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干部职工谋福祉一一万宁市森林公安局成立工会委员会

万宁局黄开勤

<h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促进我局的发展,协调劳动关系,更好地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8月30日,经局领导班子会议决定同意成立万宁市森林公安局工会委员会,提名相关5名委员人选,并依法定程序向万宁市总工会递交组织申请。</h3><h3> 9月7日,经万宁市总工会同意,我局全体干部职工投票选举产生第一届工会委员,并选举产生工会主席人选。9月8日,万宁市总工会同意建立万宁市森林公安局工会委员会,同意祁为泽同志任工会主席,余根长同志任组织委员,杨居海同志任宣传委员,黄开勤同志任生活生产委员,冯尔捷同志任经费审查委员(《关于同意万宁市森林公安局建立工会组织的批复》万工发【2017】159号),颁发了法人代表资格证书。</h3><h3> 万宁市森林公安局工会委员会的成立,为今后我局切实解决干部职工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利于提高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h3> <h3>第1届工会代表大会会场</h3> <h3>统计委员票数</h3> <h3>祁为泽同志当选第一届工会主席</h3> <h3>万宁市总工会关于我局成立工会的批复</h3> <h3>我局工会法人资格证书</h3>

万宁市

干部职工

我局

工会

委员

总工会

公安局

同志

工会主席

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