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武镇:对妨碍疫情防控工作行为说“NO!”

演武镇雷煜婧

<p class="ql-block">  面对当前省内外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演武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响应,强化风险意识,对一切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零容忍”,坚持抗疫原则守好“演武阵地”。</p> <p class="ql-block">  3月7日14时50分许,一辆白色长安牌小型越野车途径演武镇某村疫情检查点,疫情检查点工作人员要求其出示“两码一证”,该车人员拒不配合检查登记并辱骂工作人员,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强行闯卡。检查点工作人员随即向演武派出所报警并紧急上报演武镇党委,镇党委了解情况后立即作出指示,安排派出所工作人员出警调查,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见该驾车人员有酒驾嫌疑,将此情况上报镇党委,镇党委指示演武派出所联合演武交警中队形成联动机制,依法对此人进行传唤,经询问,任某酒后驾驶车辆对其不配合疫情防控点登记个人信息一事供认不讳。演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任某进行行政处罚;任某酒后驾驶车辆的行为移交演武交警中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依法对任某进行立案处理,追究其刑事责任。</p> <p class="ql-block">  2022年4月4日14时许,一辆黑色小型轿车途径演武镇某村疫情检查点,疫情检查点工作人员要求其登记场所码并出示行程卡、健康码,该车副驾驶人员出示行程码后,疫情卡口工作人员对该车辆进行劝返,该车驾驶员拒不配合并驾车驶入村内,检查点工作人员随即向演武派出所报警,疫情就是警情,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演武派出所李生科所长组织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全力展开调查,最终找到该车辆及驾驶员,随即演武派出所民警将其传唤至所内接受调查,王某对其不配合疫情防控点登记个人信息一事供认不讳。演武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王某进行行政处罚。</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b style="color: rgb(237, 35, 8); font-size: 22px;">演武镇疫情防控办公室郑重声明⚠️</b></p> <p class="ql-block">  将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力度,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行为“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公开曝光一起,警示处理一起。</p>

演武

疫情

检查点

派出所

防控

镇党委

工作人员

登记

出示

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