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在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强大攻势下,我局集中警力加强日常巡逻,主动发现案源,于一个月内破获一宗滥伐林木案的同时又连破六起林业行政案件。</h3> <h3> 滥伐林木现场概貌</h3> <h3> 2017年4月17日,我局上埇林区派出所民警在琼海大路镇巡逻时,发现位于琼海市大路镇岭脚村委会明公园村附近有人砍树,民警随即到现场处置。经现场调查,发现现场内有92个新鲜的伐桩,92个新鲜的伐桩地径在十至四十公分不等,伐桩周围还遗留有新鲜的树枝、树叶,部分被伐的原木已运离现场。</h3> <h3> 经查,系大路镇岭脚村委会明公园村张某新于2015年以人民币9200元向同村村民陈某春购买所得,由于当时的木材价格不好等原因购买后一直未砍伐林木。直至2017年4月17日,张某新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雇请许某庄、梁某强等人将购买的林木砍伐,于砍伐林木当日被我局上埇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并在之后侦查过程中,还发现其伙同作案人大路镇新村村委会大尼坡村王某锦,随即上埇林区派出所民警也对其展开调查。</h3> <h3> 遗留在现场伐桩周边的枝条、树叶</h3> <h3> 经海南省森林资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对张某新雇工砍伐九十二株林木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1、被伐林木株树为92株(全部都是胸径大于或等于5厘米的林木),其中86株橡胶树,6株小叶桉树。2、被伐林木总蓄积量为20.8027立方米,总出材量为14.6572立方米。张某新、王某锦二人雇工砍伐九十二株林木经鉴定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我局于2017年6月10日依法立案侦查。2017年6月16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新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刑事拘留;同月29日,犯罪嫌疑人王某锦也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当中) </h3> <h3>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滥伐林木树桩</h3> <h3> 此外,我局在快速侦破张某新、王某锦二人滥伐林木案后,于同月将杨某盛、陈某成、雷某非法运输木材,彬彬木材加工厂、海南品香园食品有限公司、海南林海木业有限公司非法收购木材等6起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并共处罚款5960元。</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