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雄“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情况汇报

大可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font-size:22px;">罗雄“枫桥式”司法所创建</b></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font-size:22px;">情况汇报</b></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基层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社会,联系群众的窗口,是推进基层社会化治理和建设的重要力量。罗雄司法所认真贯彻落实罗平县司法局【2021】38号《罗平县“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立足实际,因地制宜,通过夯实基础,兴业务、强队伍,推动基层司法所司法行政工作高水平高质量发展,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稳中有序。现创建简要情况作如下汇报。</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一、基本情况</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罗雄司法所是罗平县司法局派驻罗雄街道的一个基层所,是县司法局服务社会、联系罗雄街道群众的纽带和服务窗口。罗雄街道地处罗平县城中心腹地,是罗平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罗雄司法所承担着14个村(居)委会,177个自然村(组)77002人的社会服务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二、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打造基层司法行政过硬队伍</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一是按照“着力打造立得住、叫得响、有特色的“’枫桥式’司法所”的要求,罗雄司法所在市县司法局的坚强领导下,发挥主观能动性,多点发力、多方筹措,建成独立办公用房1000平米,规范设置了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工作室、法律援助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站、档案管理和值班备勤工作室等,为全面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各项服务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按照“人员充实、保障有力”的要求,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现有在职干部职工5人,其中,政法专编3人,购买社会服务2人。在职人员中,共产党员2人,大专以上学历5人;三是按照“政治立场坚定”的要求,罗雄司法所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积极参加司法局党组和罗雄街道党工委组织的各项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着力打造过硬基层司法行政队伍。</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三、抓实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向纵深发展。</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加强法治宣传,提升人民群众法律素养。罗雄司法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的先导性作用, 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把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法律法规釆取“法律六进”、“校园法治宣传”、密集人口区域摆摊设点、村村法律顾问、法律咨询、个案解答、“关键少数”集中法律培训、关键场所法制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项法律法规,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法律素养,为基层社会治理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按照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要求,罗雄街道成立了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4个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均实现“五有”“六统一”标准。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我们坚持“每周排查、重点时段排查、及时化解”的要求,切实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把不稳定因素和隐患处置在萌芽阶段、始发之初,较好的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抓实社区矫正工作,消除社会不和谐、不稳定因素。社区矫正对象作为特殊人群,对他们的教育矫治的好与坏,直接关乎社会和谐稳定与否。对此,罗雄司法所按照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的安排部署,适时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入户谈心谈话、集中公益劳动、学习心得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教育矫治,三年来,累计集中教育550余人次、集中谈话550余人次,开展心理辅导121人次、组织社区公益活动36人次,通过综合施矫,帮助他们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为他们重塑人生、回归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span></p><p class="ql-block">围绕中心工作,切实发挥基层司法行政服务功能。罗雄司法所在县司法局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认真完成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全力服务和服从于街道党工委和街道办的各项中心工作。着重在《村规民约》修订、重大事项决策、民生保障等方面,发挥法制参谋作用,确保基层社会组织依法施政,依法行政,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应有的努力。</p><p class="ql-block">总之,通过“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的开展,罗雄司法所取得了“基础扎实、队伍过硬、工作规范、服务有力、成效突出”的较好成绩,得到上级的肯定和认可。下一步,我们将不遗余力,充分发挥职能职责作用,为推进基层社会法治化进程作出积极贡献。</p><p class="ql-block">罗雄司法所</p><p class="ql-block">2022.04.22</p><p class="ql-block"><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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