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白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茅坪副中心建成并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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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近年来,按照省厅、市局关于执法办案场所精细化管理要求,我局紧盯自身规范执法短板弱项,不断完善规范执法体系,补齐基层所队规范执法最后一公里;局党委科学谋划、统筹设计,立足现有条件提出了建立茅坪办案副中心和仓上办案副中心,优化、改善我局一线所队执法办案条件的总体方案,并专题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建设资金,于今年6月1日开工,在原茅坪派出所办案区基础上升级改造了共有6间功能室,面积约140余平方米的执法办案中心茅坪副中心(以下简称茅坪副中心)。</p> 硬件改造上,按照小而全的理念,充分利用现有条件,设置了安全检查室(包括人员登记及信息采集室) <p> 等候室(包括醒酒室)</p>  询问室、讯问室 调解室(包括辨认室) 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使办案场所设计更规范、更安全。 <p>  软件改造上,建立、完善了五大系统。一是建立了可视化门禁系统。二是建立了报警系统。三是建立了网络高清音视频监控系统。四是建立了高清网络同步录音录像系统。五是完善了办案区管理系统。使办案中心日常运行更加有序。</p><p><br></p> <p>  功能设置上,按流程规范设置了人员登记、安全检查、信息采集、随身物品保管、候问、辨认、讯(询)问、调解等功能区域;实现了24小时无死角音视频监控,消除了安全隐患。</p> <p>  监督管理上,茅坪副中心管理人员及县局办案中心管理人员均可实时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进行可视化监督,及时针对执法瑕疵、安全隐患发出预警,保障执法安全。</p> <p>  资源调配上,按照地理位置及辖区执法实际,县局要求茅坪派出所、宋家派出所、卡子派出所等执法单位所有案件在茅坪副中心办理,为一线所队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办案服务。</p> <p>  目前,茅坪副中心升级改造工作已基本完成,并于7月15日投入运行。下一步,县局将积极推进该副中心的精细化管理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守住安全底线。同时,县局将同步推进仓上办案副中心升级改造工作,尽快完成我局“一正两副”办案中心建设布局,打开我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新局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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