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商会各理事及以上单位:</h3><div> 现将汉中市温州商会、汉中市台州商会联发《关于对成立汉中浙江商会协调会议的回复》,以及汉中市民政局《拟成立汉中市浙江商会与温州商会相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转发给大家,望周知并相互转告。</div> <h3><br></h3><h3> 根据市民政局会议纪要中的要求,商会各理事及以上成员不可在两个商会里交叉入会任职,并要理顺党员组织关系。请大家拫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同时也感谢您们一直以来对商会所做的贡献和厚爱!</h3> <h3> 汉中市温州商会办公室</h3><h3> 二O一七年八月十日</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