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本文已在《北京中医》发表)</h3><h3><br></h3><h3>附子,具有回阳救逆,温肾助阳,祛寒止痛等功效。被历代医家视为补火之要药。临床若运用得当,往往立起沉疴。但附子虽是疗疾之猛将,亦是大毒之品。因其药性猛悍、毒性大,而在《神农本草经》中被列为下品。《本草纲目》也云:“附子辛温,有大毒”。故历代世医家每用附子之时也不无顾忌,慎之又慎。至于用量,多则亦不过数钱。(在《本草纲目》中,附子的常用量为3~15g。《中药大辞典》煎汤内服剂量为3~9g。药典规定剂量为3~15g。)却很少有人知道在陕西省周至县,当地人竟把这大毒的附子如同红薯、土豆般大量食用。</h3><h3>陕西省周至县,位于陕西八百里秦川腹地,秦岭北麓;属西安市辖县,县城位于西安市西约70公里处。此县盛产附子。当地人称为“乌药”,实乃附子。每年秋季,附子收后,很多人便日食附子碗余(约200g~400g),连食数月至来年开春。吃后也无不适和其它异常感觉。笔者也系陕西省周至县人,自幼随乡俗,喜食附子,每食也以斤计。(注:陕西是附子产地之一,笔者在陕西中医学院上学期间,曾拿周至县当地附子及其植株与陕西中医学院中药标本馆附子植株标本对照,及请有关中药老师鉴定。证明确系毛茛科多年生草本植物乌头及子根附子。且不少药材商贩也历年在该地收购附子以供药用。)</h3><h3>至于该县人从何时开始食用附子,已无从考证,但一些老人说他们小时候就这样吃过。至于为何要吃附子,当地老人的说法是:“‘乌药’是一味中药,常吃可以令人不生病疾,如能连续吃过百日,身上连个虱子都不生。”故人多食之。</h3><h3>以前该县人都是吃自己种的附子,改革开放后周至县就出现了一种当地独有的小吃生意,即将附子煮好后沿街叫卖。并美其名曰“甜乌药”生意甚好,买食者多是妇女和老人。所谓 “甜乌药”,未食过之人初尝之,实在苦不堪食,刚一入口,便难忍其苦,随即吐出。但隔日再食,数日后就不觉苦,半月过后,便觉其香甜可口,一日不食则数思之。</h3><h3>附子有毒,当地人也都知道。但为何如此大量久食而不会毒?究其原因,全在其加工过程:一般于10月份左右挖取成熟附子,弃乌头(当地称为“乌药母枝”),去须根,用水洗净晾干。于晚饭后约21:00,先将一大锅水烧开后,再向沸水中倒入经上述加工过的附子,而且必须等水沸后才能加入附子(当地人说煮食附子的关键是不能见生水,就是在用碗吃的时候都要先将碗用开水冲一下,而且食后一日内忌食生冷。否则就会中毒)。再加入甘草,(加甘草的原因,当地人的说法是附子味苦,与甘草同煮,可使其味变“甜”。甘草与附子的比例约1/10。)用文火煮约两个小时后,向灶中加入几根未劈的直径约10㎝粗的树枝,让其慢慢燃烧(约能燃烧两小时)。次日早晨再食煮好的附子。煮好的附子皮色棕黑,汤程黑色,咬开后附子为浅黄褐色。吃法如同吃汤圆般,连汤带附子一同吃下。</h3><h3>由于知道附子若煮不好,吃了会中毒。故每次煮好待食之前,老人们便先尝。一小时后无事,晚辈们始可大胆食之。也有过在尝附子后中毒死亡的老人,笔者周围多年来仅发生过一例。由于附子难煮,每次煮的量也就很大,约在10公斤以上。以后吃时随量加热就行。</h3><h3>以上便是陕西省周至县人食用附子的情况。在临床上,大剂量应用附子的人也很多,如黄全法在治脾肾阳虚,脾胃虚寒,心阳不振以及寒凝经脉之顽痹,以阳虚表现为主等证时,附子用到过100~l20g[1]。王秉良等在治疗痹证时炮附片的用量一般为30-160g。[2]《伤寒论》与《金匮要略》中,治风湿三方:甘草附子汤,桂枝附子汤,白术附子汤,附子用量分别为炮附子2枚、3枚、1.5枚。治疗风湿痹痛其余17首方中为1枚,其中四逆汤类一般用生附子大者1枚。有人考证,仲景时代附子每枚平均重约40g左右[3]。但这指的是采摘后未经炮制的附子,制成饮片除去水分后约20g,那么1-3枚即合现制2O~60g。其用量也大大超出现在常规用量1O~15g的剂量。</h3><h3>虽然大剂量附子的应用对很多病证有很好的临床疗效。但是由于小计量附子中毒的情况也屡有报道。这样一些不了解附子之人便不知去从,对附子的应用实为“心中无数”。而往往使附子这味“要药”不能有效地发挥出其应有的价值!</h3><h3>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附子的“习性”,对附子的应用要“心中无数”,在“药尽其用”的前提下,确保用药安全。</h3><h3>下来我们就从周至县人如此大剂量食用附子而不会中毒的事实,来分析附子毒性的监制。</h3><h3>首先,煎煮时间长 周至县人所吃的附子,一般都是要经过4小时以上长时间煎煮。当地人认为生附子有毒,附子又不易煮熟,故煎煮时间特别长。</h3><h3>用附子时先煎、久煎是古今医家所遵从之法。现代药理试验也证实附子中所含的生物碱(主要为乌头碱、次乌头碱、中乌头碱等)毒性较大,但毒性成分遇热能分解,较长时间的浸泡和煎煮能将其水解成毒性较小的苯甲酰乌头原碱(Benzoyla—conine)类生物碱,进而分解为毒性更小的乌头原碱(Aconine)类生物碱[4],从而降低其毒性。</h3><h3>其次,与甘草配伍 甘草味甘,生用偏凉,炙用偏温,可调和药性,素有“国老”之称。《本草正》载:“甘草,味至甘,得中和之性,有调补之功,故毒药得之能解其毒”。由此可见,祖国医学认为其解毒机理为:甘草味甘能和,调和药性以解毒;味甘能缓,缓和峻猛以解毒;味甘能补,扶正固本以解毒。正是由于甘草解毒调和作用卓著,仲景在其《伤寒杂病论》中常用附子配伍甘草,如四逆汤、甘草附子汤等,均利用甘草监制附子的毒性。其相制作用正如张景岳在《本草正》中所言:“附子之性急,得甘草而后缓;附子之性毒,得甘草而后解;附子之性走,得甘草而后益心脾;附子之性散,得甘草而后调营卫”。陶宏景也在《本草经集注》中说:“俗方每用附子须甘草、人参、生姜相互配合者,正制钱其毒也”。陈士铎在《本草新编》言附子的制法为:“每个用甘草五钱,煮水一碗,将附子泡透”。</h3><h3>甘草对于附子相制作用及其机理也已被现代实验研究所证实。小白鼠毒性实验表明,单用一定量的附子能引起动物死亡,但附子与甘草配伍煎煮。则可完全避免动物死亡[5]。利用薄层扫描法对附子配伍甘草前后所含化学成分含量测定发现,甘草可以减少附子中所含3种有毒乌头生物碱含量。并且随甘草用量增加,乌头生物碱含量相应减少[6]。有人经实验发现其解毒机理是由于甘草中主要解毒成分甘草酸可以与附子中所含生物碱结合成难溶的盐类,从而使之含量减少[7]。也有人经研究认为,甘草缓解乌附毒性的机理在于,一是甘草水解后释放出葡萄糖醛酸与乌附毒素结台而生成无毒的新物质;二是甘草甜素有类似药用炭作用,可以吸取存于胃内的乌附毒素[8]。</h3><h3>应说明的是,周至人煮附子时加甘草的原因,一是附子食之味大苦,加味甘之甘草以调和其味,再是处于传统习惯。也有少数人认为加入甘草还可以增加食附子的功效。但并没有人认识到甘草能解附子之毒。</h3><h3>第三,忌食生冷 在服中药的饮食禁忌上,寒性病多应忌食生冷,一些含有附子的方剂在服用时也应忌食生冷。如《伤寒论》中的桂枝加附子汤,服法云:“桂枝汤今加附子,将息如前法。”即应“禁生冷、粘滑……”但是这些禁忌都是从病情性质的需要考虑的,并未听说过食生冷会增加药物的毒副作用。值得注意的是,从周至县如此众多的人长时间大量食用附子的历史经验和重视程度看,周至人认为食附子中毒的首要原因是吃附子后再食生冷。或是在附子煎煮时或熟后保存时与生水接触。所以他们在煮附子时先要把水烧开再向锅里下附子,吃附子前都必须把盛附子的碗先用开水冲烫一下。小孩吃后,大人定要再三叮嘱其一日之内勿食生冷。</h3><h3>生冷是否会增加附子的毒性,人们的说法是否科学,还有待进一步研究。但是从当地吃附子其它几个流传下来的习俗(久煎,伍甘草,禁生食),和其重视的程度来看,这一说法应该有一定的道理。</h3><h3>第四,未大剂量用过之人应从小剂量用起 附子味太苦,第一次吃,任何人都难以忍受其苦,故食不到一小枚就随口吐出。如强忍其苦,坚持少量(一次一两枚小附子)吃,五六次后就不觉苦,能一次吃十余枚。在当地也有很多人不吃附子,原因就是过不了这一关。但是已吃惯附子之人,次年秋冬再食,首次也不觉苦,唯感其“味美”而能多食之。</h3><h3>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附子虽为有毒之品,但其回阳救逆,温肾助阳,祛寒止痛等功却不可没。实为“要药”。如张景岳将附子与人参、熟地、大黄列为“药中四维”。即言其为治病保命之要药;火神派医家祝味菊则称附子为“百药之长”,一语道尽附子重要性;《本草经读》记载:“附子味辛气温,火性迅发,无所不到,故为回阳救逆第一品药”……所以临床上只要辨证准确,配伍精当,遵循久煎,伍之以甘草,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加量的原则。附子是可以大剂量应用的。</h3><h3><br></h3><h3>参 考 文 献</h3><h3>1. 黄全法.大剂量附子临床应用治验举隅.中国医药学报,1993,8(5):32</h3><h3>2. 王秉良 王谨敏.大剂量乌附为主治疗痹证82例.福建中医药,1995,26(1):4</h3><h3>3. 王子泉,附子的临床应用经验谈。云南中医学院学报,1999;22(2):7</h3><h3>4. 李荣宗.附子、川乌、草乌的合理炮制经验.海峡医学,2001,13(2):49</h3><h3>5. 张银梯 吴润宇 刘天培.附子毒性的研究.药学学报,1966.13(5):350</h3><h3>6. 裴妙荣.梁秀和.寥辉等.薄层扫描法对四逆汤配伍作用的化学分析.中成药,1993,16(6):33</h3><h3>7. 杨仓良 程方 高渌纹等.剧毒中药古今用,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1991 113</h3><h3>8. 张毓汉 魏大章.《金匮》监制乌附毒性的配伍规律的体现.四川中医,1995,6:17</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