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的一封信

蒲公英

<h3>爱德华·诺顿:</h3><h3>你好呀。好久没给你写信了。日子一天天地过去,生活里又积攒了些新的东西,想告诉你。我曾经跟你说过,这个冬天有点难熬。我穿上了那种黑色的羽绒服,厚厚的沉沉的,但很暖和。有安全感。要知道,如果不是怕冷,如果不是感冒咳嗽,再冷的天,我也不会把自己套进这种一走动就窸窸窣窣、不亲切的衣服里。</h3> <h3>诺顿先生,我好像跟你说过,我总穿软软的布衣。冬天则是布棉袄,脚上套一双棉靴。</h3> <h3>连鞋子,我都排斥皮革的那种。皮革总给我冰冷的感觉。张爱玲说过,我们各自住在自己的衣服里。我喜欢穿质地柔软亲切的纯棉布衣衫,其实是喜欢一切真实、朴质无华的东西。就像我宁愿自己是山野里的一株蒲公英,开着细碎的小花,在风中摇曳,也不愿做温室里绚烂硕大的牡丹,让人赞叹。</h3><h3>有点扯远了。我想说的是,尽管不喜欢,可我的衣柜压底的,总有这么一件厚重的羽绒服。在冬天阴郁感冒的日子里,我套上它,把自己蜷缩起来,如冬眠般,静得像一株植物。吃着药,喝米粥,或者清水煮蔬菜豆腐。生活简约寡淡,如尼姑。</h3><h3>不知道是希望冬天早点结束呢,还是顺其自然。因为,我喜欢冬天的厚实。你看,穿得跟一头熊一样,吃些炖大白菜或萝卜汤,也是我需要的。冬天过去了,就没有白菜或萝卜,只有在冬天,才能过上我的萝卜人生。这么一想,冬天还是一天天慢慢过去的好。等过够了,厌烦了,春天再来,心里才做好了准备,愿意迎接那不知迎接了多少次的春天。</h3> <h3>还有就是,今年几乎没外出看过花,没去远方。春天的时候,至亲的家人走了。接着,周围的人,包括孩子,都在生病、吃药、看医生。有时觉得,人这一生,就是用孩子,用各种琐碎的操心事,填满一生。身体不舒服的时候,心灵就无法舒展。我裹在没有生气的羽绒服里,盼望着放假。放假就走!再不出远门,我真的要生锈了。</h3> <h3>最近还是老样子,该做的事情,按部就班。日子一周一周地往前撵。哦,圣诞快到了,空气里都有些节日的气氛。小区大门摆出了圣诞树。我家客厅的玻璃上,也贴出了给圣诞老人的信,还有一只大大的长筒靴。靴子里,会有很多美味的零食。精美的礼物,各种小零嘴,孩子的高兴会感染我。虽然,我小时候没有那种收到礼物的惊喜。这大概也是灰色冬日里的一抹阳光吧。</h3> <h3>那天,看My Weird School(《我的疯狂学校》),A.J说,他一年中最喜欢的节日是:生日,圣诞节,万圣节。想想也真是美哈,这三个节日,孩子所要做的就是收礼物。万圣节里,想怎样装扮就怎样装扮,然后招摇过市,去邻居家挨家挨户索要糖果,理直气壮,不给糖果就捣蛋!还有比这更带劲的吗!?看得我都想回到童年,不过得换个国籍,比起你的国家,我更喜欢老派绅士的欧洲。</h3><h3>最近没读什么书。读了一首叫做《我想和你虚度时光》的小诗。中文版、英文版,还加上我的家乡话版。离开家乡好多年,不常回去,也不惦念,更不屑说家乡方言。开始用方言读了,才发现,原来,我是这样爱着自己的家乡话,那种土得掉渣的话,幽默、风趣、乐观又直爽,如竹筒倒豆子般爽朗的家乡话哟!原来,我年少时急于离开的地方,实在还是我的根,只是埋得很深很深!非要到若干年后,我才会恍然大悟,才会突然回归。</h3> <h3>还喜欢王海桑的小诗。这个,你一定陌生,没关系。这么说吧,我喜欢平常生活的感动、温暖。小花、小草、山里带泥土的韭菜、羊屎牛粪这些带着泥土芬芳的东西,都让我亲切。</h3> <h3>在看一本萧乾的散文集,随便从书架上抽下来,就读。哦,诺顿先生,最近看了一部不错的电影,严歌苓的《芳华》,冯小刚导的,很触动。一代人的命运,如此身不由己,那些被时代车轮肆意碾碎的青春呀芳华呀,让人唏嘘感叹。</h3> <h3>我没有经历过那个时代,故事发生的时候,我才几岁吧,在偏远的四川乡下,过着玩泥巴、背着小背篓捉泥鳅的日子。但是,那种内心深处让人莫名亲切的画面,油画般,让我忍不住边看电影,边拍了几张剧中照。故事对人性的洞察,命运的荒诞,善良的人总是落魄潦倒……反正,我是泪眼婆娑了。我觉得,《芳华》好过《致青春》。</h3> <h3>好了,就写到这儿吧。我知道你忙,你能否收到,是否有时间读,都没关系。反正,我已经给你写信了。</h3><h3> 您东半球的粉丝 蒲公英 </h3><h3> 2017年12月19日 四川 成都,一个阴雨的小城</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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