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浠水经济开发区园区企业---旺前产业园厂房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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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align="left">联系人:田新年 13636003582<br></div><div align="left"> 蔡 欣 13636062925</div> 浠水经济开发区园区企业---旺前产业园,位于湖北省浠水县经济开发区彩虹大道139号,占地300亩,已办理土地证,配套建有宿舍、食堂、生产研发楼、产品展示楼等。现有闲置厂房2栋,急需招租。 旺前产业园鸟瞰图<br> 浠水交通网络发达,距武汉、黄石、鄂州、九江均在100公里范围内,距长沙、合肥、南昌等省会城市在300公里范围,到北京、上海、广州、福建、江浙朝发夕至。 旺前地图及周边配套设施<br> 旺前产业园企业简介<br> <div> 招租对象:鞋业、服装、电器、电子等产品及配件的生产厂家。</div><div> 厂房规格:厂房面积7222.5㎡,长238.3m,宽30.3m,边高7米,檐高8.5米;生产配套用房2层共113.2㎡,每层长12.3m、宽4.6m;局部二层办公室428.7㎡,长30.3m,宽14.15米。</div> 旺前产业园厂房外部 新入驻旺前产业园的企业局部二层办公室由此楼梯上 新入驻旺前产业园的企业局部二层办公室走廊 新入驻旺前产业园的企业局部二层办公室内部 新入驻旺前产业园的企业厂房内部 <div> 厂房价格:8元/㎡/月。</div><div> 对符合我县主导产业规划的战略新兴产业、科技创新产业,企业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投产,“两税”年创税收贡献不低于150元/㎡的(按租用生产性厂房总面积计算),<b>经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认定后,给予连续三年的厂房租金补贴,每月补助标准为:第一年6元/㎡、第二年5元/㎡、第三年4元/㎡。</b>对租赁厂房且机械设备投资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企业,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两税”)实行先征后奖,自投产之日起,前三年、后三年分别按其缴纳“两税”地方所得部分的100%、50%给予奖励;企业“两税”年创税额首次达到1000万元时,给予100万元的税收特别贡献奖。</div> 旺前产业园门楼 旺前产业园优惠政策:凡租赁一栋生产厂房的生产单位,<b>旺前产业园园区可免费提供职工宿舍4套(每套面积约113㎡)</b>,宿舍水电价均按统一规定计缴。<br> 基础设施配套:水电均已报装,水价按4.08元/吨计缴,电价按0.86元/度计缴。园区负责每栋厂房外消防管道的配套设备安装,预留消防高压管道接口,厂房内消防系统、报警系统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安装、备案。<br> 园区优势:享受政策优势叠加,交通便利,土地充足,用工方便,产业包容性强,产业基本无污染即可。 旺前产业园左侧研发大楼 旺前产业园右侧产品展示楼

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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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税

二层

入驻

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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