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兵秣马 蓄势待发——罗山县朱堂初中举办2020年暑期教师学习班

淮声

<p>为进一步提高教师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加强队伍建设,争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局党组要求和学校实际,8月28日上午,朱堂初中开展为期两天的教师政治业务学习活动。</p> <p>马大志校长首先通报上学期教育教学成绩,并做学习班动员报告。</p> <p>各部门负责人高明堂、张炜、张海波、陈元田、袁惠、袁秀玲结合分管工作,先后分别领学《教师常规教学管理制度》《学校考勤制度》《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课堂安全责任》《中小学校学生违纪行为惩戒实施暂行办法》《关于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校园安全教育管理知识》等材料。</p> <p>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教师们认真观看专题片《寻找最美教师》,感受十位行业精英的非凡人生,汲取于己有益的感悟滋养。</p> <p>校园挥汗水,杏坛绽新花。优秀教师、班主任和教研(备课)组长韩茂海、易娇、袁祖良、王琼、张勇、周庆森做先进事迹报告。</p> <p>副主任周庆森代表班主任传达“平顶山班主任学习培训”会议精神,汇报心得体会。</p><p><br></p><p>马大志校长做学习班主题报告,教师分组讨论交流。</p><p><br></p><p>党旗指方向,党员应领航。为加强支部建设,会议组织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支部书记马大志、委员张海波组织学习相关材料。</p><p><br></p><p>会议最后,各部门总结上期工作,副校长卢明俊、工会主席袁秀玲、教导主任高明堂等宣布教师分工,安排开学工作。</p><p><br></p><p>为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学校会前制订了学习方案,统一安排伙食,严格考勤制度,并<span style="color: rgb(1, 1, 1);">要求会后撰写上交学习总结。</span></p><p><br></p><p><span style="color: rgb(1, 1, 1);">文字:李勇</span></p><p><span style="color: rgb(1, 1, 1);">摄影:李勇 周庆森</span></p><p><span style="color: rgb(1, 1, 1);">审核:马大志</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18px; color: rgb(1, 1, 1);">附:</span><span style="font-size: 15px; color: rgb(1, 1, 1);">中小学校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实施暂行办法</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15px; color: rgb(128, 128, 128);">第一章 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班主任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对违规学生进行处分、批评教育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惩戒是教师和学校依据一定的规范,以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前提,以制止和消除学生的不当行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为目的,以惩罚为特征的教育方式。第三条 实施惩戒应当充分考虑学生的自尊心、承受力,适时、适度、适机地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方法,避免因惩戒产生对立和怨恨情绪,增强惩戒质效。第四条&nbsp;实施惩戒应当遵循规定的程序,不得随意惩戒,惩戒语言、方式、效果应统一。第五条 实施惩戒以服务教育、促进学生个人的发展和素养的全面提升为目的,坚持教育在先,惩戒在后。第六条&nbsp;实施惩戒应当排除个人情绪、喜好、学生成绩等因素的干扰,确保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nbsp;</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15px; color: rgb(128, 128, 128);">第二章 惩戒行为第七条 影响教育活动正常秩序的行为(一)携带危险品入校。包括鞭炮、烟酒、弹弓、足以伤人的玩具枪支和各种液体、使人惊骇的面具、昆虫等。(二)扰乱正常课堂秩序,如喧哗、打闹、发出怪异声响、起哄、严重坐姿不正等。(三)打架和斗殴。(四)侮辱教师和同学的言行,情节严重的。(五)破坏学校公共设施,导致学校财产受损的。(六)偷窃他人或学校财物。(七)怂恿他人影响正常教育活动秩序的。第八条 影响个人学习成长的行为(一)不按时完成作业,不做或抄袭作业。(二)迟到、旷课或逃学。(三)考试作弊。(四)撒谎,欺骗家长和老师。(五)随地吐痰、丢纸屑杂物,带零食入校,不讲卫生。第九条 违反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级班规等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15px; color: rgb(128, 128, 128);">第三章 惩戒方式第十条 由班主任实施惩戒的方式(一)批评教育。属于轻微的错误,用语言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二)背诵。根据学生的错误原因,选择相关的经典名篇背诵,达到积累和潜移默化的教育目的。(三)体育。做一定数目的仰卧起坐、俯卧撑、跑步等,达到惩戒和锻炼身体相结合的目的。(四)劳动。承担一定时间的某一项值日、负责清扫分担区等卫生打扫任务。(五)写作。通过写犯错说明书,认识自身的错误行为,避免在以后的学习、成长中再犯类似的错误。(六)隔离。离开座位到教室内特定区域站立,避免干扰正常教学活动。(七)收管物品。暂扣暂管限制学生带到学校的物品。(八)停课反省。严重扰乱课堂秩序的行为,决定停课到训诫室接受专门教育和反省反思。(九)其他有利于学生成长的科学惩戒方法。第十一条 由学校学生行为惩戒委员会实施惩戒的方式(一)家长陪读。通知家长到校履行监护职责。(二)全校通报。将违规学生的违规行为及造成的后果,学校将惩戒决定以通报的形式告知全校师生。(三)记入学生档案的处分。违规行为非常严重时的惩戒方式。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四)休学治疗。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医学治疗的,责令家长申请休学治疗。</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15px; color: rgb(128, 128, 128);">第四章 惩戒程序第十二条 班主任实施的惩戒方式和惩戒行为可以依据本办法进一步细化,应当通过班级民主决定并经家长书面同意。第十三条&nbsp;学校设立训诫室。由相关心理咨询和具有教育管理经验的教师依照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对违规学生进行训诫,引导学生认识错误,改正行为。第十四条&nbsp;成立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委员会。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社区工作者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委员会。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委员会对于需要作出惩戒决定的学生行为,应当按照学校制定的处理流程及时进行认定,根据有关规定作出惩戒决定,并书面通知学生监护人。第十五条 对于情节比较恶劣的行为,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委员会在实施惩戒的同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严重违纪学生予以训诫。学校可视具体情节给予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第十六条 对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学生,学生违规行为惩戒委员会可以决定建议将其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未成年人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对构成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按专门(工读)学校招生入学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第十七条 学生受警告以上处分,在撤销之前不得成为各种奖励对象。当思想上正确地认识自己的错误,行动上有明显进步时,可申请撤销处分。</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15px; color: rgb(128, 128, 128);">第五章 申诉制度 ……</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15px; color: rgb(128, 128, 128);">第六章 保障措施 ……</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15px; color: rgb(128, 128, 128);">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支持、保障和监督教师、学校依法行使职权,支持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根据各自章程独立开展工作。</span></p><p><span style="font-size: 15px; color: rgb(128, 128, 128);">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0年9月10日起施行(请以官方发布为准)</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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