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根据盟教育局兴教职成涵(2019)22号文件精神,关于加强2019年暑假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h3> <h3>暑假是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高峰期,为进一步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果,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对暑期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要求如下:</h3><h3>1.加强安全管理。</h3><h3>2.规范招生宣传。</h3><h3>3.加强办学管理。</h3><h3>4.注重校内外师德师风建设。</h3><h3>5.全面强化社会监督。</h3> <h3> 7月16日至7月17日,由县教育局、民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大队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治理工作组,对全县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对无证非法培训机构现场予以查封取缔。</h3> <h3> 本次行动责令办学机构停止非法违规办学行为,在社会上形成了取缔非法办学的高压态势,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达到预期目的,全力规范全县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行为</h3> <h3>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是今年教育领域的重点工作。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指向校外无证培训机构,包括培训机构存在安全隐患,没有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证照不齐全.发放虚假宣传招生简章,出现超纲抢跑和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培训机构培训成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h3> <h3> 通过这次清理整顿活动,当场取缔不具备办学条件的5所非法培训机构,停业整改11所,治理行动受到了广大群众的赞许和好评。下一步我县专项治理工作将继续呈现常态化、制度化、法制化,狠抓日常监管,确保更好成效。</h3> <h3> 在此,突泉县教育局提醒广大家长:<br></h3><h3>正规教育培训机构均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凡不能提供《办学许可证》的,均属非法办学;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也会在机构主要场所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望家长们认真辨别,远离无证无照无资质的培训机构,为孩子选择有证、安全、规范的办学机构进行就读。同时,如您的孩子确有特长兴趣和培养需求,我们也倡导参加以培养兴趣爱好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h3><h3> 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孩子们和突泉县教育的美好未来共同努力!</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