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4067
农药生产批准证号:HNP32059-A5807
产品标准号:0/320982SFN031-2017
使用技术及使用方法</h3><h3>柑橘蚧壳虫 推荐稀释倍数 500——800倍</h3><h3>水稻纵卷叶螟 推荐亩用量100--120毫升</h3><h3>水稻二化螟 推荐亩用量100——120毫升</h3><h3>水稻三化螟 推荐亩用量100--120毫升</h3><h3>产品性能(用途)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抑制昆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渗透力强,对虫卵也有一定的杀伤力,可用于防治水稻二化,三化螟、稻纵卷叶螟,柑橘介壳虫。
1.本品防治水稻二化螟,早晚稻分蘖期或者晚稻孕穗期,螟虫卵孵高峰后5--7天,枯鞘丛率5%--7%或者早稻每亩有中心为害株100株或丛率1% ——1.5%或晚稻为害团高于100个时施药,第一次施药后间隔10天后可以施一次。防治3、4代三化螟白穗要在卵孵盛期内,于水稻破口5-10天时用次药,以后每隔5--6天施药1次,连续施药2-3次,防治稻纵卷叶螟,在幼虫2、3期或百丛有新束叶苞15个以上时施药,柑橘介壳虫以幼虫期(多数在5月-6月)为施药适期,一般施药1——2次间隔20天再喷一次,柑橘防治卷叶蛾、潜叶蛾、食心虫、蚜虫、黑刺粉虱同柑橘蚧壳虫稀释倍数防治。2.葡萄、桃、无花果和苹果的某些品种对本品敏感,施药时避免漂移,大风天或预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br></h3><h3><br></h3><h3><br></h3><h3><br></h3> <h3>主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问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次;在柑橘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本品对蜜蟀、家蚕、鱼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带好口罩,避免与皮肤接触。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孕妇及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中毒急救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思心、题吐、多汗、无力、胸问。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眼,瞳孔缩小、精神,行走不稳、大汗、流遥、疼、废泻等。急救说明见包装说明。
</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