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锦绣潇湘,投资天堂</h3><div><br></div><div>永州市为湖南省西南部的一个地级市,地处湖南、广东、广西三省结合部,是湖南四大古郡之一。永州与零陵系一地两名,秦汉时设郡,古为零陵,隋时始称永州;因其地有潇水、湘水,且在永州市零陵区境内汇合,故雅称"潇湘";境内多竹子,故又有“竹城”之称谓。永州地处亚热带地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土地肥沃,境内河川溪涧纵横交错,山岗盆地相间分布,动植物品牌多样,森林覆盖面大,物产富饶,风景秀丽,故又被人誉为“锦绣潇湘”。 1984年撤销零陵县,南北一分为二设立(县级)永州市和冷水滩市;1995年撤销(县级)永州市和冷水滩市,设立永州市。永州市现辖2区、8县、1自治县:冷水滩区、零陵区、祁阳县、东安县、双牌县、道县、宁远县、蓝山县、新田县、江永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共108个镇、80个乡;5313个行政村(社区)、45714个村(居)民小组。全市面积2.24万平方公里,3364.25万亩,人口568万,民族35个。</div><div>永州是一座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的城市,一座充满智慧与故事的城市。永州以“厚重的一本历史文化书”而与被人誉为“美丽如一幅画”的张家界并称。据权威专家考证:永州是世界稻作农业之源、中国陶瓷工业之源、中华文明道德之源。舜的开明治国、任人唯贤,柳宗元深刻的惜民爱民思想,周敦颐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和崇尚莲花“出于泥而不染”的高风亮节,唯一妇用文字“女书”的神秘莫测和瑶文化的千姿百态,以及道县玉蟾岩文物的出土等永州远古文化的出现,无一不丰富中华文化的宝库。零陵得名于舜葬九疑。《史记•五帝本纪》载:舜“南巡狩,崩于苍梧之野,葬于江南九疑,是为零陵”。这里所说的零陵,实际上就是舜陵,或者说是舜陵的别称或美称。把舜陵称为零陵,源于娥皇、女英千里寻夫的动人故事。舜帝南巡死于九疑后,舜的两个妃子娥皇和女英,千里迢迢从中原来到九疑,想要找到舜帝的陵墓。她们一路寻找,一路伤心落泪,直到泪尽泣血。泪血洒到竹子上,留下泪斑,使竹子成为泪竹,又称为斑竹。毛泽东的诗句“九嶷山上白云飞,帝子乘风下翠薇,斑竹一枝千滴泪,红霞万朵百重衣”,用的就是这一典故。但是,娥皇、女英最终没有找到舜帝的陵墓,在返回中原的途中,双双投水自尽于洞庭湖。为了纪念娥皇、女英的多情,人们将舜陵改称为零陵。在这里,零陵的“零”字,是“涕零”即落泪、掉眼泪的意思。秦始皇统一中国后,设立零陵县,也有纪念舜帝之意。隋文帝统一中国后,废除州、郡、县制,实行州、县制。因零陵郡西南有“永山永水”,将零陵郡改置永州总管府。这里所说的郡西南的“永山永水”,指现在的双牌县永江乡一带的山水。自永江乡流入潇水的河流称为永江,也叫“永水”。这一带的山,当然也就是所谓的“永山”了。从置永州总管府到现在,永州这一地名和行政区划名称,已经存在1400多年了。东安武术、祁阳祁剧、瑶族歌舞、农民磨漆画等都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div> <h3>永州是一座山水江河交融、自然风光优美的城市,一座充满魅力与梦幻的城市。永州市位于湖南省西南东三面环山、向东北开口的马蹄形盆地的南缘。境内地貌复杂多样,奇峰秀岭逶迤蜿蜒,河川溪涧纵横交错,山岗盆地相间分布。在全市3366.55万亩土地总面积中,平原面积478.67万亩,占14.29%;岗地面积596.87万亩,占17.81%;丘陵面积486.3万亩,占4.51%;山地面积1656.68万亩,占49.45%。从总体上看,全市大体呈现“七山半水分半田,一分道路和庄园”的格局, “三山夹两盆”的基本特征。越城岭—四明山系雄踞西北,萌渚岭—九疑山系矗立东南,都庞岭—阳明山系横插中部,将永州分隔成南北两大相对独立的部分。在三大山系及其支脉的围夹下,构成南北两个半封闭型的山间盆地。位于北部的零祁盆地,面积达855.4万亩,占境内盆地总面积的45.5%。盆地内地势低平开阔,耕地连片延伸。盆地周围由北面的四明山、西北的越城岭、南面的紫金山、东南面的阳明山相环绕,东北向衡阳盆地敞口。南部道江盆地,面积1024.27万亩,占境内盆地总面积的54.5%。盆地内丘岗起伏,耕地连片。盆地东面向郴州、永兴盆地开口,西南成狭长谷地向江永、江华南部延伸,形成串通湖广的交通走廊。盆地外周由北面的阳明山、西北的紫金山、西面的都庞岭、南面的萌渚岭—九疑山围隔而成。永州土地类型多样,质量较好。全市待开发土地560余万亩,有宜农耕地500万亩,宜林地2000万亩,连片宜牧地150余万亩。永州境内与桂林一样,多为客斯特地形,地下河流和溶洞,而与桂林山水比美。桂林山水甲天下,永州山水文天下。永州山水堪称一绝,融“奇、绝、险、秀”与美丽传说于一体,汇自然情趣与历史文化于一身。九嶷山舜帝陵、柳子庙、阳明山、舜皇山、浯溪碑林、江华瑶城、湘源温泉、鬼崽岭等已成为新的旅游热点。永州是中国山水诗的发祥地、楚文化发祥地之一。永州是历代诗人与文学家歌颂之地,北宋著名诗人欧阳修就有"画图曾识零陵郡,今日方知画不如"的诗词;南宋著名诗人陆游就有"挥毫当得江山助,不到潇湘岂有诗"的诗句。唐朝著名的文学家柳宗元《永州八记》散文,誉满全球。</h3><div> 永州同时还是一座经济快速发展的城市,一座充满生机活力的城市。永州资源丰富。劳动力资源充裕,全市620万人口,农村劳动力260万人,剩余劳动力约150万人;动植物资源富集,品种多样,珍贵林木多,有6种国家一级保护树种、13种国家二级保护树种、27种三级国家保护树种,已查明的野生动物1000余种,其中有大量的珍稀动物;矿产资源丰富,地处我国著名的“南岭多金属成矿带”,已探明的矿藏55种,其中稀土、铁、锰等储量较大,锂、铷、铀、钨等战略性矿产全国有名。良好的资源禀赋是经济发展的催化剂、起跑线、加油站、助力器。春花秋实,潇湘浪潮涌动。潇湘平湖扬波伴唱,九嶷山峰松涛回响。伴着风雨的交响,让人倾听到了永州人急赶的脚步声音。30多年弹指一挥间。改革开放的征程上,过去永州有过“等”——那是蓄势待发;现在潇湘有点“急”——那是奋起直追。历史与我们曾默默相遇,未来与我们却欣欣相逢。自改革开放以来,永州工业经济已经驶入“快车道”,发展速度趋快、运行质量趋好。永州农业正由传统型向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科学化管理、集约化经营的现代化农业和开放型农业转变,拥有优质米、香柚、脐橙、蜜桔、烤烟、油茶、水稻制种、瘦肉型牲猪、蔬菜和特种养殖等大型生产基地,江永三香(香米、香柚、香芋)、永州异蛇、江华珍珠椒、新田三味辣椒、道州红瓜子以及香菇、木耳、竹笋等土特产品,畅销国内外市场。永州市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社会经济获得了高速健康的发展,形成了以食品、机械、轻纺、建材、冶金为骨干的门类比较齐全的地方工业体系。长丰集团引进日本技术,生产三菱猎豹汽车,拥有年产三万辆整车和五万辆车身的能力,是湖南最大的汽车工业基地。具有年产五十万大箱香烟的零陵卷烟厂,是全国工业企业五百强之一。2012年,全市入统规模工业企业总数达到730家,全市规模工业完成总产值691.84亿元,同比增长15.1%;实现工业增加值216.56亿元,同比增长14.5%。工业企业实缴税金27.47亿元,占全市财政总收入的31.7%;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为250.48%。永州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巨大成就,为海内外朋友来永州投资提供了日趋完善的投资环境,拓展了更为广阔的合作领域。 </div><div>永州是一座区位优势明显的城市,是一座充满活力与激情的城市。永州市因位于湖南西南部、湘粤桂三省结合部,而被人称为“沿海的内陆”、“内陆的前沿”,是湖南直达两广、两南(海</div> <h3>南、大西南)和港澳的主要通道。湘桂铁路横贯东西,322国道、207国道及九条省道在境内纵横交错。永州机场已开通长沙、海口航线。衡昆高速公路、洛湛铁路与湘桂铁路在市区形成新的铁路枢纽。正在规划中的贵(阳)福(州)铁路将横贯永州中部。已经成为国家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区、湖南对外开放的排头兵和湘南对接东盟的桥头堡。永州已进入国家区域战略层面,逐渐融入东盟经济圈、泛珠三角经济圈、长三角经济圈、中部经济圈、泛北部湾经济圈。永州市委、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承接产业转移为总抓手,着力强基础、兴产业,优化投资环境,夯实发展后劲,致力打造湘南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中部地区转型发展的试验区、跨区域合作的先行引领区、全省加工贸易的示范集聚区,全力打造现代工业城市、湘粤桂省际区域中心城市、生态宜居城市、知名旅游目的地城市,要把永州建设成为风景秀丽、生态优良、经济繁荣、人民富裕的生态型现代化园林城市,真正成为国内外有影响的名副其实的“锦绣潇湘”。永州经济发展环境渐入佳境,已先后被评为“中国最佳投资环境城市”、“中国最适合粤商投资地区”。“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撬动整个地球。”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就是国家给永州的一个支点,开启富民强市新宏图••••••春风无限潇湘意,厚积薄发正可期。“富民强市、和美永州”,是流金岁月的梦想,是热土潇湘的史诗。放眼今天,潇湘大地舟帆已满,雄风正劲;展望明天,永州儿女成竹在胸,重任在肩。把握发展大势,抢抓发展机遇,争创发展优势,奋力后发赶超。</h3><div><br></div> <h3>永州市人民政府</h3><div>关于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十项措施</div><div>永政发[2012] 10号</div><div> </div><div>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的部署,大力引导产业转移集聚(不含房地产开发项目),促进开放型经济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永州推进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十项措施:</div><div> 一、承接产业转移用地应保尽保</div><div> 对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必需的用地应保尽保。对投资达2亿元的鼓励类产业转移项目,力争省级重点保障。并按省统一安排的土地利用计划,实行用地指标单列。对用地节约集约的鼓励类工业投资项目或省优先发展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以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提高园区生产性和生活性配套服务用地比例,园区内生产性物流用地、廉租房用地可纳入工业用地范围。</div><div> 二、承接产业转移环境保护优先</div><div> 支持园区企业建设污染物集中治理。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适当放宽能源消费总量指标,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新增污水管网建设予以适当奖励补贴。</div><div> 三、承接产业转移配套引导资金</div><div> 结合“推新”工作,从2012年起连续3年,设立永州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专项引导资金5000万元,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专项用于基础设施、标准厂房、公共服务平台、配套能力和重大项目建设等。</div><div> 四、承接产业转移强化金融支持</div><div> 鼓励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来永州设立分支机构。并自开业之日起2年内给予房屋租赁补贴100万元。创新应收账款、知识产权、林权、矿权、仓单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融资以及供应链融资等多种抵押担保形式。支持建立贷款付息长效机制,优先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入园重点企业的筹融资。积极为中小企业开展融资担保、再担保及借贷服务,对中小企业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对成功上市融资的企业按融资额给予适当奖励。</div><div> 五、承接产业转移保障物流通关</div><div> 全面实行“属地报关、口岸验放”和“属地报检、属地验放、口岸通行” 的通关模式,落实 24小时预约通关制度,建立关企、检企合作机制。简化出入境人员查验手续。推进永州公路口岸与沿海省份区域通关改革,合理构建保税物流监管体系。依法实行相关行政许可直接认可,能够直接确认的,予以认可;不能直接确认的,优先办理行政许可。支持企业开展多式联运,降低物流成本。</div><div> 六、承接产业转移支持厂房建设</div><div> 支持园区标准厂房建设,按照“集中连片、做大规模”的原则确定,土地依法挂牌后,办理工业用地相关手续。探索工业用地租赁制度,鼓励企业采取租赁土地获得建设用地建设标准厂房,逐步形成“出让土地使用权、出租土地使用权、租赁标准厂房”并存的工业用地格局。鼓励政府(园区)财政资金、银行贷款或民间资本参与建设标准厂房。标准厂房建设列为市、县区重点建设项目,市、县区财政对标准厂房建设进行补贴。按照“谁贷款、谁投资、补贴谁”的原则确定。鼓励园区集约节约用地,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建二层每平方米补助40元,建三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助60元。 </div><div> 标准厂房建成后一年内未租出或售出的,由所在地县区政府按每月6元/平方米的标准补助一年。当年投资5000万元以上,一次性建设10万平方米以上标准厂房的,实行一事一议。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信贷规定的新建标准厂房项目信贷扶持力度。</div><div> 七、承接产业转移吸引战略投资</div><div> 对新引进的世界500强生产型企业,自投产年度起,企业缴纳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财政连续3年全额奖励给企业;新引进的投资5000万美元或3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生产型企业,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每年入库的增值税、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由受益财政全额奖励给企业;配套企业,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年入库税收200万元以上的,入库的增值税、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由受益财政全额奖励给企业。对进出口企业、加工贸易企业以本年度较上年度的增量(以海关统计为准)为基数,由受益财政按每增加出口1美元补贴0.03元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div><div> 八、承接产业转移提供人才服务</div><div> 引进海内外先进技术、管理和人才、智力资源。对落户的创新型或自主知识产权项目,按其自筹资金到位额的一定比例提供资助。经申请被列入省以上部门项目的入园企业,可获得相应的配套资金支持。对国外智力入园的,争取国家专项资助经费,受益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配套。对世界500强生产型企业高管人员缴纳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按规定给予个人纳税奖励。各园区设立职业介绍机构,为企业输送劳动力,并对劳动力培训进行补贴。对用工2000人以上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纳标准与沿海省份保持基本平衡。</div><div> 九、承接产业转移建设便捷交通</div><div> 优化“两纵两横”高速公路网、“井”字型铁路网、国际航空港、湘江航运为主的立体交通网络。加速建成湘桂铁路复线和永蓝、厦蓉高速公路,力争尽早开工洛湛铁路扩能项目、靖永郴铁路、桂永郴赣铁路、湘南三市城际轻轨和永郴、祁冷道高速公路,加大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力度。完善永州机场建设,着力新开往上海、深圳等航线。扩建湘江航道改建工程,形成千吨级航运能力。</div><div> 十、承接产业转移创新创优服务</div><div> 对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敞开大门予以吸纳。属市级审批的,代报代批,即报即批。需上报的,争取在法定三分之一时限办结。对重特大项目实行全程代理服务,坚持“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园区内地方行政事业实行零收费制度。</div><div> 2012年5月9日</div><div><br></div><div><br></div> <h3>新形势下我市招商引资的新出路与新战略</h3><div><br></div><div>我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在经济增长换档期、经济结构调整期,全国各地招商引资竞争日趋激烈,土地紧张、资金短缺、劳力成本提高、优惠政策欠缺等矛盾日益凸显,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在这种繁荣与危机同步、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新常态下,要实现加快发展、优质发展、持续发展的目标,如何在新常态下通过招商引资实现我市经济发展大提速、大突破、大跨越,任重道远。</div><div> 一、 我市招商引资面临的新环境和新机遇</div><div> 招商引资在我市这样的经济欠发达地区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我市经济发展具有十分突出的地位。总而言之,招商引资工作推动了我市经济加快发展,实现了结构调整与优化,推动了产业转型与升级,带动了社会就业与民生改善。认真分析当前新形势,把握当前新机遇,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div><div>(一)我市招商引资面临的新环境.</div><div>1、资本国际竞争加剧</div><div>近年来,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特别是世界金融危机之后,美国转嫁经济危机、发起货币战争做法,加大了国际资本回流美国的力度,给欧洲、新兴市场国家带来了很大压力;印度、中东欧国家经济的增长提速,吸引了众多的跨国投资商;邻国越南正在研究制订加强吸引外资的相关政策,已吸引了不少国外投资者的目光;东盟其他国家也在积极改善投资环境,以吸引更多的外国直接投资。</div><div>2、周边省区招商引资竞争激烈</div><div>东部沿海省、区、市利用自身的优势和渠道,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加大了利用外资的工作力度。西部地区则竞相改善投资软硬环境,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尽可能多地吸引国内外投资者。江西、湖北虽处中部地区,但均积极修建东向、南向的高速公路,积极融入长三角和珠三角经济区,参与这两个区域进行产业分工与协作,主动接受经济辐射和产业转移。</div><div>3、省内其他地市竞争增强</div><div>衡阳、郴州利用其明显的交通和区位优势、各项优惠措施全力吸引外资前往投资,利用外资一直走在我们前面,邵阳、怀化也在经济发展和产业转移中出台各项服务政策,竭力开展对外招商引资,我们永州招商引资竞争压力有增无减。</div><div>(二)当前招商引资新特点</div><div>在新一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推动下,永州改变了招商引资方式,变部门招商为全民招商,改兼职招商为专业招商,在全市成立了38个市直招商小分队,自用各自职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广泛联络客商,捕捉招商信息,制订招商计划和方案,开展精准招商,取得了较好效果。2015年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来势看好,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上半年,全市实际使用外资到位4.61亿美元,完成年目标任务的59.8%,同比增长26.6%;内联引资资金到位101.74亿元,完成年目标任务的52.17%,同比增长9.99%;共签约重点项目51个,总投资226亿元;承接产业转移项目299个,完成年度任务的55%,其中,2亿元以上的项目6个,完成年度任务的40%;完成加工贸易进出口1.79亿美元,完成年度任务的30%,排名全省第5位,高出全省13.9个百分点,同比增长25.27%,排名全省第7,电子、服饰、制鞋三大产业上升幅度较大;前三批启动的重大项目已累计投资210亿元,其中第一批94.48亿元、第二批75.73亿元 、第三批23.53亿元。我们通过对我市近年来的招商引资调研分析,发现我市工业招商引资出现了一些新特点。仔细分析,具有下列特点:一是投资方式由加工组装环节向上下游延伸,加工贸易(三来一补)减缓,全产业链转移加快。比如汽车制造(含新能源汽车)产业、新材料新能源产业、轻纺制鞋等产业链条逐步完备。二是投资动机由单纯来永建立生产加工基地逐步向生产和销售并重转变,开始建研发中心、运营中心,加大开拓省内及本地市场力度明显。三是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优势趋于弱化。全国内外资政策逐步趋于平等,优惠政策在招商引资中的作用越来越小,投资环境、管理效益、资源结构、产业优势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四是投资领域扩展到服务行业,并已成为境外资金流入的新热点,物流成本、劳动力成本、产业配套服务等日益成为战略投资商考虑的重点、焦点,大力开展环境和服务招商,注重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的改善,加强与工业生产配套的物流项目招商,努力降低生产物流成本,转变工作作风,强化优质服务,以优质服务带动以商招商发展。五是注重产业招商。重点突出先进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农产品加工、矿产品加工、轻纺制鞋等七大产业招商,通过产业龙头企业和配套企业引进,不断延伸产业链,发展产业集群,建立产业发展基地。六是县区招商成效大。江华最近几年引进了中国五矿稀土、正海磁材、九恒条码等优势企业,冷水滩引进了香港瑞华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投资37亿元建设台湾工业园,项目建成后可形成产值200亿元。</div><div>(三)新常态下新任务</div><div> 招商引资是引进外力、激活内力,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国早期沿海开发区的招商引资所引起的巨大示范效应(地方经济总量增长,地方财政收入增长,地方就业增加,地方政府基础设施投入的增加,地方官员升迁比例增加)很快引发了我国各级政府成立大量开发区并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的热潮。至今,招商引资仍然是各级地方政府及园区的重要工作,是促进地方产业发展的主要抓手,是作为拉动经济增长“三驾马车”之一投资的重要方式,其重要性在后危机时代的我国有增无减。</div><div>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市招商引资出现了新的任务。第一,扩增量。即在资源有限、区位环境优势明显情况下,我市要通过招商引资,特别是通过对接中国、世界500强企业和引进欧美等先进发达国家与地区优势企业和企业集团,做大永州经济总量,建立总部经济发展圈。第二,盘存量。即在整合现有资源、充分发挥已有产业的基础上,以招商引资增量盘活我市工业存量,比如以外资引内资,加强股权投资与资产转让并购、成立(众筹)投资基金等。第三,调结构。通过招商引资调整产业结构,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发展壮大战略新兴产业,实现组合式、集群化发展。通过上述方式的招商引资,达到三方面的效果,即一是广借外力,加快经济发展。引进外地资金、企业、人才、技术,拿来为我所用,这是我们招商引资的短期目的、直接目的。实践证明,招商引资首先是加快经济发展的一条捷径。二是增强全民经济意识,激活经济发展内在动力。通过全民招商、全社会各部门招商,引领更多人积极投身经济建设项目浪潮,增强经济发展本领。这才是我们招商引资的根本目的、长远目的。三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改进工作作风。对于招商引资来说,所有部门都是服务部门,所有岗位都是服务岗位,有利于政府部门树立“小政府、大服务”理念,有利于政府工作人员改进机关作风。可以说,招商引资是转变政府职能、培养服务型好干部的有效途径。</div><div> (四)大开放大发展新机遇</div><div>一要抢抓环境大为改善的历史性机遇不错过。我市新一届领导集体大力 “实施六城同创”战略,大力倡导建设“品质活力永州”发展新战略,改善永州招商引资环境已有多年,并取得了较好效果。2013年进入中国幸福城市二十强,2014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功,今年又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城市面貌焕然一新。二要抢抓产业转移新机遇不松懈。我们永州已经与湘南的衡阳、郴州一起被列入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基地,进入国家战略,永州经开区正在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蓝宁道新加工贸易走廊正在申报国家级经济开发区,我们要抓住时机,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更加有效的措施,主动参与区域合作,在这一轮承接产业转移争抢大战中抢得先机、赢得主动。三要抢抓国家“一路一带”战略实施千载难逢机遇不放松。国家正在大力实施的“一路一带”战略已经成为国家的全球战略,其中牵涉我们永州的主要是对接两广、东盟和长江经济开发带,其中长江经济开发带是近几年新上升的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作为长江最大限度支流湘江的主要干道领域,我们永州应该更好融入其中,并抓住国家致力发展湘桂大运河的机遇,大力发展与此相关的水陆联运、交通旅游、生产物流和金融服务等配套工程。</div><div>二、我市招商引资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div><div>1、招商引资缺乏统筹协调</div><div>我市目前招商引资仍然呈现一片乱象,各自为政。招商引资主体多样,有企业自主招商、政府及部门招商,也有中介组织自发招商,还有工业园区招商;在政府招商中,有市政府领导的招商、市直各部门的招商、各县区的招商、县区各部门的招商,“百花齐放”、“千帆竞渡”,最后必然是“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统筹规划少、整合协调力度不够,造成项目重叠、建设重复、资源浪费,大多数县区、工业园区“大而全”、“小而全”,低水平重复现象十分严重。</div><div>2、高质量招商引资项目不多</div><div>最近几年,我市相继引进了一些像神华火电、中国五矿稀土、中国国电等这样的500强企业,像大庸风电、新华水泥、海螺水泥、步步高等这样的上市公司,也通过招商引资正在培育像湖南熙可食品有限公司、道县科利尔环保有限公司、江华九恒条码公司等这样的拟上市企业。但是这样的企业,第一是不多,屈指可数;第二,引进时间不长,好企业基本上为近年来引进的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目前还不大,示范带动作用仍不明显;第三,还不稳定,一些好企业进入后又走的也不是没有,比如广汽集团与长丰汽车集团的分家曾经给长丰汽车公司造成致命伤害。吹嘘泡沫很大的万商红项目流产、湘龙铜业等都先后流产或半流产,严重影响了我市招商引资声誉与形象。</div><div>3、产业链招商集群效应不突出</div><div>我市招商引资最明显的成就,应该说是长丰汽车配套产业园的竣工投产。我们通过引进日本技术改造七三一九吉普车,培育壮大长丰汽车制造龙头核心,并围绕长丰汽车永州分公司发展产业集群,形成了我市工业主导产业之一——先进汽车制造产业集群。但除了这一产业集群发展比较成熟外,其它优势产业没有通过延伸产业链条发展壮大产业集群,比如生物医药、罐头食品加工、矿产品精深加工。招商引资应注重成熟产业链生产企业的引进,走专业化、规模化发展道路。应该将我市的优势、成熟产业细分产业链条与环节,将其中的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比如新能源汽车汽车等作为主攻方向,通过内联外引,促进产业配套和互补,优先引进关联度大、带动力强、辐射面广、集约化高的优势产业集群,促使承接产业转移我市本地优势产业有效衔接,良性互动,共同提高,不断提升产业的综合实力。</div> <h3>三、新常态下我市招商引资的新战略策略</h3><div>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市进一步加强工业招商引资,实现经济后发赶超和跨越式发展,必须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积极承接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项目,防止引进高污染、低附加值、市场前景不明朗、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引入,确保可持续发展。我们要深刻地分析了解自己的经济发展底子与优势,打造出我们自己的招商特色、引资路子、投资模式、发展路径。</div><div>1、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实际招商选商。招商引资切忌饥不择食,盲目引进高耗能、高污染、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要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下,重点引进能够发挥本地产业优势的项目,做到“三个认真”: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认真对待产业转移趋势、认真了解各行业不同特点和要求。每个项目、行业、产品在准入条件、审批环节、环境保护、用工用地等方面都有各自的特点和要求,招商引资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了解一些基本知识,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对国家鼓励的行业、产品、项目,要进一步完善用地、税收、规费、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一些限制性项目,要严把土地、信贷闸门,适当提高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要时刻掌握外界的发展态势,有方向、有选择、有重点地开展工作,做到“三个明确”:明确招商引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要载体,实现本市内县区、工业园区错位发展、均衡发展、协调发展。</div><div>2、实施精准服务,打造招商引资软实力,开展服务和环境招商。环境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最好品牌、最好形象、最强软实力,是“招得进”、“留得住”、“发展好”的有力保障。一要打造诚信的人文环境。要牢固“树立环境就是生产力”、“环境就是竞争力”、“环境就是吸引力”,“优化环境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思想观念,要在讲诚实、守信用的基础上,坚持诚信为人、诚信经营、诚信纳税,以诚信参与竞争,并通过诚信取胜,可以开展公布企业“诚信榜”、树立“明星”企业等活动,倡导企业建设百年老企。二要创建开明的政策环境。我们要善于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好的经验,凡是外地成功的做法,都可以大胆引用;凡是国家政策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都可以大胆试行;凡是上级政策和规定有一定弹性幅度的,都要从有利于我市经济发展出发,把涉及企业发展、投资条件、投资者的各种待遇等有关政策放开互相对宽松的程度,放开到企业和纳税人最满意的程度。三要建造高效的政务环境。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并狠抓落实,努力创造全市一流、各县区领先的政务环境,形成“洼地效应”,将优势资本、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优势人才引入 “洼地”,产生倍增效应。四要建设优美的居住环境。我们要全力打造“城市名片”,解决海内外客商、企业核心骨干人员的“吃、穿、住、用、行” 及子女亲属就学、就医、就业等问题,促使外商牺居在“国家卫生城市”,呼吸在“国家森林城市”,生活在“中国幸福城市”。</div><div> 3、延伸产业链条,开展专业主题招商。我们要确立我市招商引资的总体思路,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围绕加速新型工业化进程,抓住当前国际国内产业转移的难得机遇,坚定不移地推进开放合作战略,充分发挥永州比较优势(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交通优势等),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选准产业转移的承接点,创新承接平台,优化承接环境,努力把永州建设成为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基地;找准产业发展的增长点,积极发展主导产业,培育产业集群,进一步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壮大经济总量,实现永州跨越式发展。具体地就是要立足现有基础和优势,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推动相结合,壮大规模和调整结构相结合,自主创新和积极引进相结合,重点突破和系统推进相结合”四“结合”,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产业,鼓励和支持发展生物医药、文化创意、节能环保产业。聚焦政策、聚集要素、聚合力量,加大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的力度,加强产学研联合,突出抓好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性强的产业化示范项目,建设一批创新能力强、机制灵活的研发平台,培育一批产业链条完善、产业集群优势突出的产业基地,走出一条集聚发展、集约发展、特色发展之路,开拓与电子商务配套的生产物流体系,建设股权投资、风险投资、互联网金融(众筹)、汽车租赁公司、财务服务公司等金融服务平台,尽快使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引领全市未来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和增长极。</div> <h3>关于锰资源开发项目情况简介</h3><div><br></div><div>一、零陵区基本情况</div><div>零陵地处湘南,毗邻两广,面积1959平方公里,辖7镇、3乡、6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61万,其中城镇人口27万。零陵是湖南省四大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十大旅游区之一,是永州市文化、教育中心。作为潇湘二水交汇之地和历代郡州府治所,零陵历来就是湖湘文化的源头,潇湘文化的中心,境内名胜古迹、文物遗产十分丰富,文化底蕴非常深厚。“永州八景”令人神往,“永州八记”驰名中外,湖南第一景“潇湘夜雨”斐声全国。近年来,先后被评为“湖南省推进新型工业化先进单位”、“湖南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区”。</div><div> 零陵区位、交通优势明显。毗邻两广,是沿海的内地,内地的前沿。国务院已批准将永州作为100万—200万人口的大城市来规划建设,湖南省确定将永州建设为对接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桥头堡。国道207、322线,衡昆高速、二广高速、洛湛铁路贯穿全境,零陵机场已开通北京、深圳、昆明航班,正计划开通到上海、福建、南宁等地航线和兴建以货运为主的国际机场,零陵将成为湘南的交通枢纽。</div><div> 零陵自然资源十分丰富。全区有林业用地162万亩,森林蓄积量125万立方米,有3个大型国有林场;是国家大型商品粮和瘦肉型猪生产基地;是全省最大的养蛇基地和全国有名的“异蛇之乡”;境内矿产资源丰富,有锰、铁、煤、铅锌矿、石灰石、陶土等20余种,其中氧化锰储量6800万吨,碳酸锰储量1亿吨以上,是全国四大产锰区之一,被誉为“湘南锰都”。</div><div>零陵基础设施日益完善。目前,全区已构建起以220千伏为龙头、110千伏为骨干、35-10千伏为基架的高压电网。全区现有220千伏变电站2座,110千伏变电站5座,35千伏变电站6座,陵城区有自来水厂2座,日供水量达30万吨;有污水处理厂1座,日处理污水10万吨以上;零陵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六纵四横”城市主干道路网基本形成,城市绿化覆盖率达32.6% ,是国家级卫生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div><div>二、锰产业基本情况</div><div>1、锰资源储量情况。全区锰矿主要分布在珠山、石岩头、水口山等9个乡镇办事处70个行政村,矿区面积约200平方公里,矿区人口达20万人以上。全区锰矿蕴藏量约2亿吨,总储量占全省的四分之一以上,其中氧化锰已探明储量6800万吨,多半裸露在地表或呈“鸡窝状”埋藏于距地表10米左右,较易开采。碳酸锰储量1.2亿吨以上,主要分布在东湘桥至太婆冲矿带、水埠头矿带。零陵区锰矿资源以储量大、活性好而著称,享有“湘南锰都”的美誉。</div><div>2、锰矿开采情况。我区采矿起源于上世纪50年代,锰矿开采方式分为露天开采与地下硐采两种。由于大部分矿山的土地使用权和管理权已分配到农户手中,全区采矿业曾经是“遍地开花”,高峰时期有3000多处开采点,给矿区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为保护资源和环境,我区近年来大力加强了矿山综合整治,将全区9个采矿权内的3000个开采点整合为41个开采工区(氧化锰采矿38家、碳酸锰采矿3家),年开采能力锰矿石150万吨左右,其中氧化锰120万吨、碳酸锰30万吨。</div><div>3、锰矿加工企业情况。全区共有锰加工企业94家(规模以上企业39家),其中电炉企业21家、高炉企业43家、电解金属锰企业2家、硫酸锰企业2家、锰粉厂企业25家,锰系新材料企业1家,初步形成了以生产硅锰合金、电解金属锰、生铁、富锰渣、锰系新能源新材料等产品为主的锰加工企业集群。全区已形成年产能:硅锰合金16万吨、富锰渣46万吨、生铁13万吨、锰粉40万吨、电解金属锰7万吨、饲料级硫酸锰3万吨、钴酸锂2400吨;软磁铁氧体3000。在行情最好的2011年,锰产业年产值曾达53亿元,涉锰税费收入3亿元左右,分别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120亿元)44.2%、财政收入(5.5亿)的54.5%。近年来,由于需求不足,锰产业持续低迷,整个产业以陷入困境。</div><div>三、锰产业发展规划</div><div>为落实全市千亿矿产业经济集群发展目标,2013年我区聘请省冶金规划设计院科学编制了零陵中长期《锰产业发展规划》,该规划于今年4月21日在长沙通过了省级专家评审。根据规划,我区重点培育壮大锰系铁合金、电解金属锰及锰基合金、锰盐、新能源材料、电池等五大系列产品,并积极延伸产业链条,扩大产业规模,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致力打造百亿锰产业。</div><div>四、合作项目</div><div>1矿山的开采、选矿的合作。我区现有锰矿开采企业4家,其中区锰业公司为区属国有独资企业,拥有41个规模开采工区(氧化锰开采工区38个、碳酸锰开采工区3个),另有三家民营采矿企业(系原国有东湘桥锰矿三个采场)。目前已初步探明东湘桥至太婆冲矿带碳酸锰储量达1500万吨以上,水埠头矿带碳酸锰储量达1亿吨以上,可以合作进行锰矿的开采,同时,我区的锰矿石以贫矿为主,具有品味低、粒度小的特点,选矿难度大,矿石利用率低,利用现代精选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果。</div><div>2、共同建设锰产业专业园区。根据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等部门关于建设零陵锰产业专业园区的要求,我区在珠山镇规划面积3.31平方公里用于建设锰产业专业园区,并在河西工业园设立8平方公里的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园。园区规划环评已于2013年8月2日获得省环保厅批复同意。控制性详细规划已于2013年完成设计、专家评审、建设部门审批。优先发展高纯四氧化三锰、硫酸锰、软磁体、三元材料、高氮氮化锰、低碳锰铁、锰酸锂、二次汽车电池等最锰系新能源、新材料产品,建设好零陵锰产业园。</div><div>3、升级改造现有企业的合作。充分利用零陵的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可展开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合作,实现产业与资源对接,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可通过技术改造、资产重组、租赁等多种形式盘活10万吨硅锰合金、20万吨富锰渣、7万吨电解锰等传统产能。</div><div>4、建设锰产品交易物流中心。零陵区年开采能力10万吨,锰加工产品达70万吨以上,年进口矿石50万吨左右,锰矿、锰产品及相关原材料的运输、交易量极大,且零陵区具有较好的区位和交通优势,发展现代物流业,建立锰产品全国性的交易平台。</div><div><br></div> <h3>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 </h3><div>引进培植壮大骨干企业的意见</div><div>(2013年7月20日)</div><div>永发[2013]11号</div><div><br></div><div>为进一步鼓励引进培植壮大骨干企业,加快推进全市新型工业化,力争5年内在市本级培育年主营业务收入过1亿元的企业50家,过10亿元的企业10家,过50亿元的企业5家,过100亿元的企业3家,新培育规模工业企业200家,市本级工业总产值突破800亿元;将凤凰园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结合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div><div>一、培植壮大骨干企业</div><div>第一条 确定重点企业范围。一是市本级年产值在1亿元以上、缴税额在300万元以上的传统工业企业或年产值在5000万元以上、缴税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每年由市推新办进行认定,并报市推新领导小组确定。二是列入省上市后备企业的市本级企业。三是落户市内,且市本级财政直接受益的上规模的央企、省企、国内100强、世界500强企业。</div><div>第二条 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市本级工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且投入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按新增设备投资额的1%一次性奖励给企业,奖金最高为200万元。</div><div>第三条 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对市本级企业通过自主创新或转化取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等奖励的,除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外,市政府再给予企业一定的奖励。其中:获省级奖励的,给予企业开发(转化)该成果所支付的研发经费10%的经费补贴,最高为25万元;获国家级奖励的,给予企业开发(转化)该成果所支付的研发经费20%的经费补贴,最高为50万元。</div><div>第四条 提升企业发展水平。一是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步伐。对引进战略合作者或通过资源整合和资产重组,形成新的资本运营机制和产业联盟的市本级工业企业,经工商部门认定,三年内按其企业入库税收地方所得新增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奖金最高为100万元。二是加大“两化”融合力度。对企业利用信息化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管理水平,按信息化实际投入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奖金最高为50万元。三是提高企业管理者素质。市推新办和市人社局定期组织市本级重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参加国内外培训,培训费用的50%从市级创业和就业培训资金中予以补贴。四是鼓励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对获得国家级驰名商标或名牌产品的,奖励企业20万元;对获得省级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的,奖励企业10万元。</div><div>第五条 大力培育规模企业。市本级每新增1户规模工业企业,奖励企业2万元。每年由市推新办对完成培育规模企业目标任务且规模企业户数实现净增的县区进行考核,排位在前3名的,奖励县区政府10万元。</div><div>第六条 开展“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每年度由市推新办组织“十佳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提出建议名单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当选的企业和企业家由市委、市政府授牌。</div><div>二、鼓励工业招商引资</div><div>第七条 鼓励市直单位和个人招商引进工业项目。凡为市本级引进符合“两型”要求、达到入园条件且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传统工业项目或5000万元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简称重点项目,下同),项目建成投产后,按实际到位资金的1%给予项目引进单位和个人一次性奖励,奖金最高为200万元。</div><div>第八条 建立部门、园区工业招商引资责任制。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市直招商小分队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办[2013]38号)要求,着重突出工业项目的招商。其中各招商小分队引进的工业重点项目,除按市直单位小分队招商政策给予10万元奖励外,另外增加5万元工作经费奖励。凤凰园经济开发区、冷水滩高科园(含市农业高科园,下同),要安排精干力量,狠抓招商引资,每年要各负责引进10个以上重点工业项目。对完成任务的园区,市政府奖励15万元工作经费。</div><div>第九条 大力引进战略投资者。央企、省企和世界500强、国内100强、上市公司来我市投资并在市本级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按实际到位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一次性奖励给企业,奖金最高为200万元。</div><div>第十条 设立新上工业项目奖。每年由市推新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县区新上建成投产的重点项目进行认定、评比,综合评分在前3名的工业项目,为新上工业项目奖,奖励县区人民政府各10万元。</div><div>三、大力发展园区工业</div><div>第十一条 加快标准厂房建设。市财政每年设立工业园区标准厂房补贴专项资金,用于市本级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补贴。对自筹资金和社会民间资本投资修建,用于出租或出售的工业生产厂房和工业仓储厂房,且有单独规划、有新增用地、属集中成片开发建设的标准化厂房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为:二层以下(含二层)的每平方米补贴100元,三层以上(含三层)的每平方米补贴200元。</div><div>第十二条 鼓励企业入园发展。对符合“两型”要求且达到入园条件,新进入市本级工业园区的企业建设项目规划报建,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免收一切行政事业性收费市本级所得部分,服务性收费按国家规定最低标准的30%收取。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工业用地基准价的70%执行并优先供地。</div><div>第十三条 支持工业园区提升发展。全力扶持凤凰园经济开发区每年建成标准厂房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培育规模企业15家以上、工业实缴税金年均增长30%以上、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30%以上,力争5年内工业总产值突破500亿元。全力扶持冷水滩区高科园每年建成标准厂房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培育规模企业10家以上、工业实缴税金年均增长30%以上、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30%以上,力争5年内工业总产值突破100亿元。凤凰园经济开发区2014年内成功申报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奖励50万元。每年度对全市工业园区(包括市本级工业园区)进行考核,对综合评分在前3名的,为先进工业园区。对凤凰园经济开发区和冷水滩区高科园评为先进园区的,奖励凤凰园经济开发区和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各15万元,其他县区工业园区考核评为先进园区的奖励县区人民政府各10万元。</div><div>四、保障措施</div><div>第十四条 实行特殊政策。一是对认定为市本级重点企业的,优先申报国家、省各类专项资金。整合市级推新引导资金含信息化发展资金、开放型经济发展资金、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科技三项经费、公租房补贴资金、创业和就业培训资金、节能环保资金等各类促进产业发展资金,保证80%以上用于支持市本级重点企业。市本级重点企业新上生产性建设项目规划报建,享受新入园企业优惠政策。二是对市本级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或技术改造投资在2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div><div>第十五条 实行特殊奖励。一是设立企业贡献奖。对年度纳税额首次过1000万元或5000万元的市本级工业企业,分别奖励企业10万元、20万元;对年度纳税额过5000万元的企业,以后年度以每新增1000万元为1个档次,每提升一个档次,奖励企业10万元。二是设立企业上台阶奖。对市本级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企业1万元、5万元、10万元,以后年度以10亿元为1个档次,每提升1个档次,奖励企业10万元。对市本级工业企业中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第一个过100亿元的,一次性奖励该企业100万元。对直接帮扶市本级工业企业上台阶的市直单位或部门,每年评定先进集体5名,并各奖励5万元。每年对县区上台阶的工业企业情况进行考评,对综合评分在前2名的县区,奖励县区人民政府各10万元。</div><div>第十六条 实行特殊服务。一是实行市级领导联系工业制度。每名市级领导联系一家重点企业、牵头引进一个招商项目。二是实行特派员制度。由市委组织部、市优化办在市直职能部门中确定一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到市本级重点企业担任特派员,负责反映和协调企业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实行重点保护。推行全程办理、“一站式”收费、限时办结等制度,为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由市优化办对重点企业发放“重点监测单位”牌子,严禁随意检查、收费、罚款。</div><div>第十七条 加大信贷支持。对完成年度金融信贷考核目标任务,且年度新增工业贷款额度达到新增贷款总额60%以上的市级金融机构,市政府将对该金融机构为市本级重点企业新增的贷款总额按市政府对金融机构信贷目标考核办法新增普通贷款奖励额度的两倍给予奖励。鼓励各融资性担保公司为市本级重点企业提供贷款担保,降低担保费率。对为重点企业提供担保,综合费率(包括担保、评审、咨询费等)在担保额2%以下的,由财政按担保额度的1%补贴给担保公司。</div><div>第十八条 加大人才支持。对市本级企业引进到本市定居、服务满5年的优秀人才,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补贴100万元;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补贴50万元;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补贴30万元;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补贴15万元。引进的上述人才,其薪酬和生活补贴由企业和引进人才协商确定,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妥善安排。</div><div>第十九条 建立督查考核机制。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工业园区发展、培育规模企业户数等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每年由市政府下达。市推新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下达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半年一小结、年终结总账。本意见所列奖项,由企业、单位、个人申报,县区、园区审核汇总,市推新办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年终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提交市推新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对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奖励;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向市委、市政府说明原因。</div><div>第二十条 本意见中市本级工业企业是指市本级财政直接受益的各类工业企业,包括注册地在凤凰园经济开发区和冷水滩区及注册地在其他地区。有关政策其他县区可参照执行。所涉及的奖金除明确规定外,从市推新引导资金中列支。</div><div>第二十一条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出台的有关文件与本意见不符的,以本意见为准。 </div><div><br></div><div> </div> <h3>中共永州市委</h3><div>永州市人民政府</div><div>关于促进旅游产业赶超发展的意见</div><div>(2012年7月25日)</div><div><br></div><div>为大力实施“赶超发展”战略,尽快将我市建设成旅游强市,成功创建中国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旅游强省的决定》(湘发〔201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div><div> 一、科学规划定位。进一步突出旅游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定位,把加快旅游发展作为我市开放崛起的突破口、富民强市的新引擎、产业建设的排头兵,以建设湖南旅游强市、创建中国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为目标,将旅游业建设成为全市战略性支柱产业、普惠性民生产业和先导性绿色产业,努力跻身全省旅游发展第一方阵。到2015年,全市实现接待游客32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过200亿元,旅游收入占地方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2%左右。</div><div> 二、完善组织架构。进一步健全旅游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市委书记担任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顾问,市长任组长,充分发挥市、县两级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与督导作用,推行领导挂点责任制,对旅游重点项目组织专门班子抓落实;将旅游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适当增加分值,提高考核比重;加大政府投入引导,市财政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并逐年保持适度增长。相关部门在安排专项资金时要尽可能与旅游项目建设有机结合;支持旅游企业以其项目名义积极向上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国债资金、贷款贴息资金。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提高审贷效率;创造条件加快组建旅游投融资公司,拓宽旅游企业投融资平台;鼓励旅游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连锁经营等方式做大做强,培育一批旅游龙头企业。</div><div>三、突出项目建设。进一步编制完善本区域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优化发展格局,按照“锦绣潇湘,和美永州”的主题定位,做强零陵古城、九嶷山、瑶族风情三大板块,主打文化溯源、生态休闲、民俗风情、猎奇探秘四张品牌,建设阳明山、舜皇山、浯溪碑林、濂溪故里、江永“三千”文化园、江华瑶族文化园等六大精品项目,构建永州旅游“一城一山六精品”的发展格局,建设一批品位高、有特色的精品旅游区(点),增强我市旅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2015年前投资150亿元,突出抓好十个重大旅游项目,重点实施50个骨干旅游项目建设。按照建设旅游精品线路的要求,重点加快全市主要景区旅游通道以及重点景区与周边地区的交通公路网络建设。鼓励开发凸现永州特色的工艺品、旅游商品和旅游纪念品。支持企业或个人建设旅游特色购物点。</div><div>四、创建旅游名市。全市动员、全民参与,积极创建中国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围绕创建标准全面推进旅游基础和配套设施的提质扩容,转型升级。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县区和各个部门,促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加快景区等级建设步伐,将九嶷山创建成国家5A级景区,将阳明山、舜皇山、千家峒、宁远文庙、柳宗元景区、怀素景区、李达故居建成国家4A级景区,着力打造水云潇湘、女书园、孝文化园、异蛇村、九龙井、周敦颐故里、金洞漂流等特色旅游产品,不断完善寻根祭祖、生态健身、访古探幽、民俗风情特色旅游线路。抓好乡村旅游“3521”工程。逐步形成生态环境美,文化旅游融合程度高,带动作用大,游客参与性强,老少皆宜,长线、短线、环线互为补充的旅游产品体系。到2015年成功创建成为中国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div><div>五、加大促销力度。加强与桂林、衡阳、昆明、清远等区域合作,与外地旅游机构开展互动,拉动地接市场。培育和打造永州文化旅游节自主品牌——中国·永州潇湘源文化旅游节,并以此为主平台涵盖九嶷山舜帝陵祭祖、阳明山“和”文化旅游节、东安武术文化节、浯溪碑林文化旅游节等节庆活动。有机结合各个重大外宣、招商、对外友好及文化交流活动,统筹安排旅游宣传。加大在中央主流媒体上推介永州旅游的力度。将旅游形象宣传纳入城市对外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创新营销方式,广泛运用新型媒体手段,扩大宣传效果。市本级媒体要开办公益性旅游节目和栏目。</div><div>六、健全服务体系。强化对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对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旅游区(点)质量实行标准化等级评定管理。实施旅行社诚信经营、导游员诚信职业公告和奖惩制度以及旅游投诉制度,大力倡导诚信经营和诚信服务。不断完善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机制,严肃查处和打击侵害旅游企业和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强旅游安全监管,建立旅游安全警示预报、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支持旅行社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支持发展旅游专业汽车公司。尽快开通中心城区至主要旅游区点的旅游专线。公安交警部门对旅游车辆轻微违章和一般交通事故要依法从快处理。完善旅游景区服务体系,加快水、电、路、讯等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建设好城市游客中心。建立健全旅游信息服务平台,完善旅游信息服务。积极推进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将旅游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纳入职业培训计划和就业发展规划。</div><div> 七、落实税收政策。旅游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每人每年4000元的定额标准,依法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旅游企业营业税计征基数应扣除代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等费用。旅游企业上缴的行政性收费可在所得税前扣除。旅游企业用于宣传促销的费用依法纳入企业经营成本。对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或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旅游企业,按照《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实施意见》(永政发〔2012〕15号),文件有关规定在税收上对企业进行奖励。</div><div>八、实行价费优惠。对新投资旅游景区景点项目建设须缴纳的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中心城市非税收入减免缓征管理的通知》(永政发〔2012〕8号),文件有关工业园区内工业企业项目执行。落实星级饭店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水、电、气价格政策。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并已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的旅游企业,缴纳污水处理费后,免征排污费。对旅游星级饭店电话中继线服务费和数字电视收视费给予优惠,支持四星级以上旅游饭店数字智能影视系统的应用。旅行社按营业收入缴纳的各种费用,计征基数应扣除各类代收服务费。对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旅游建设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倾斜。</div><div>九、提供用地支持。对重大旅游项目优先保证用地,优先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对大型旅游景区项目,以规划项目招拍挂出让土地使用权;景区内植物园、绿地、水体,按农(林)用地政策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必须依法办理;景区内的公共设施、纪念性建筑,按公益事业或基础设施用地政策办理。对采取招拍挂等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旅游项目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或抵押,使用期限届满后在依法、自愿、有偿和不改变所有权性质和农用土地用途的前提下,用地者可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依法取得经营权。</div><div>十、建立激励机制。对成功创建3A、4A、5A级旅游区的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4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对成功创建4A级及以上的单位,争取按有关规定程序配备一名副处级领导干部;研究制定投资建设五星级宾馆的专项优惠政策,对境内建成并成功申评的前三家给予特别优惠。对成功申评五星级宾馆的,给予所在县区20万元的奖励;对成功创建五星级旅行社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成功创建省、国家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的,分别给予5万元和1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全省旅游强县、特色旅游名镇、特色旅游名村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成功创建四星级和五星级乡村旅游区(点)的,分别给予2万元和4万元的奖励。将重点旅游区点项目建设和旅游商品开发纳入财政贴息贷款范畴。对引进市外资金来市内开发旅游区点、建设星级宾馆、开发旅游商品的单位或个人,参照全市招商引资相关奖励办法予以奖励。对在宣传推介永州旅游业中作出突出贡献或组织招揽大量市外游客的单位、个人,按《永州市旅游促销奖励办法》(永政办发〔2009〕31号)进行奖励。对承办“中国·永州潇湘源文化旅游节”活动的县区,按其活动规模给予50—100万元的资金补贴。对市场化运作或民间组织的大型旅游节庆活动,视其规模和效益对引进企业给予适当奖励。</div><div>各县区结合实际,相应制定支持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按财政隶属关系实施奖励。</div><div>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div><div><br></div><div>(此件发至县处级)</div> <h3>湖南省关于积极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h3><h3>湘政发〔2017〕28号</h3><div>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div><div> 招商引资是落实我省"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的重要抓手,是加快推进湖南从"内陆大省"向"开放强省"转变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招商引资和"万商入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div><div><br></div><div> 一、创新招商引资举措</div><div> 1、明确招商引资主导产业。根据产业发展优势及功能定位,明确各市州和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含省级,下同)的招商引资主导产业并统一对外发布,每两年更新一次。每个市州和国家级开发园区确定1-2个主导产业,纳入全省重点招商产业给予重点支持。支持各类资本投向《湖南省招商引资重点产业指导目录》所确定的相关重点产业,推动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引导鼓励发展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汽车与零部件、食品、商贸物流、医药健康、森林康养、旅游、种业等优势特色产业和新材料、新能源、文化创意、生物、信息、节能环保、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外商投资企业同等适用"湖南制造强省建设"相关政策措施。(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牵头,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农委、省林业厅、省旅发委、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div><div> 2、放宽投资准入。鼓励和支持外来投资企业参与我省在能源、交通、农业、水利、环保、林业、旅游、市政公用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的PPP项目建设,参与我省各级政府发起设立的PPP项目融资支持基金。参与我省PPP项目的外来投资企业同等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有序吸引外资投向金融、保险、证券、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医疗、会计审计、建筑设计、评级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各级国有企业参与多种形式的国际资本和技术合作。(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牵头,省直各相关部门、各市县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div><div> 3、着力招大引强。按照我省"十三五"产业发展规划与产业布局要求,积极对接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企业以及战略性龙头企业,围绕重点产业的关键链条、关键技术、关键环节,重点引进产业链、价值链上的高端项目,不断实现产业链的"补链、增链、壮链",提高产业关联度,促进产业集群加速形成。(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牵头,省经信委、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div><div> 4、强力推进湘商回归。大力实施湘商总部回归、产业回归、资本回归、社会公益回归、市场渠道回归、人才回归、科技回归等七大行动计划,鼓励、引导、推动广大湘商回湘投资创业,提升湘商回归对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鼓励各市州依托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园区设立湘商产业园并研究出台相应政策措施。(省工商联、省商务厅牵头,省直各相关部门、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div><div> 5、精准务实办好重大招商活动。深度参与国家部委主办的相关重大经贸活动,省级层面每年组织1-2次大型综合性招商经贸活动,务实办好"沪洽周"、"港洽周"、湘商大会、湘台经贸合作会等重大招商活动,提高精准度和实效性。支持市县、园区围绕主导产业精心组织特色专题产业链招商活动。(省商务厅牵头,省发改委、省农委、省外事侨务办、省台办、省工商联、省贸促会、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div><div> 6、切实发挥开发区招商引资载体作用。各类开发区要把招商引资作为推动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加大对园区基础设施、生活配套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招商引资承载能力。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大胆创新体制机制,以优化服务为核心,促进投资便利化,营造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完善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各市州、县市区可按本级权限合理确定开发区地方财政收入(包括地方税收)划分办法,扶持开发区建设和产业发展。支持园区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围绕主导产业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建设特色园区、国际合作园区、飞地园区。培育一批具有招商引资核心竞争力的开放示范园区,并在调区扩区、升级国家级园区等方面给予支持。(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牵头,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div><div> 7、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大力实施"芙蓉计划",在平台建设、人才管理、待遇分配、创业基金、服务保障等方面先试先行,将湖南建设成为中部地区重要的人才集聚区和人才高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为外籍投资人员和高层次人才来湘提供出入境便利措施。重大外资项目的外方代表、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和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可申请有效期不超过5年、停留期不超过180天的R字多次签证或者居留期不超过5年的居留证件;对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不受60周岁年龄限制,可签发3-5年有效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类居留许可。贯彻落实永久居留身份证便利化制度,为外籍投资、创新创业人员和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资格和使用永久居留身份证件提供便利。(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集中优势资源和力量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吸引外来投资者在湘设立研发、技术、财务管理、采购和大数据等功能性机构。大力推动和实施产、学、研合作工程,建设院士工作站、技术研究院、科技产业园等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制定专项政策吸引各类高端人才来湘进行技术攻关、产品研发和成果转化。鼓励外来资金投向科技中介、创新孵化器、生产中心、技术交易市场等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省部、省校、省院合作,争取国家科技项目、创新平台和重大科技工程支持,建设一批科研试验基地和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发展创新型经济。对当年营业收入或对本地区经济发展贡献前50强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按规定对其高级管理人员予以奖励。(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div><div> 8、创新招商方式。市县和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园区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性、高密度、高频度、全方位地开展专题招商推介和项目对接活动。鼓励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委托招商,大力开展驻点招商和以商招商。借助互联网和大数据平台,构建QQ群、微信群、APP等立体式招商信息平台,实现网络化、高效化招商。强化项目前期基础工作,建立严格、科学、规范的省级重点招商项目开发程序。从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市场前景和财务分析等专业化角度提高项目开发质量。建立健全省级重点招商项目开发质量评价体系,着力提高招商项目的年度签约率,切实推进项目落地。(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牵头,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div><div><br></div><div> 二、完善招商引资政策</div><div> 9、支持各地制定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支持地方各级政府、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园区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根据实际情况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享受的具体政策在双方签订的投资协议中予以明确;支持其对成功引进重大项目的中介机构和个人(不含国家公职人员)予以奖励。(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牵头,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div><div> 10、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逐步扩大开放型经济专项资金规模,重点支持招商引资。支持各级政府统筹各类专项资金,建立完善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平台作用,采取投资入股、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研发补助、设备补贴、物流补贴、培训资助、社保补贴、租金补贴、厂房代建、贡献奖励、人才奖励等方式,对引进的重大产业项目予以支持。(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牵头,各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div><div> 11、落实税收支持政策。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在符合规定的范围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积极落实国家对服务贸易创新试点城市和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经认定的技术先进性外商投资服务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规定的外资研发中心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其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省财政厅牵头,省国税局、省地税局、长沙海关、各市县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div><div> 12、强化用地保障。对投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项目、《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中属于我省优势产业的项目和《湖南省招商引资重点产业指导目录》中的产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对符合条件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70%执行;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国有未利用地,且土地前期开发由土地使用者自行完成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15%执行;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未利用地,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50%执行。省级重大签约招商项目所需用地计划由省级优先保障,对符合产业规划的重大产业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充分保障项目合理用地需求。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灵活多样的供地方式,降低外来投资企业用地成本。工业用地可先以"招拍挂"方式租赁取得,并明确约定正式投产后转为出让建设用地的条件,土地租赁者可按照基本建设报建程序,凭租赁合同等国土资源部门的用地批准手续办理工程报建手续,达到约定的受让条件后,签订出让合同,转为出让建设用地。鼓励各地以工业用地在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内缩短出让年期等方式实行弹性出让。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企业利用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的,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允许项目所在地市县和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园区为企业代为建设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一定期限内免费供企业使用。(省国土资源厅牵头,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园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div><div> 13、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规范涉企收费行为,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支持各地对引进的重大产业项目及创新型项目所涉及的城镇建设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给予奖补,法律法规规定专款专用的除外。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园区,经过审批后,可以实施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政策。优先保障重大产业项目的水、电、气等生产要素需求,积极争取更多的园区进入国家增量配电试点;支持园区用户积极参与电力市场直接交易。支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重大和重点产业项目进行适当物流补助。(省发改委牵头,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防办、省电力公司、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div><div> 14、支持外来投资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拓展财政政策与金融工具联动范围,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的问题。加大金融机构对外来投资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创新融资模式,在风险可控范围内适当延长授信期限,设置更加灵活的还款方式和符合法律规定的多种担保方式。对通过深沪交易所、"新三板"湖南股权交易所发行私募债券的企业,省财政按规定给予贴息补助。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境外上市,对首发上市融资的,省级财政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费用补助。支持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依规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上市,在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享受与内资企业同样的上市支持政策。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运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保障企业境内外融资需求。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引入私募股权投资机构,通过股权融资方式缓解融资需求。(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牵头,省发改委、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证监局、湖南银监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div> <h3> 湖南省关于积极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续)</h3><h3> 三、持续改善投资环境</h3><div> 15、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推进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和取消妨碍公平竞争和开放的政策规定,促进内外资企业、大中小企业、国有民营资本公平竞争,各类投资主体一律依法平等进入,在资质许可、标准制定、政府采购、融资渠道、政策扶持等方面依法享受同等待遇。对转移来湘的企业,其经原所在地省级认定的有效期内的相关资质,在我省无需重新申报,报有关部门备案后直接予以认定。积极推动外资医院、民营医院进入省内医保体系。(省发改委牵头,省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div><div> 16、深化投资领域"放管服"改革。严格依法行政,推进对外商投资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深入推广复制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加快申报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投资领域的改革创新和先行先试,加快推行"多证合一",进一步促进投资便利化。构建网上"放管服"平台,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督检查,提升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服务和监管保障制度,优化服务效能,加强跟踪服务,鼓励各地探索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监管模式。对重大项目实行全程代办和专员负责制,全程协助企业办理项目建设中的各项手续。健全外来投资企业投诉服务机制,充分发挥省开放型经济投诉受理服务中心作用,积极妥善处理外来投资企业的投诉。(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牵头,省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div><div> 17、打造诚信政府。制定实施《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对在招商引资、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因违约毁约侵犯合法权益的,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大力开展招商引资违约失信问题专项整治,及时纠正政府招商引资中的违约失信问题。(省发改委牵头,省商务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督查室、各市县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div><div> 18、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依法有效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和知识产权。加强与相关国际组织合作,引进国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我省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支持我省仲裁机构与国内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建知识产权仲裁与调解分中心,构建知识产权仲裁调解机制。(省科技厅牵头,省政府法制办、省工商局、各市县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在全省各级法院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治理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执行不廉等突出问题,着力化解企业"执行难"问题。(省高级人民法院牵头负责)</div><div> 19、规范各类涉企检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减少对企业的各项双随机检查,要分类列出企业检查清单,力争利用一年时间,将企业双随机检查项目压缩至2016年的1/2以内。规范整治审批环节的中介机构服务。(省发改委牵头,省编办、省商务厅、各市县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div><div><br></div><div> 四、切实加强组织保障</div><div> 20、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力度。充分发挥省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各级政府要把招商引资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菜单",高位对接、高层推动。省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切实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实行省、市、县政府领导定点联系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制度,省领导定点联系一批招商引资重大项目,项目所在地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并挂牌联系,实施"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全程跟踪服务。(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牵头,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县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div><div> 21、强化工作保障。积极引进和培养高素质的招商引资人才,建立健全培训机制,打造一支专业化的招商引资工作队伍。提升招商引资活动出国(境)便利化,并在工作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招商引资工作良好氛围。(省商务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外事侨务办、省发改委、各市县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div><div> 22、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重各级政府绩效评估中的开放型经济指标考核分量,重点评价招商引资在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方面作出的实际成效,对招商引资工作不力的市州、县市区,由省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负责人分别对其分管负责人和商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招商引资工作贡献突出的集体和表现优秀、工作业绩突出的个人进行通报表扬。探索建立招商引资容错机制,鼓励支持干部敢于创新、勇于担当。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培养、选拔干部的重要阵地,把招商引资工作实绩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加大招商引资干部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任(挂)职力度,加大对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的招商引资干部使用力度。(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牵头,各市县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div><div> 各级各部门、各省级以上开发园区管委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本通知精神,因地制宜,出台差别化配套政策,在工作中主动作为,创造性抓好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省发改委和省商务厅。</div><div> 湖南省人民政府</div><div> 2017年9月5日</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