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恢复生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广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昌县应急指挥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优化市场监管方式,整合市场监管力量,突出市场监管重点,全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h3> <font color="#333333"><b> 高位推动,强担当。</b></font>2月26日上午,县政府副县长周友财带队,县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陪同,到各大商店超市实地督查,要求各类市场市场主体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一是每天必须做好经营场所内的消毒,并有消毒记录,严格落实“三防”措施,做到经营场所干净整洁。二是每天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凡体温超过37.3℃以上的一律不得参与经营活动,从业人员必须规范着装,佩戴口罩上岗。三是对进入商场超市人员一律进行体温测量,持电子通行证进入,严禁未戴口罩者进入。</h3> <h3> <b>迅速行动,抓落实。</b>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及时约谈商场超市负责人,通报疫情防控监督落实情况,要求市场主体提高认识,对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不能有侥幸心理,麻痹松劲,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主体责任。</h3> <h3> <b>周密部署,增力度。</b>2月26日上午,县市场监管局立即召开疫情防控问题整改调度会,加强现有市场巡查、稽查小组人员力量,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优化巡查方式,重点开展全时段、针对性、突击式巡查。针对较为突出的超市、药店人员进入,餐饮堂食等问题开展重点监管,与工信、公安等部门形成监管合力,联防联控。</h3> <b>全面巡查,保安全。</b>继续派出日、夜班“巡查小组”加强市场巡查工作。采用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严格要求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场所,每天必须做好消杀,人员凭电子通行证进入,一律测量体温,未戴口罩禁止进入。二是要求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关于有序恢复公共交通和餐饮服务的通告》,禁止出现人员聚集和堂食就餐。三是按照抚州市应急指挥部9号令要求,有序放开活禽交易市场,逐步允许经农业农村部门检疫合格的家禽进入活禽市场交易,严格执行家禽及其它畜禽产品凭农业农村部门检疫票证入市制度,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主体责任。四是检查口罩、消毒水、预防类药品价格情况、保障质量安全,维护全县市场物价稳定,保障全县生活物资供应充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