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区公共用电分摊的通知

赵杜云

<h3>亲爱的业主朋友:</h3><h3> 根据珠发改价【2014】10号巜关于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共用水电费分摊问题的通知》,小区的公共电费需全体业户分摊。物业服务中心就一、二期公共区域电费分摊从2016年8月始计收分摊电费。</h3><h3> 电费分摊范围和标准如下:</h3><h3> &nbsp; 1、各单元公共用电:按单元楼栋安装公共用电计量电表,依据业主专有部分占各单元建筑总面积的比例分摊。</h3><h3> 2、园林用电及路灯:小区设公共照明总表,由小区全体业户依据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摊。</h3><h3> 3、弱电系统:消防监控中心设弱电系统总表,由小区全体业户依据业主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摊。</h3><h3> 物业服务中心温馨提示:</h3><h3> 1、分摊电费度数及各户分摊费用明细表将于每月公布,届时欢迎您给予监督。</h3><h3> 2、请各业主/住户于2017年4月起到客户服务中心收银处现金缴费,己办理授权书委托银行划扣的用户,每月12号前将和管理费等费用一起划扣。</h3><h3>上述事宜如有疑问,欢迎致电物业服务中心电话0756一8938128(24小时)。</h3><h3>&nbsp;</h3><h3>&nbsp;</h3><h3>深圳市金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h3><h3> 华融琴海湾花园物业管理服务中心</h3><h3> 2017年3月26日</h3> <h3>扫描二维码,加入享家社区,一键享生活。</h3> <h3>您的五分满意,是我们工作的无限动力!</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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