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strong>国家税务总局大厂回族自治县税务局</strong></h3></br><h3><strong>2020年度优化营商环境 服务全面小康</strong></h3></br><h3><strong>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十项措施</strong></h3></br><h3>为深入开展“三创四建”活动,持续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国家税务总局大厂回族自治县税务局推出2020年度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全面小康,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十项措施,<strong>最大限度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便利,持续发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为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税务力量。</strong></h3></br><h3><strong>一、简化开办注销程序</strong></h3></br><h3> <h3><strong>升级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strong>实现一套资料、一表集成、一窗受理、一次办结,<strong>发票领用由1个工作日提速为即时办结。</strong>依申请办理跨区迁移业务,对不存在未办结事项且属于正常户的纳税人,<strong>省内跨区域迁移即时办结。</strong>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即办”“免办”税务注销,<strong>对于一般程序税务注销,办理时间压缩50%,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办理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其余纳税人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strong></h3></br><h3><strong>二、严格落实首问责任</strong><br></br></h3></br><h3> <h3>纳税人、缴费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税费事项时,<strong>首位接洽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必须切实履行首问职责,依法、依规办理或有效指引完成办理税费事项,严禁推诿、敷衍、拖延或者拒绝。</strong>在受理税费事项时,对办理方式、所需资料、业务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strong>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并发放“纳税服务明白卡”,对不予办理的税费事项要说明理由、依据。</strong></h3></br><h3><strong>三、发票领用高效透明</strong></h3></br><h3> <h3><strong>依法保障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票,精简手续,</strong>对新办纳税人申请领用10万元版以下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超过25份的,普通发票不超过50份的,在办税服务厅即时办结。<strong>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B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strong>以上两类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用量、限额的,在办税服务厅即时办结。</h3></br><h3><strong>四、大力支持外贸出口</strong></h3></br><h3> <h3><strong>将出口退(免)税手续办理时限再压缩60%,</strong><strong>一类企业出口退税当日办结,其他企业平均办理时间缩短至3个工作日以内。</strong>实现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一、二、三、四类企业全覆盖。<strong>允许已放弃退税权至今未满36个月的企业选择恢复退税权。</strong>多措并举为大厂本地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税收支持。</h3></br><h3><strong>五、精准帮扶小微企业</strong></h3></br><h3> <h3><strong>加强与小微企业的直连互通。</strong>不折不扣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和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实现全面宣传、精确推送、精准落实。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进行“点对点”帮扶。精简税收优惠办理流程,<strong>取消企业所得税以及城镇土地使用税(不含困难减免)等“六税一费”优惠事项备案,</strong>实行纳税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h3></br><h3><strong>六、持续优化办税体验</strong></h3></br><h3> <h3><strong>进一步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拓展网上办税缴费事项范围,</strong>推进智能化办税服务厅建设,加强自助办税终端配置,落实185个涉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strong>逐步实现90%以上的税费事项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和自助办税终端办理,</strong>不必到窗口排队等候,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智能、便捷的新体验,有效降低办税(费)成本。</h3></br><h3><strong>七、拓宽税企沟通渠道</strong></h3></br><h3> <h3><strong>进一步完善“矩阵式”微信群、纳税服务微平台功能,实现政策宣传、线上互动、预约办税和意见征集“一体化”服务。</strong>开展局领导包联企业工作,深入走访调研,解决个性诉求,寻找共性问题,集中破解难点。推行“纳税服务联络员”制度,<strong>提供“一企一策”服务和“一对一”帮扶。</strong>开展办税(费)诉求“码上办”行动,纳税人、缴费人可扫描办税场所张贴的二维码进行投诉或意见反馈,<strong>对于扫码提出的投诉事项,3个工作日内办结,</strong><strong>对于办理业务时当场扫码提出的投诉事项,事实清楚的,即时办结。</strong></h3></br><h3><strong>八、公平公正税收执法</strong></h3></br><h3> <h3>以行政执法公示推进阳光执法、执法过程全记录推进规范执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推进公正执法,持续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行为。<strong>对7类152项税收执法事项进行梳理,公布权责清单和流程图,接受监督。推行一般程序处罚决定书全文网上公示,依法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strong></h3></br><h3><strong>九、深化拓展银税互动</strong></h3></br><h3> <h3><strong>加强与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strong><strong>将纳入“银税互动”范围的企业数量扩大一倍,</strong>在纳税信用A级、B级企业基础上扩大至M级企业。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满足不同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信贷需求。<strong>积极推进银税数据直连,实现小微企业贷款网上“一站式”办理。为贷款企业依申请免费邮寄《纳税信用评价信息结果通知书》。</strong></h3></br><h3><strong>十、服务区域协同发展</strong></h3></br><h3> <h3><strong>发挥税收职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strong>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北京市通州区与河北省三河、大厂、香河三县市协同发展规划》,<strong>对涉及承接区域协同发展功能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涉税事项,</strong><strong>开辟绿色通道,安排专员办理,全程跟踪服务。</strong></h3></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