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交通协警,是谁给的你乱作为的权力?

常伦武

<h3>昨天晚上17:48分,我跟同事去市里开会回来,送同事到三洋湖回家。坪山区的上班时间是8:30~17:30,此时已是下班时间。</h3><h3>我因为右眼长了针眼,准备顺路买一杯凉茶喝。当我沿路行驶至三洋湖工业大道9号的时候,见路的左侧有一家“瑞草堂大药房”,便靠路右侧停车下去准备买凉茶。</h3><h3>这条路两边店铺林立,却没有停车场、路边也没设任何停车位,更没有“宜停车”。</h3><h3>进店之后我直接让卖药的给我来一杯凉茶,卖药的说“稍等”!然后他在窗口答对完了另外一名顾客,回过头来问我哪里不舒服,我说长针眼了,想买一杯凉茶,那个人很磨叽,又问我:“你是疼啊,还是痒啊?”我背对着门外,我感觉卖药的有些不对,立即转身向外看,发现我车的右侧有人,急忙放下手里拿的夏桑菊,走了过去,边走边问“干啥呢?”卖药的在我身后说,“不会吧?你等一下,你还买不买了?”</h3><h3>这时我发现有两名协警立即骑上摩托走了。我立即检查我的车。</h3><h3>驾驶位车窗没有什么,前风挡也没发现什么,当我转到车右侧的时候,才发现副驾驶位的前风挡右下角有一张罚单,当时太阳已经下山了,路灯还没亮起来,有些看不清。我一把扯下来追那两个协警,边追边喊,他们停下来了。追了大约50米,我拦在了摩托车的前面跟他们申辩。</h3><h3>我说我停车三分钟你们开罚单是不是过分了?坐车的说,哪止3分钟,我开单也要1分钟啊!骑车的说,你可以用微信“深圳交警”申请“十分钟免罚”!我按他的指引进入界面,但是由于我之前没有绑定车辆,试了几次都未能登录成功,我再次要求他们收回罚单,骑车的说帮不了你!见我情绪很激动,他提醒我~我这里有执法记录仪!我说好,我对着执法记录仪再次说明我是刚刚停车下去买凉茶,夏桑菊刚拿到手还没来得及付账,你们就完成了贴单,我要求你们收回罚单!</h3><h3>骑车的说不服你可以申诉,便扬长而去!</h3><h3>我立即打110投诉。</h3><h3>第一,沿途到处都有监控,我希望协警能讲一点道理;第二,我希望110能记录我的诉求转到相关部门。第三,通过报警可以确定我提出申辩的时间。</h3><h3>结果,前两遍都给我转到了坪山交警大队事故科,他们回答是“管不了”!第三遍,结果也是一样,接警员说爱莫能助。我又打了12345,结果跟打110差不多,还是让我自己跟坪山交警大队解释!</h3><h3>我真的很无助!我我从事执法工作23年了,我是学法的,我都感到很无助,普通老百姓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h3><h3>此次协管员当面贴罚单,让我想起了杜甫的一句诗“忍能对面为盗贼,公然抱茅入竹去”!</h3><h3>第一,我是临时停车,绝对不会超过10分钟;</h3><h3>第二,17:51分已经是坪山区下班时间,是什么动力让两个协管员如此敬业?</h3><h3>第三,罚单所贴位置为什么不贴在驾驶位?</h3><h3>第四,我当场提出陈述和申辩为什么置之不理?</h3><h3>第五,协警到底有没有执法权?是谁赋予你的绝对强权执法?</h3><h3>在我发了朋友圈之后,有人说他们有任务,有人说他们有提成。我姑且不去追究,我只想知道,行政处罚的目的是什么?什么叫“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到底是“为人民服务”还是“为人民币服务”?</h3><h3>此单罚款本人坚决拒交!200元钱不多,我实在是不忍直视政府的公信力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被两个乱作为的协警糟蹋得如此体无完肤!</h3> <h3>执法本该光明正大,为何要把刑警的侦查手段用到交通执法上面?是谁在践踏法律的尊严?!是谁在败坏警察的形象?我绝不允许,绝不答应,绝不会助纣为虐!!!</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