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有约,青春护航”——乐亭三中开展法律知识讲座

乐亭三中

<h3>  为进一步加强文明校园建设,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增强青少年自律和自我防护意识,4月23日下午,乐亭县妇联,乐亭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乐亭三中联合开展了以“木兰有约,青春护航”为主题的法治讲座,有幸邀请到丰润区人民检察官未检部检察官付丽娟、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审判员胡悦、河北鸿翔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翟欢静为我校师生进行了法制讲座,妇联副主席杨慧贤参加了此次活动。</h3> <h3>  讲座现场,付丽娟检察官分别从“青春之痛,天使折翼”、“原因剖析,警钟长鸣”、“法律相伴,快乐成长”、“关爱成长,检察官与你同行”四个方面详细阐述。付检察官通过介绍真实案例,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对自身发展的严重影响,并以情景剧表演的方式,邀请学生分别扮演案例中的人物,让这次讲座变得更加生动、深刻。同时,付检察官分析了校园欺凌出现的原因、类型、后果,并与教师、同学积及互动。随行的胡法官和翟律师解释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行为的定义和后果。让同学们深切感受到,必须预防和制止一切违法犯罪行为。最后,付检察官讲解了面对校园暴力,学生要如何运用法律的武器进行自我防范和保护。</h3><div>  </div> <h3>  本次法治教育讲座,同学们受益匪浅,认识到了校园欺凌的危害性,提高了自我保护防范意识。本次讲座也广泛地宣传了预防校园欺凌的措施,使预防和防治校园欺凌真正得落到实处,希望同学们真正的远离校园欺凌,必要时积极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