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人社局组织“劳有所得”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标准业务培训

“e路”向善

<p class="ql-block">  如皋市人社局组织“劳有所得”基本</p><p class="ql-block"> 公共服务标准化标准业务培训</p> <p class="ql-block">  3月10日下午,市人社局组织“劳有所得”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标准业务培训,市民服务中心社保大厅所有工作人员接受了新标准的培训。市人社局法规科副科长、社保大厅窗口负责人于春保就如皋市“劳有所得”基本公共服务“456”新标准与大家一起进行了详细学习和培训解读,副局长薛宜发出席培训会并提出要求。培训会由市人社局办公室主任郭建东主持。</p> <p class="ql-block">  2020年3月,市人社局承担“劳有所得”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项目实施以来,市人社局本着“依法合规、能放则放、权责统一、行为规范、科学管理”的原则,大胆创新,深入探索,积极实践,从“顶层设计、平台建设、目标路径、业务流程和窗口受理”等服务提供、服务保障、服务评价等方面,系统梳理了已有的、需修订的和需制订的标准化规范,从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数据库,收集量化关键指标和指标要求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最终制定新的标准总数达到66项。</p> <p class="ql-block">  薛宜发同志强调:一要加强标准宣传。扩大宣传渠道,拓宽宣传途径,丰富宣传形式,市镇村三级社保经办机构联动,做到人人宣传标准,服务运用标准,自觉用好标准,为提升工作效能打下坚实基础。二要严格执行标准。坚持持之以恒,严格标准要求,强化标准化服务,用好一体化信息系统平台,进一步深化综合柜员制改革,提高网上办件占比,下沉服务事项,做到即时办,网上办,就近办,线下“一扇门”、线上“一网通”、全程“一张卡”(社保卡),实体大厅与网办大厅无缝对接,为服务对象提供不间断优质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要不断完善标准。窗口人员既是标准的执行者,又是标准的实践者,直接与老百姓、人民群众打交道,对标准执行过程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加以研究,敢于担当加压,提建议想办法,积极对标找差,大胆建言献策,解决实际问题,以利于标准化的进一步修订完善,进一步推动人社工作标准化服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人社服务良好的窗口形象。</p> <p class="ql-block">  会议结束前,郭建东同志还就社保大厅工作人员的作风效能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希望。</p> <p class="ql-block"> (石鸣 夏楠 黄寅)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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