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行业安全员配置有啥规定

平安是福

<h3>安全员是一线安全工作的指挥员和战斗员,但是,提起安全员这个工作,大多数人都会摇头,为什么?难干,反映最强烈的就是安全员的责、权、利没有得到有效的统一。其次“人手太少!”这是很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在谈到日常工作中的困难时常说的一句话,一个安全员管理上千工人的情况也在实际中普遍存在,那么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究竟应该怎么配备呢?该按什么比例配备呢?政策法规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又有何规定呢?</h3> <h3><b>1.企业安全管理员配备的基本规定 </b></h3><h3>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型基本法,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都作出了规定,具体规定如下:</h3><h3>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h3><h3>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h3><h3><b>2.企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应遵守的规定</b></h3><h3>在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中,有一支经验丰富、管理水平高的专业人员,他们就是注册安全工程师,企业应该如何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呢?</h3><h3>《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 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h3><h3>《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1号令)第六条规定:</h3><h3>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非煤矿矿山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h3><h3>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h3><h3><b>3.八大行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定</b></h3><h3>2010年10月11日,国家安监总局发布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 贯彻落实国务院&lt;通知&gt;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h3><h3><b>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b></h3><h3>企业要设置配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其他企业不少于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企业,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具备胜任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取得安全培训资格证书,同时享受相当类别管理岗位的待遇。</h3> <h3>新《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h3>

安全

配备

生产

管理人员

企业

工程师

规定

注册

安全员

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