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10月11日上午,碑林区纪委区监委组织召开新任领导干部集体谈话会议。区纪委区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各派出街道纪工委监察组、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机关各室(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br></h3> <h3> 会议<span style="-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传达学习了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市、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和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兴宁在西安调研监察职能向镇街延伸试点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span>宣读了《关于马育民等同志任职的通知》,五名新任领导干部代表作了表态发言。</h3> <h3>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吕新海就我区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市、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和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兴宁在西安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提出具体要求。 </h3><h3> 随后,吕新海向新任领导干部们表示祝贺,指出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是监察体制改革的题中之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实践。我区作为全市监察职能向街道延伸工作试点区县之一,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实现了对辖区内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吕新海对新任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提出三点希望,一是要锤炼党性,做“忠诚”型干部,坚守忠诚、立根固本,保持定力、铸牢思想,慎独干净、清正自持,统一思想、同频同步。二是要注重实绩,做“担当”型干部,敢于担当、勇于担当、乐于担当。三是要夯实基础,做“能力”型干部,提高积极学习、驾驭本职工作、明辨是非和协调工作的能力,把握此次任用的良好机遇,以优秀的人品官德、良好的党性修养、优异的工作业绩回报组织的信任和重托。<br></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