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科技创新券是政府向中小企业无偿发放、专门用于购买专业机构科技创新服务的权益凭证。服务机构是指提供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科技服务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等。 一、科技创新券发展背景情况
科技创新券最高诞生于欧洲,世界上先后已有以色列、荷兰、意大利等国家先行探索并推广使用。我们国家于近年来开始起步推广。科技创新的使用方法是,企业与专业机构签订服务合同,专业机构为企业提供创新服务,而企业提供创新券作为费用支付,专业机构再持券到政府财政部门兑现。创新券扶持政策对象是中小微企业,政策导向是企业用户需求,政策任务是购买创新服务,科技创新券具有普惠性政策理念,有利于区域创新活动公平竞争。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全境实行创新券政策的省(市、区)有12个,部分市、县实行创新券政策的省(市、区)20个,约为全国省(市、区)总数的三分之二。2015年创新券使用总额约50多亿元。浙江省作为全国创新券政策实施的示范地,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并且具有平台化、规模化、系统化的特点。截至今年10月底,浙江全省各市、县累计发放创新券达到5.43亿元,使用额达到2.82亿元,已有1075家省级创新载体为7718家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科技服务22908次。创新券政策是科技经费使用方式的一种改革。推广应用创新券,起到了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降低中小微企业和公众创新创业成本,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作用,也为产学研合作架起了桥梁。 二、嘉兴市级科技创新券设置情况
设置情况。嘉兴市科技创新券的设置基本遵照国际和国内其他地区通行原则,目前嘉兴市级创新券具体分为五种类型:A券、B券、C券、D券、E券,各类型科技创新券有效期为1年,逾期不可兑现。
A券(技术服务券):企业或创业者在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过程中使用创新载体提供的检验检测、科技查新等技术服务;
B券(资源共享券):企业或创业者新产品、新技术研发过程中共享使用创新载体的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和科技文献等创新服务资源;
C券(成果转化券):企业或创业者向创新载体购买技术成果,或与创新载体对接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同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的研制开发、技术难题攻关等;
D券(专利代理券):企业或创业者委托专利中介机构申请专利;
E券(主体培育券):企业或创业者购买建设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所需的且单价大于50万元的研发设备;企业或创业者租赁闲置房产用于技术研发活动且年租金在10万元(含)以上,以及各类型的科技孵化器、科技创业苗圃提供创新创业服务的补助。
统筹管理。嘉兴市级科技创新券归口嘉兴市科技局管理,市科技局负责制定出台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研究科技创新券年度支持重点及编制经费预算,会同财政部门对科技创新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开展创新券的绩效评价,绩效考核为优秀的企业或创业者可以在下一期科技创新券发放工作中继续优先支持。各类创新载体的服务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市科技局根据创新券运营情况调整下一年科技创新券的资金额度与资助范围。
申领管理。市级科技创新券实行自主申领。企业或创业者申领科技创新券必须登陆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通过创新券服务系统在线申请创新券。首次申请创新券的企业或创业者,需要进行资格认定,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创新券。能够提供科技服务、科技合作的高校、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和其他创新载体,必须先登录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进行申请,审核通过后就可成为提供服务的机构。企业或创业者的创新券申请通过在线审核后,确定是否发放及发放额度。
市级科技创新券实行先到先领原则发放,以后视情逐年增加创新券发放的额度。企业或创业者登陆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在“创新地图”上向创新载体在线预约所需的服务;双方合作协议或合同签订之后,企业或创业者通过市级创新券服务系统在线申请使用科技创新券,审核通过后,创新券即在线支付给对应创新载体。根据创新券不同类型,按一定比例给予抵用。经科技部门审核的科技创新券,创新载体不得拒收。从系统中确认收到市级创新券并完成服务后,创新载体须对该次服务进行记录,企业或创业者须对创新载体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每年年初科技部门兑现上年度实际发生额,对市级认定的创新载体接受创新券A券及B券且企业评价良好的,再按券值面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嘉兴市级创新券推广使用情况
运行管理情况。嘉兴市级科技创新券由市科技局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第三方进行申领的初审,初审通过的申请由第三方机构进行统计汇总,再经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根据创新券类型用途分类进行把关审核,审核通过后直接由市科技局补助企业。嘉兴市级创新券使用采用宽进严出原则从严把关,对于申领补助工作制定了流程图,各审批环节严格按照审批流程图进行操作。
具体兑现情况。目前,嘉兴市级科技创新券先行实施了A类券(技术服务券),主要针对从事科技研发活动的检验检测费用予以兑现补助。剩余四类券也将很快由相关处室制定具体操作实施细则后具体兑现实施。截止2016年11月15日,全市通过资格认定企业228家,通过地方载体资格认定机构37家,已审核通过创新券的使用申请128个;全市发放科技创新券1875.7万元,实际使用1016.36万元,其中市本级(含南湖、秀洲)累计发放228.61万元,实际使用78.84万元。
下步工作打算。科技创新券切实能够提高财政投入的效率,能够有效激发机构研发的积极性,能够增强财政投入杠杆效应。但是,在现实操作过程中,目前的做法仍不能使创新券跨出区域合理流动,阻碍了创新资源合理配置。同时,科技创新券运行时间短,长期效果有待科学评估,提高操作审批效率与从严把关审核的矛盾问题依然突出。下一阶段,我市将从券内服务向券外服务拓展,从点到点服务向平台式服务转变,从单项政策向综合政策转变。