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演讲比赛

吴警星

<h3><b><font color="#39b54a">(点击文末链接查看完整视频)</font></b></h3> <h3>  我是一名在校的大四学生,就在不久前,我拿到了让我垂涎已久的《就业协议》。还记得在就业指导课上,老师不厌其烦地将《就业协议》签订中的各种注意事项再三强调。但当我真正将它在手中时,却对里面 “签约、劳动合同、试用期、违约责任”等字眼毫无头绪。回想中学时期,那是我第一次有了法律的概念,知道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大学图书馆里,宪法书籍对我来说触手可及,可最后还是选择了旁边独受恩宠的《刑法案件纪实》。<br></h3> <h3>  我想在座的大部分同学也会做出和我一样的选择。这就好像我们会选择观看《名侦探柯南》、《大宋提刑官》等悬疑有趣的破案小说,而鲜少关注严肃的宪法宣传片。因此,我们也许会更关注刑法、民法等具体法,而很少关注宪法。这不由的让我想起了一名法学教授曾说过的话:“在当今的法律体系中,没有任何一部法像宪法这般重要,也没有一部法像宪法这般不重要。”我想老教授的这番话也确有其道理。说其重要,是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说其不重要,也正因为宪法之地位让人觉得其无比神圣庄严、意义非凡的同时,也因其高度的抽象性和概括性而让人觉得其高高在上,被人敬仰,难以飞入“寻常百姓家”。就连法律系的同学都曾告诉我,宪法在庭审当中并不能直接被加以适用,更多时候会根据具体法做出裁决,这不免就让人觉得宪法似乎离我们很远。然而,一个个法制案件的发生却不得不让我们重新思考,宪法究竟有多远。</h3><div><br></div> <h3>  2001年在“山东女生被冒名顶替上学及工作”一案当中,受害者齐玉玲以“侵犯受教育权”的罪名将冒名者告上了法庭。受教育权虽然是宪法中所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但因为当时缺乏相应的教育法作支撑,宪法又不能被直接作为判决依据。因此究竟罪名是否成立也引发了激烈的讨论。庆幸的是,这位女生还是获得了赔偿金并得到了一个迟来的公道。这一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实施了最新司法解释---《关于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 侵犯宪法保护的公民 受教育的基本权利 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 的批复》。该案打开了法院以宪法作为直接判决依据的大门,实现了宪法与公民的“直接对话”,被称做“宪法司法化第一案”。此刻,宪法似乎离我们近了一步。</h3> <h3>  同学们,这就是生活中的宪法。无论是“人若再犯我,我必斩草除根”的马加爵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还是破坏医院正常工作秩序,损害其他病人就医权利的“医闹”,再或是如今频发的“电信诈骗”和“违法给大学生借贷”,这些不法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因为宪法又告诉我们: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同学们,这也是宪法中的生活。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无论在任何时期,她都始于生活,她的生命和力量更取决于每一位国民对她的信仰和尊崇!</h3><div><br></div> <h3>  宪法之远,或许远在其难入寻常百姓家,但更远在其实施之路任重而道远。即便我们清楚地知道宪法的重要性,但在宪法实施过程中仍出现部分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及违宪行为没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追究等问题。此刻,我们不由的问自己,宪法实施之路难道就如此遥不可及吗?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近几年的高收视大剧,不是《甄嬛传》,更不是《琅琊榜》,而是我国的反腐大戏。从李春城、苏荣,徐才厚,再到周永康,查处级别越来越高。落马速度,也一再被刷新。而薄熙来案的审理过程更是运用微博新媒体进行全程式的播报,一起最为敏感、最受关注的案件,却以一种最为公开的姿态来进行,对薄熙来的公开审判,就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不久之后,中国法院系统更是密集纠正了一批冤假错案。没错,宪法实施确实任重道远,但总会有那么一群人,一群追求公平正义的人,一群能够捍卫宪法权利的人,是他们,让我们知道了宪法其实并不遥远;也是他们,让我们知道了宪法是什么。宪法,从这里诞生,宣示着人群中的你我,从出生就有了彼此平等的权利;在这里,社会行为被规范,公权力可制约,在她的背后更是国家政权的庄严;这是一种公平正义的精神,更是一种坚不可摧的信仰。</h3><div><br></div> <h3>  老师,同学们!一台圆梦法治中国的舞台剧绝不是法官、检察官或律师的独舞,而是每一位手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的人所必须履行的义务。我们相信,随着普法力度和公民意识的不断增强,法制的春天很快就会到来。接下来,就我们一起满怀信心并共同坚信“正义也许来的晚,我们一定等得到!”</h3><div><br></div> <h3><b><br></b></h3><h3><b> (制作:吴警星)</b></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