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2017年12月11日,按照市安委会《生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淄安办督[2017]02号文件以及市政府领导指示,市安监局副局长石志俭带领事故调查科人员对桓台县山东海力化工“12.4”一般爆燃事故进行督导督办。</h3> <h3> 督导组首先听取了桓台县政府关于山东海力化工“12.4”一般爆燃事故情况简要汇报。事故原因有待进一步认定,桓台县政府已经依照法律法规定暂扣事故发生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该企业全面停产整顿,彻查彻改事故隐患;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责追究意见,制定整改措施。</h3><div>最后石志俭副局长要求:一是山东海力化工25套生产装置已经停产八套,还有十七套生产装置,桓台县政府应组织专家积极论证,周密计划、严密安排,月底前逐步完成停产,避免发生冬季次生灾害。二是聘请高水平专家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隐患整改的专家要和事故调查的专家无缝对接,确保同类事故不再发生确保安全生产。</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