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结算账户申报中几种错误类型的处理方法

妞爸

<h3>在个人结算账户申报操作中,发现几项错误提示,现将处理方法归纳如下,供大家参考借鉴。</h3> <h3>一、身份证件种类不可变更、发证机关所在地不可变更处理方法:</h3><h3>人行账户系统,二级操作员登录,查询监测_账户信息查询_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信息,查询方式选择“按存款人账户信息查询”,输入客户账号,点击查看,可以看见身份证件种类、发证机关代码。人行系统显示的发证机关代码是中文,通过“个人结算账户申报系统”查出地区代码,修改表格数据后重新上报。身份证种类代码如下:1_身份证,2_军官证,3_文职干部证,4_警官证,5_士兵证,6_护照,7_港澳台通行证,8_户口簿,9_其他合法身份证件。</h3> <h3>二、账户类型不可变更处理方法:</h3><h3>前面同“一”操作,点击查看后再点高级查询,能看见人行系统账户类型,账户类型对应代码:1_支票账户,2_借记卡,3_信用卡,4_其他,5_准贷记卡。修改表格数据后重新上报。</h3> <h3>三、待变更过撤销的账户在个人账户信息表中不存在处理方法:</h3><h3>不管下发的表格中信息类型是1还是2,将所有此类数据信息类型全部修改为0,在人行账户系统上报,然后再按原始表格信息类型在人行账户系统重新上报一次即可。</h3> <h3>四、网点当日补申报后,次日才能查看是否补录成功,不成功的需查找原因再申报,确保账户申报数据完整。</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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