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绿洲花苑业委会小区公益性费用 </p><p> 交接情况公示</p><p>各位业主:</p><p> 在天宁社区派专人鉴证下,本届业主委员会分别与上届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中心完成了小区公益性费用的交接工作,现公示如下:</p><p> 一、对移交的银行存款日记账、记账凭证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账证相符,账账相符,截止2017年11月30日结余金额316143.29元。</p><p> 二、由物业服务中心代理签订的公益性费用合同(协议)共6份,签约方分别为:丰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一心文化传媒服务中心、杭州超翔科技有限公司、丽水市源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丽水金手指广告有限公司、丽水蓝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p><p><br></p><p> 绿洲花苑第三届业主委员会</p><p> 2020年5月13日</p> <p> 为了提高清晰度,业主委员会把所有的手工流水账重新编制成电子版本。</p><p><br></p><p> ↓↓↓</p> <p>2015年“手工版”流水帐</p> <p>2015年“电子版”流水账</p> <p>2016年“手工版”流水账</p> <p>2016年“电子版”流水账</p> <p>2017年“手工版”流水账</p> <p>2017年“电子版”流水账</p> <p> 2020年4月17日晚,在社区王建英书记的监督下,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和第二届业主委员会进行了手工账面余额交接,截止2017年11月30日账户余额为316143.29元。</p> <p> 在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成员集体辞职起到第三届业主委员会成立止,物业公司移交的由物业公司代理签订的业务合同共6份,合作的6家公司分别为:</p><p> 1.丰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p><p> 2.丽水市莲都区一心文化传媒服务中心</p><p> (电梯猫)</p><p> 3.杭州超翔科技有限公司(充电桩)</p><p> 4.丽水市源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p><p> 5.丽水金手指广告有限公司</p><p> 6.丽水蓝火文化传煤有限公司</p><p> (道闸) </p><p> 以上合同的执行情况经核对已基本完成,部分款项已在物业公司账户,要求交接结束后转入业委会账户。【按以上6份合同业委会应收的款项是83100元,其中:电梯广告应收63600元、坡道口广告应收6000元、丰巢应收13500元。2020年4月24日晚物业提供小区经营性收支情况:电梯广告位物业已代收47700.00元,{四期费用15900.00元标注尚未收取};坡道口广告4000.00元物业已代收,{2000.00元是否收取未说明};丰巢智能柜13500元物业已代收】即:累计应收83100元,物业已代收51700元,未收17900元+13500元(附:丰巢合同签约内容为场地费1500元/套/ 年,安装免费,初期为3台,后增加到6台,物业解释:后来安装的3台场地费免费,之前安装的3台1500元*3台*3年=13500元,其中支付丰巢安装人员500元*3台=1500元,其余12000抵物业电费,故业委会丰巢收入为零。)</p><p> 按照物业说法,签约的6个公司:其中4项丰巢、充电桩、电梯猫、道闸,业主委员会收入为零。</p> <p> 🍁其它事项说明🍁</p><p> 上届业主委员会与客户签订的业务合同有画室、超市、游泳池。</p><p> 1.画室租赁期限为叁年,自2015年3月23日起至2018年3月22日止,租金15600.00元/年 ,分别于2015年10月30日、2016年10月25日、2017年8月11日收妥。2018年3月22日到期后的合同一直没有续签,从刚拿回的银行对账单看,2018年8月16日有一笔15600.00元的款项转入,应该是画室的租金。</p><p> 2.超市租赁期限为叁年,自2015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租金1655.00元/月,2015年6月30日收到租金9930.00元,2016年8月29日收到租金19860.00元,之后就没有再进账,超市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间转让过一手,2018年4月30日到期后合同一直没有续签。</p><p> 3.游泳池租赁期为肆年,自2017年7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2017年租金为零元,2018年起,租金10000.00元/年,至今未见款项进账,2017年7月17日收押金10000.00元。2020年4月24日晚物业提供的小区经营性收支情况,反应出有10000.00收入,应该是2018年的租金,标注泳池2019年费用尚未到账。</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