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为依法保障我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顺利开展2020年一年级招生工作,依据延庆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6月8日,延庆第四小学在学校门口和招生范围内各小区张贴一年级招生公告,同时在二幼和五幼大班家长群转发一年级招生公告,并接受家长电话咨询。</h3><h3><br></h3><h3> </h3> <h3>《延庆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方案》要求各校:</h3><h3>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是基础教育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坚持在市教委和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精心策划,严密组织,规范操作,杜绝招生过程中违规现象发生。</h3><h3> 2.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区、校两个层面均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加强对招生过程的组织管理,规范招生程序,维护招生秩序。要积极面向社会宣传招生政策,使学生和家长了解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基本原则、入学资格、入学程序、时间进程和工作要求,增强招生政策和工作程序的透明度。各初中、小学要提前让学生家长了解小升初及优质高中校额到校政策,明确升学预期,推进义务教育就近入学顺利实施。</h3><h3> 3.实行计划管理。按照市教委统一部署,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行计划管理。区教委将按照学龄人口数量、小学毕业生数量和中小学校办学规模等制定各小学、初中招生计划并报市教委备案。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调整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h3><h3> 4.凡入农村寄宿制学校寄宿学习的学生,入学时须向学校出示学生本人2020年4月份以后在本市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一般性体检的证明。</h3><h3> 5.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延庆区教委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严格执行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h3><h3> 6.严格学籍管理。中小学新生学籍将由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依据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直接建立。学校要严格管理学籍,不为无正常手续的学生申请建立学籍,不允许出现学生与学籍分离现象,严禁学校擅自接收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h3><h3> 7.严肃入学纪律。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市、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入学工作程序。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冬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生源。严禁初中校违规在小学非毕业年级提前招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严禁以寄宿招生方式招收非寄宿学生。义务教育学校实行随机均衡编班,严禁分班前组织考试,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曲解宣传入学政策,炒作公办学校排名,将培训成绩与入学挂钩。严禁任何学校私自招生。对于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交有关部门依规依纪处理。</h3><h3> 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公办学校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直至免职。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减少招生计划、警告、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止招生、停止办学、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并纳入黑名单。</h3><h3> 8.落实公示,接受监督。落实公示制度,公布咨询、举报电话,接受咨询;及时公布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及接收学生的结果等信息,小学要张贴招生通告,中小学要公布招生划片范围。</h3><h3> 9.义务教育入学工作期间,各学校要建立特殊情况会商机制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平稳推进入学工作。</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