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一是严格主体责任。主管部门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下管一级”的原则,严格按照政策做好人员身份、公务交通补贴标准、计发起止时间认定。</p><p> 二是严格财务管理。公务交通补贴所需经费由原渠道解决,财政部门原则上不再因车改增加支出。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p><p> 三是严格发放范围。要求各单位不得擅自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同时,财政、审计等部门强化监督检查,严明财经纪律。</p><p> 截至目前,98.57万元补发资金全部拨付到位,涉及事业副科及以上82人,军转干人员69人。</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