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10月13日,市政府党组成员,经济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陈一兵在大队呈报的《呈阅件》上作出“同意分管同志及财政部门意见。”的批示,同意购置260万元登高平台消防车1辆,更新补充48.8万元的个人防护装备。前期,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王文元同志两次分别作出“请佃农局长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提出资金支持的意见。”和“请佃农同志按照程序报批。”的批示;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张西涛同志签字同意;区财政局局长杨佃农提出了财政支持意见。</h3><div> 随着当前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各类突发灾害事故日益增多,跨区域作战日益频繁,消防应急救援任务日益繁重,现有灭火救援装备滞后严重影响了大队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控等日常性工作的开展。大队党委不等不靠,积极向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进行请示汇报,得到管委领导的大力支持。</div><div> 下一步,大队将认真贯彻落实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迅速行动,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切实将批示精神落到实处,努力推动大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