学校划片招生服务范围内的 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 </p><p class="ql-block"> 提交材料——学生学籍信息,当初扶贫部门出具的具体文件。 </p><p class="ql-block"> E.返乡创业就业类。适用类型——返乡创业就业人员,其子女在学校 划片招生服务范围内。 </p><p class="ql-block"> 提交材料——学生学籍信息,另加下列两项资料之一项: </p><p class="ql-block"> a 项:返乡创业人员,需提交半年以上(2022 年 1 月 1 日前)工商 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 </p><p class="ql-block"> b 项:返乡就业人员需提交一年以上(2021 年 8 月 31 日前)企业 用工合同及社保凭证。</p><p class="ql-block"> 返乡创业就业人员如符合“户口类”、“合法房产类”等其他 保障生条件,则按其他类予以保障。 </p><p class="ql-block"> F.优待类。适用类型——利川市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 或伤残军人及警察子女;现役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仅限利川 市户籍和在利川服务);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 资人子女。 </p><p class="ql-block"> 提交材料——学生学籍信息,另加下列三项资料之一项: </p><p class="ql-block"> a 项:利川市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或伤残军人及警 察子女,提交户籍和相应证件;现役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仅 限利川市户籍和在利川服务),提交户籍和单位证明。 </p><p class="ql-block"> b 项: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交“硒谷英才卡”并出具用人单位证 明。 </p><p class="ql-block"> c 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资人子女,提交市人民政府引进、实际 投资项目在建的相关佐证材料(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 或者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招商文件+施工许可证或者实际经营的相关 备案资料)。 </p><p class="ql-block"> 上述三类纳入教育优待对象,其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在同等条件下 优先:可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按“户籍地(户口簿)、居住地(合 法产权房产证)、工作地(具体单位地点)”三者任选其一原则给予优待。</p><p class="ql-block"> 2.市外户籍类 </p><p class="ql-block"> A.随迁类。适用类型——随迁子女是指户籍在利川市外,因父母在利 川投资经商或工作等原因而要求在利川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p><p class="ql-block"> 提交材料——学生学籍信息,另加下列两项资料之一项: </p><p class="ql-block"> a.户口簿+居住证; </p><p class="ql-block"> b.企业用工合同+缴纳一年以上社保凭证。 </p><p class="ql-block"> B.合法房产类。适用类型——学生是市外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 划片招生服务范围内购有合法房产,且于当年 5 月 31 日前实际入 住。 </p><p class="ql-block"> 提交材料——学生学籍信息,学生法定监护人合法房产证,当年 5 月 31 日前实际入住的水、电、气发票。 房产证因按揭原因未下发的,另须提交: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 契税票、按揭抵押贷款合同。 </p><p class="ql-block"> C.投资经商类。适用类型—学生是市外户籍,其监护人在学校划片 招生服务范围内投资、经商、办企业半年以上(2022 年 1 月 1 日 前)。 </p><p class="ql-block"> 提交材料——学生学籍信息,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缴税、免税 凭证(2022 年 1 月 1 日前)。 </p><p class="ql-block"> D.港、澳、台类。适用类型—学生是港、澳、台籍。 </p><p class="ql-block"> 提交材料—学生学籍信息,居住证。 </p><p class="ql-block"> E.外国籍类。适用类型—学生是外国籍。 </p><p class="ql-block"> 提交材料——学生及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护照;公安机关出具 的居留证或居住证明。</p><p class="ql-block"> (二)择校生 </p><p class="ql-block"> 择校生是指在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内不属于保障生的适龄儿童少年。 </p><p class="ql-block"> 1.择校生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携带学生户口簿、学生 学籍信息表、房屋租赁合同等到现居住地所在服务范围学校登记, 登记通过后参加所在学校公开随机派位(摇号)。择校生必须服从 摇号结果,否则不予安置。 摇号过程全程录像,全程接受家委会代表、现场抽签产生的家长代 表监督,市公证处公证。 </p><p class="ql-block"> 2.严格控制择校生规模和范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城区小学只能接收城区幼儿园毕业的择校生,城区初中只能接收城区小学毕业的择校生,随机派位,有序分流。城区各校不得跨区域招生,不得跨区域转学。 </p><p class="ql-block"> 3.严禁重复登记。同一学生只能在对应服务范围学校登记。登记过程中,不得提供虚假证件和证明,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 取消其登记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在两所及两所以上学校重复登记的,所有学校均不得录取。</p> 申报流程 <p class="ql-block"> 利川城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招生实行集中申报:</p><p class="ql-block">1.按时申报</p><p class="ql-block"> 学生家长须认真阅读《利川市2022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按照《方案》中“招生须知”要求,弄清楚自己孩子类别,准备相应的资料,符合我校划片招生要求的学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集中申报。</p><p class="ql-block">2.学校初审</p><p class="ql-block"> 我校将安排具体人员,对申报的学生个人信息、证件、资料等进行初审,验原件,收复印件,及时向学生家长反馈初审结果。</p><p class="ql-block">3.申述复审</p><p class="ql-block"> 我校校委会成员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学生家长须保持手机畅通,随时关注复审动态,学校在复审中发现疑点的,应及时通知家长(因家长手机无法接通、家长手机信息登记错误或学校连拨2次而家长仍不接电话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家长在接到复审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学校要求提交复审相关佐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复审。未按时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p><p class="ql-block">4.补充招录</p><p class="ql-block"> 完成保障生招录后,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开始招录择校生。</p><p class="ql-block">5.特别提醒 </p><p class="ql-block"> 各类入学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申报登记。超过规定时间的,学校不予补录,家长需自行联系其它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家长到学校申报登记时,必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戴口罩、测体温、拿顺序号,人与人间距保持一米以上。凡不服从学校安排者,学校有权拒绝其进入校园;对故意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者,学校将申请有关部门予以严惩。</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 已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成功注册就读的学生,不得再到他校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家长隐瞒真实情况,再到他校重读小学一年级变相留级的,将勒令退回到原学校继续就读应读年级。</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span class="ql-cursor"></span></span></p> 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p class="ql-block"> 1.2022年8月19日前,召开学校新生招生工作会;公布学校新生招生方案;</p><p class="ql-block"> 2.2022年8月22--24日:报名登记(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p><p class="ql-block"> 注:如因疫情影响时间安排发生变化,届时以新公布的日程为准。</p> 工作要求 <p class="ql-block"> 1.我校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就近入学、调剂入学、遏制择校相结合的招生入学政策。</p><p class="ql-block"> 2.明确招生责任。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学校校长。我校的原件审核员要在每一张复印件上签字,录入人员在电脑上录入自己姓名,坚持谁签字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痕迹管理,完整保存原始审核记录。</p><p class="ql-block"> 3.严格按要求公开、公示。划片招生区域、新生录取名单要公开、公示。</p><p class="ql-block"> 4.争取党政支持。我校积极争取东城办事处、村(居)委会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营造和谐、有序、良好、安全的招生氛围。开通招生热线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接受家长咨询、投诉。招生过程全程接受社会监督。</p><p class="ql-block"> 5.严格控制班额。我校一年级班额严格控制在55人以内。</p><p class="ql-block"> 6.规范招生入学办法。我校全面按上级文件要求招生、免试入学的规定,坚决杜绝提前招生。</p> 报名流程 <p class="ql-block"> 1.保障生:带齐相关资料直接到保障生登记处报名。</p><p class="ql-block"> 2.择校生:带齐相关资料在宣传组填写“择校生入学对象学生学位申请表”后方可在择校生组报名。</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 注: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学生页、父亲页、母亲页(4页)均复印在一张A4纸正反面)</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 学校对一年级新生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span></p><p class="ql-block"> 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理智小学</p><p class="ql-block"> 2022年8月19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