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邹平县公安消防大队是一支属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受公安部领导的现役部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担负着邹平县的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的神圣使命。由于消防工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为有效充实消防警力,决定在邹平县范围征召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从事安全保卫、灭火救援等工作。</h3> <h3>一、招收性质</h3><div> 在公安消防部队执行火灾扑救、应急救援和执勤战备等任务。</div> <h3>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h3><div>1、政治面貌: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忠于祖国,有较强的政治思想素质,无违法违纪及其他不良记录,愿意从事灭火救援工作的适龄青年。 </div><div>2、学历: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div><div>3、年龄:23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25周岁,持有地方驾驶B本的可放宽至26周岁。 </div><div>4、身体条件:参照《中国人名解放军应征入伍体格检查标准》,五官端正、体态均匀,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不低于4.8,身高不低于165cm,体重不低于50kg。 </div> <h3>三、工资和福利待遇 </h3><div>1、工资标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缴纳工伤保险,试用期满符合转正条件后签署劳动合同,转为正式队员,工资2963/月,并缴纳六险一金。 </div><div>按工龄每年递增工资,每年递增140元。</div><div>2、 伙食、住宿和服装。工作期间,由大队按照现役义务兵标准提供伙食,每月660元的伙食费。按照规定统一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制式服装,在大队统一住宿,费用均由大队负责。 </div><div>3、 保险。按相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意外险等项目保险。 </div><div>4、其他福利待遇。工作2年以上表现优秀、工作突出的消防员可申请入党、学习汽车驾驶、烹饪等实用技术。按照《劳动法》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待遇执行,均受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保障。 </div><div>5、工作与休息时间参照军事化管理,合同期内可享受轮休假、婚假,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试用期间每人每月4天假期,签署劳动合同后,每人每月6-8天假期。</div> <h3>四、管理模式</h3><div>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参加灭火救援工作的范围与公安消防现役部队相同,工作地点主要在滨州市消防支队邹平县公安消防大队黛溪中队工作。参照执行军事化管理和24小时执勤备战。</div> <h3>五、报名时间、地点</h3><div> 符合条件者,可到滨州市邹平县黛溪中队参加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报费用。</div><div>招收时间:全年招收</div><div>注:报名时,需带本人公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一寸照片3张,有专长的带专业技能证书,填报报名登记表并领取政审表,退伍军人请携带“退伍证”。</div><div>报名地点:黛溪中队 滨州市邹平县黄山三路18号。</div> <h3>联系电话:</h3><div>0543-2188237(黛溪中队值班室)</div><div>牛队长:15965013995</div> <h3>优厚的待遇,和谐的氛围,舒适的环境,圆你军营梦!</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