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h3> <h1><b>一、哪些人能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b></h1><h1> 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包括下列人员: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的学生。 </h1> <h1><b>二、怎么交费啊?在什么地方交?</b><br> 对本地户籍居民,主要通过居民户口所在地各乡镇、办事处的征缴经办人员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集中征缴。居民以家庭为单位,持户口薄、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确定的缴费点申报登记。<br> 对异地户籍在本地就读的学生及长期在本地居住的居民,持身份证、照片等材料就近到乡镇、办事处确定的缴费点登记缴费,登记缴费时,信息填写要完整准确。<br> 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参保缴费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登记并收缴,并可按学制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h1> <h1><b>三、参保交多少钱?</b><br> 每年缴纳一次,缴费时间原则上为每年的11月至12月,待遇享受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h1><h3></h3><h1> 2018年度我省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在去年每人150元的基础上增加30元,即<font color="#167efb">2018年每人缴费标准为180元</font>(另:长垣职业中等专科学校和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组织缴费,缴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50元)。</h1> <h3></h3> <h1 style="text-align: left;"><b>四、住院了怎么报销啊?</b></h1><h1 style="text-align: left;">1、住院报销比例提高</h1><h1 style="text-align: left;"> 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font color="#167efb">最高可报销15万元</font>。</h1><h1 style="text-align: left;"> 在我县乡镇卫生院起付线为100元,100元以上保险90%。在县级医院实行分段报销,起付线为400元,住院花费1500元以下报销63%、1500元以上报销83%(贫困人员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院住院都不设起付线)。</h1><h1 style="text-align: left;"> 在市级二级医院住院起付线为500元,住院花费在500-3000元之间报销55%,花费3000元以上报销75%。市级三级医院起付线为900元,住院花费在900-4000元之间报销53%,花费4000元以上报销72%。</h1><h1 style="text-align: left;"> 省级二级医院起付线为600元,住院花费在600-4000元之间报销53%,花费4000元以上报销72%。</h1><h1 style="text-align: left;"> 省级三级医院起付线为1500元,住院花费在1500-7000元之间报销50%,花费7000元以上报销68%。</h1><h1 style="text-align: left;"> 省外住院不分级别同省内三级医院报销比例相同。</h1><h1 style="text-align: left;"> 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参保居民起付标准减半。其他参保居民年度内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在同级中医医院住院起付线降低100元。</h1> <h1>2、报销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增加<br> 2018年,报销目录品种增加至2511个,较往年城镇居民药品报销目录增加110个品种,较往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增加了664个品种;基本诊疗项目报销总数达到5233项,其中,较往年城镇居民基本诊疗报销项目增加117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项目增加254项。</h1> <h1>3、不住院,光拿药了怎么报销啊?</h1><h1></h1><h1> 城乡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按60%比例报销。年度内累计报销额度为每人最高300元。<br></h1> <h3></h3> <h1>4、生孩子了怎么报销?<br>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住院医疗费实行定额支付。</h1><h1> 定额标准为:自然分娩600元,剖宫产1600元。实际住院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据实结算,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支付。分娩同时有并发症、合并症发生的,按普通住院结算。</h1> <h3></h3> <h1>5、才出生的小孩生病住院了怎么参保报销啊?</h1><h1> 新生儿出生当年,可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自动获取参保资格并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母或父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可凭其母或父身份证明、新生儿医学出生证明,以母或父身份(母或父只可选择一方)享受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父母不是当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按规定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h1> <h1><b>五、 有病了,不需要住院,又得长期吃药治疗了怎么办?</b></h1><h1><b> 可申请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b></h1><h1> 将部分需长期或终身在门诊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的29种疾病(或治疗项目)纳入门诊慢性病管理范围。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75%,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h1> <h1><b>六、得肾衰了,白血病了等特别重大的病了怎么办?</b></h1><h1></h1><h1><b> 可以申请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b></h1><h1> 为切实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将终末期肾病等10个门诊病种和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33个住院病种纳入重特大疾病保障范围。</h1><h1> 治疗重特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分别是80%、70%、65%;门诊腹膜透析的报销比例是85%,其他门诊病种报销比例是80%。</h1> <h3></h3> <h1><b>七、住院费用报销过了,二次报销怎么报?报销比例是多少?</b></h1><h1></h1><h1><b>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办法</b></h1><h1> 大病保险一年最高可支付4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自付合规费用超过1.5万元的,即可进入大病医疗保险进行第二次报销,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为1.5万元。参保居民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和门诊累计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比例分段报销。花费在1.5万元—5万元(含5万元)报销50%,花费在5万元—10万元之间(含10万元)报销60%,花费10万元以上报销70%。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在一个年度内最高可支付55万元。</h1> <h1></h1><h1><b>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后,对群众还有哪些好处?</b></h1><h1></h1><h1>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后,不仅仅是用药范围和治疗服务项目增加了,在大病保险、新生儿医疗待遇等方面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也得到了提高,参保人员可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h1><h1>(一)医保目录范围扩大。<br>(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提高。<br>(三)报销金额提高。<br>(四)新生儿参保放宽限制。<br>(五)看病就医选择面更大。</h1><h1>……</h1> <h1><b>政策如有变动以上级文件为准</b></h1><h3><b><br></b></h3><h1><b>咨询热线:</b></h1><h1><b> 缴费咨询:8881892</b></h1><h1><b>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咨询:8110106</b></h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