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考】诏安县渐山山峰一分为二,是山崩还是地震?

厚德载福

<h3>作者:陈光桐 组稿:吴福顺</h3> <h3>【编者按】我们现在看到的渐山是"双峰齐耸卧海眠"。以前"渐山"是否是"尖山",一峰独秀,直插云霄?渐山一峰裂分为二,是山崩还是地震造成的?官方记载,民间传闻,众说纷纭!</h3> <h3>  明万历四十一年(1613)袁业泗修、刘庭惠纂《漳州府志》三十八卷,其卷三十二灾祥志记:"正德十四年秋八月平和地震。诏安县渐山上龙起,声如摧屋,山堛裂,深广丈余"。明崇祯《闽书》和修于清康熙辛未年(1691)的《诏安县志》记载与之相同。1960年版《中国地震目录》据此确定1519年9月诏安一次d级(七度)地震,影响至平和县约70公里。1971年和1983年两版巜中国地震目录》改定为震级4,震中烈度6度,注明"疑是山崩"。</h3> <h3>  是山崩,还是地震?笔者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考虑和分析:</h3><h3> 1、漳州府志记载日期不明确,平和地震与诏安山崩未必同时,诏安是否在秋八月山崩也无定论(县志仅记年份)。明漳州府领县十,按立县时间先后排次为:龙溪、漳浦、龙岩、长泰、南靖、漳平、平和、诏安、海澄和宁洋。查府志中记载如无确定日期按立县的顺序排列,如记:"嘉靖十七年长泰上曷地方巨石无雷裂腾数十片,平和春三月地震"。假如长泰换成诏安,则记叙就会颠倒过来,产生"平和地震,诏安石裂"的表象。</h3> <h3>  2、嘉靖、万历和崇祯三次修的《诏安县志》已失传。按康熙版《诏安县志》记作:正德十四年(1519)"龙"起而山崩,并未言地震。如前述,该志记录地震5条,"龙"起2条,并分别作了注释。虽然此种注释不科学,但可说明修纂者对地震与山崩这两种事件有所识别,不致于混淆而错记。</h3> <h3>  3、福建民间流传有"地牛转肩"之说,设想地震是由"地牛"引起的,而"龙"在古代传说中则是一种能布云降雨的神物,龙与水紧密相联。《诏安县志》曾记载:明天启年间"二都龙起,骤水,漂溺居民居屋甚众"。诏安渐山位于县东五十里梅洲乡境内,"高峭千仞",因此在暴雨冲刷下,不稳定的山体极有可能发生如县志所记那样崩塌的。</h3> <h3>  4、1988年《中国地震简目》根据广东与福建交界附近的海阳、潮阳、饶平以及平和等县的记载,按有感范围估算法,确定1519年9月于广东南澳海域中发生一次5级地震。那么,可否认为诏安县梅洲渐山山崩是由这次地震触发的呢?笔者以为不然。从史料和调查材料看,1600年南澳7级地震对诏安造成城堞倒塌、坏屋伤人的记录,而无山崩地裂等地表破坏记载;1918年南澳7.3级大地震,对诏安的影响主要是倒屋伤人(全县坏屋9262间,死伤187人),其次是沿海地区多处地面开裂,喷水冒沙,一些不稳定山石滚落,但未见有大山崩的报导。1519年南澳5级地震既未使诏安房屋损坏,也难以造成距震中约40公里的渐山发生山崩。渐山的崩塌主要由内在条件决定,是由"龙"(雨水)冲刷所触发的。</h3> <h3>  5、福建多山又多雨,古今不乏山崩与滑坡的记载与实例。现列举既有文献记载又有实地考察的二例,以窥豹一斑。</h3> <h3>  其一,民国十六年《尤溪县志》载:"民国壬戌十一年四月间(阴历),六都南山乡陈姓后门地震,崩压民间屋宇三座,死十余人"。1977年笔者随队考察与访问,查明六都在尤溪县西五点五公里,南山乡位于尤溪县新桥公社双里大队立新生产队境内,山坡陡峻。据反映,1922年这里发生滑坡,不是地震。在滑坡前十几天已发现坡体后缘有地裂缝,而后逐渐扩大,以致发生大滑坡。当时听到轰然声响,见到尘土飞扬,远处望之如烟雾迷漫。事后统计共推压黄姓四座房子,死二十四人,伤两人(其中一人调查时还健在),耕牛死伤六头。调查证明是一次滑坡事件,县志所记地震不确。</h3> <h3>  其二,1922年6月2日上海《时报》和1922年第13卷4、5合期的《地学杂志》报导:1922年5月20日闽南上杭之峰市地方(今属永定县)"地震异常剧烈。一时山崩泉涌,裂墙倒屋,冲坏田园,压死人囗无算,实为向所未有之巨灾……"。据此,1971和1983年两版《中国地震目录》确定为永定峰市5级(七度)地震。解放后,由于工程建设的发展,人们开始重视这些报导,也提出某些疑问。如水电部广州勘测设计院第三地勘队于1958年曾组织人员对此作专门调查,认为此次灾情是山洪暴发促成山崩。1980年我省地震工作者在进行永定棉花滩水电站地震基本烈度鉴定过程中,对此再次进行调查与考察。经实地察看,峰市座落于上靠陡崖,下临河流的基座阶地上,阶地高出河床6至7米,宽仅10多米,房屋沿狭窄的阶地分布。1922年夏季连续大雨,峰市后山多处崩塌,沿江房屋被推倒十余间,邮政局被推倒一半,造成人员伤亡。调查结果同意1958年的结论,即由于连续大雨,山洪暴发,出现滑坡,从而造成"山崩泉涌",而不是由于构造地震所致(见巜福建地震》1980年第3期)。</h3> <h3>  综合以上各点分析,笔者认为:明正德十四年(1519)诏安渐山发生一次山崩事件而非破坏性地震,渐山(尖山)由一峰孤高变成双峰齐耸,原记载诏安地震的目录应该删改。</h3> <h3>(编者声明,以上观点只代表作者个人见解,并不代表"福建渐山七贤文化"公众平台的立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欢迎大家留言发表自已的观点!)</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