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士泮:新加坡是如何打造国际金融中心的(五)

闫黎老师

<h1></h1><h3 style="text-align: center;"><b><font color="#ed2308">新加坡是如何打造国际金融中心的(五)</font></b></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font color="#ed2308">后亚洲金融危机发展策略 -- MAS的行业合作发展战略机会</font></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b><br></b></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b>作者:白士泮 </b></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新加坡管理大学李光前商学院教授</h3><h3 style="text-align: center;">新加坡李白金融学院院长</h3><h3><br></h3><h3>在第四部分中,我们回顾了新加坡金融行业在MAS领导下,是如何有效应对1997-1998金融危机,并探讨了MAS的后亚洲金融危机发展策略,在这一部分中,我们会为大家详述资产管理、资本市场、银行业、保险业,以及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MAS) 与其他相关行业合作的战略发展机会。</h3> <h3><b>资产管理</b></h3><h3><br></h3><h3>20 世纪90 年代初,MAS 着手积极促进资产管理。尽管至1998 年该行业已迅猛成长, 但新加坡仅管理来源于亚洲的小部分资金或投资于亚洲的小部分资产。</h3><h3>1999 年,MAS 宣布在未来 5到10 年将新加坡发展成为亚洲首要资产管理中心的愿景。这愿景有两方面内容。</h3><h3><br></h3><h3>⑴ 更多全球基金经理在新加坡设立办公室,且将新加坡视为亚洲投资的基地;</h3><h3>⑵ 亚洲投资者以新加坡为基地,向亚洲以外的世界市场进行投资。</h3><h3><br></h3><h3>这愿景需要MAS 深化并扩大新加坡资本市场,以便全球投资者能在各资产种类中持有亚洲资产的投资工具。MAS 简化法规,为基金经理们提供便利,对象既包括小规模的精品基金经理,也包括大型机构投资者,同时为市场准入和产品分销等各类事宜提供便利,如此能提供更多种类多元化的投资产品满足多层次的市场需求。早期成果是新加坡资产管理规模从1998 年的907 亿美元显著上升至1999 年的1478 亿美元。</h3><h3>为进一步发展本地基金,MAS和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 (GIC) 各拿出了一部分国家储备交给专业基金管理公司来管理。这一种子资金(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出资350 亿美元、MAS出资100 亿美元)将仅交给有良好营业记录且承诺发展新加坡资产管理行业的基金管理人来管理。中央公积金投资计划(CPF Investment Scheme, CPFIS)的有关规则进一步放松,以允许並鼓励专业资产管理经理来管理公积金会员可供投资的资金。补充退休计划(Supplementary Retirement Scheme, SRS)的设立鼓励个人为退休储备更多资金,这也进一步刺激了基金管理行业的需求。</h3><h3>2002 年, 私人部门组织的金融服务工作组 (Financial Services Working Group, FSWG) 成立,其作为经济评估委员会服务行业分委会的一部分,讨论 “定位新加坡卓越亚洲金融中心” 的策略。FSWG 确定私募和对冲基金为发展新领域,建议扩大其业务范围,同时继续发展现有财富管理行业。随着亚洲的崛起,为高净值个人客户服务的私人银行业快速成长。MAS 也接过监管信托公司的责任,修订相关法规以增强新加坡作为国际性信托公司注册地的地位。</h3><h3>2010 年,基金行业在新加坡管理的资产规模达到1.4 万亿新元,资产类型体现了多样化特点,从业人员达到1.12 万人。</h3> <h3><b>资本市场</b></h3><h3><br></h3><h3>建立具有广度和深度的资本市场,对于日益成长的基金管理行业而言至关重要。新加坡在货币市场和国债市场上具备实力,且于1997/1998 年成为全球第四大外汇交易中心。在金融部门评估小组 (FSRG) 下设公司财务委员会的建议下,MAS 落实了监管方式的转变,从审核或家长制 (merit-based) 转型为披露制 (disclosure-based), 强化信息披露、市场纪律和投资者教育。</h3><h3>关于债券市场,初步成绩包括1999 年企业债券发行量翻了一倍达到126 亿美元,作为发行人的超主权组织和私人部门企业均有贡献。尽管政府财政一直保持盈余,公共机构包括建屋发展局 (HDB)、陆路交通管理局 (LTA) 以及裕廊集团 (JTC) 等也被鼓励发行债券,扩大可交易新元债券的资产池。MAS 同时发行更多新加坡政府债券 (SGS),扩大市场深度和增加流动性,形成具基准或标杆意义的新元收益率曲线,为企业债的发行提供定价基准水平。MAS 同时鼓励推出结构化的债券衍生产品。MAS及其他政府机构通过 “合格债券中介税收激励计划” 等措施,寻求建立多样化的投资者群、有利的商业环境以及具备精于债券发行、销售和交易的专业人才库。</h3><h3>关于股票和衍生品市场,根据金融部门评估小组 (FSRG) 下设 SES 评估委员会的建议,1999 年12 月,新加坡证交所 (SES) 和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 (SIMEX) 合并为新加坡交易所 (SGX),是亚太地区第一家进行证券兼衍生产品交易的股份制交易所。一年后,新加坡交易所在本交易所挂牌上市,这是继澳大利亚证交所后亚太地区的第二家交易所上市。MAS 也开放了股票经纪业的佣金费率,允许更多外资经纪商参与市场,扩大交易所的产品种类。考虑到新加坡本地企业数量有限,新加坡交易所鼓励外国公司来新加坡主板和二板市场发行股票。同时,新加坡交易所提倡与其他交易所建立同盟或开展合作,改善自身的科技基础设施。新加坡鼓励结构性产品、信用衍生品以及证券化产品的创设和对冲。除在证交所上市产品之外,MAS 也鼓励场外 (OTC) 产品市场的发展。MAS 寻求改善上市公司披露标准,允许经纪商进入新业务领域。对于以利润为导向的新加坡交易所,MAS 采取了适当的监管,并延续至今。</h3> <h3>同时,MAS决定逐步放宽新元非国际化政策。这是发展新加坡资本市场的基石。MAS 允许非新加坡实体扩大使用新元,并放松新元信贷,促进债市成长。多年来,MAS 的政策发生显著改变。MAS 关于 “非居民金融机构新元贷款” 的第757 号通告取代了关于 “新元非国际化” 的第621 号通告。当前政策仅限制非居民金融机构若基于投机新元的目将不能获得新元贷款。与此同时,MAS 始终强调並确保货币政策的有效执行是不能因为金融开放政策而妥协的。</h3><h3><br></h3><h3><b>银行业和保险业</b></h3><h3><br></h3><h3>开放本地银行业是将新加坡发展成为领先银行业中心的最重要策略之一。1999 年,MAS 启动五年计划,强调通过竞争促进本地银行业更加强健,并提升新加坡金融业的深度和竞争力。MAS 并不希望盲目无区别地开放本地零售市场,而只向经营稳健、管理良好且承诺在新加坡发展的外国银行开放。这对于维持较高审慎标准,降低本地存款人的风险以及打造具有竞争力和活力的金融中心是非常必要的。</h3><h3>开放新加坡银行业的标志性事件,是向6 家国际性银行颁发了新类别牌照 “特准全面牌照” (Qualifying Full Bank)。这6 家行分别是荷兰银行ABN AMRO、巴黎国民银行、花旗银行、渣打银行、汇丰银行以及马来亚银行。获得特准全面牌照的银行开立分行及离行式ATM 设施数目不超过10 家,其中分行数目不超过5 家。持有“特准全面牌照”的银行之间也可以共享ATM 设施。这加大了零售银行业务的竞争,拓宽了消费者的选择。至2001 年,在MAS 的五年计划下,为了满足某些境外银行希望拓宽新元批发银行业务而不是发展本地零售业务,受限银行 (Restricted Bank) 数目从13 个增至18 个。在新元批发业务上,离岸银行被赋予更大灵活性。被MAS 批准的合格离岸银行的贷款限额从3 亿新元增至10 亿新元,且允许其从事新元互换业务。其他离岸银行的贷款限额增至5 亿新元,也允许这些离岸银行从事与其安排与管理的新元债券有关的新元互换业务。</h3><h3>在开放计划下,MAS 同样寻求强化本地银行,鼓励本地银行通过并购或结成联盟进行整合。至2004 年,7家本地银行集团合并成为3 家,分别为星展银行、华侨银行和大华银行。MAS 同时放松了1971 年制定的外资机构入股本地银行比例不超过40%的限制,任何自然人股东或关联股东经MAS批准可增资超过5%、12%或20%股权。</h3><h3>根据金融部门评估小组 (FSRG) 下设银行信息披露委员会的建议,MAS 作为促进更高披露水平和透明度计划的一部分,力图按照国际最佳做法加强公司治理,提高会计标准。MAS 发布了有关网络银行、严格分离银行集团的非金融和金融活动以及交叉持股结构等各类指引,同时引入存款保险计划,增强市场对银行体系的信心。</h3><h3>2004 年,MAS 决定进一步开放银行业。首先,自2005 年1 月始,允许持特准全面牌照的银行设立25 个服务网点(包括分行或离行式ATM)。其次,颁发一定数量的批发银行牌照 (Wholesale Bank, WB) 以替代之前的受限银行牌照。批发银行除新元零售银行业务之外,可从事与全面牌照银行同等的银行业务。最后,允许全面牌照银行与本地银行合作,使持卡人可通过ATM 机网络取现及预付款。</h3> <h3></h3><h3><b><font color="#ed2308">开放本地银行业是将新加坡发展成为领先银行业中心的最重要策略之一。</font></b></h3><h3><br></h3><h3>上述措施使新加坡成为亚洲银行业发展最自由的地方之一,也使金融业的发展基础更加坚实。</h3><h3>开放保险业与开放银行业同步进行。1998 年出台的政策包括,放松保险公司的投资限制,并针对海事保险等提供财政刺激计划。2000 年3 月,国内直接寿险和普通保险开放。MAS 大幅度开放当时几乎完全封闭的保险行业,一改1990 年以来对保险公司准入采取的闭门政策(特别保险业务超过现有保险公司专业水平和能力除外)。除开放国内直接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市场之外,外资参股本地保险公司49%的比例限制也被取消。2000 年的这些行动使保险业完全对外开放。</h3><h3>MAS 寻求提高保险销售的质量和效率,鼓励包括银行保险、直接营销及互联网等销售渠道发展,同时提高了产品及费用的信息披露要求。MAS加强了营销监管,提高了保险咨询公司的专业性。MAS 致力于加强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也力图促进专业人才业务能力的提高以及另类风险转移 (Alternative Risk Transfer, ART)、再保险以及离岸保险等业务的发展。</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