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南城、南丰、资溪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成果核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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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  2019年9月11日下午,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了南城、南丰、资溪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成果核查会。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南城县自然资源局,南丰县自然资源局、资溪县自然资源局参加了此次会议。 </h3><h3> 会上,设计单位分别汇报了南城县、南丰县、资溪县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成果,与会单位进行了讨论研究,对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成果提出以下要求: </h3><h3> 1、应按照省自然资源厅9月9日明确的《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成果自查提纲》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相关图件、附表。 </h3><h3> 2、生态保护红线与矿业权重叠的处理理由不充分,应进行分类处理,需调出生态红线的矿业权应详细阐述矿业权目前情况,开采情况,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情况,须同级生态环境部门确认。 </h3><h3> 3、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原则上不得减少,评估优化后面积如确需减少的,应有充分的理由和佐证材料。 </h3><h3> 4、进一步完善调出生态红线取证材料,需要调整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要对每个地块进行逐一列举并编号,取证工作要落实到具体部门,并由具体部门盖章确认。 </h3><h3> 5、对于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人工林在生态红线内的,原则上不予调出。</h3>

红线

生态

资溪县

自然资源

保护

评估

优化

矿业权

成果

调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